浏览量:262 | 发布时间:2024-07-18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重视党员质量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条重要原则。近年来,**市直机关工委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从源头选育、注重培养、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等方面,精准施策,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但长期工作实践发现,当前机关发展党员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们通过查阅党员档案材料、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如何提高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质效进行专题调研,并对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在工作责任落实上要质效。一是讲政治。在每季度下发《关于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提示单》中明确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标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首位意识,提示市直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支部注意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点,坚决做到政治标准不容含糊。在问卷中:“所在单位党务工作者在发展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中表现()”——94.8%的认为工作热情高,尽职尽责;4.55%的认为工作热情一般,不积极主动;0.6%的认为工作热情差,迫于无奈承担工作。二是讲责任。按照单位党组决定、机关党委审批、党支部具体负责的分工,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织的把关责任、组织委员及相关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形成明晰的发展党员责任清单。三是讲程序。紧紧抓住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具体环节,探索实行《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层级管理规定》《市直机关发展党员联合审查办法》《关于发展党员规范提质若干举措》和《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等。会同市纪委监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卫生健康等执纪执法部门,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进行联合审查。四是讲规范。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建立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前的材料由支部保管,随时接受检查,预备党员转正后立即归入人事档案。2021年以来,市直机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635人,接收预备党员564人,均未出现一例档案丢失。
(二)源头控制,在入党积极分子选育上要质效。一是拓宽选育范围,把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好的入党申请人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库”,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后备力量充足。做好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工作,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二是认真落实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备案制度。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未在上级党委备案登记的一律不予承认。选准用好培养联系人,支委会未研究指定培养联系人的,均视为没有经过教育培养,不承认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细化培养联系人任务清单,解决培养联系人不知怎样培养的问题;定期对培养联系人开展联系培养教育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和随机约访,解决是否培养的问题。三是坚持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成熟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把好入党积极分子成长关。
(三)加强培训,在树牢理想信念上要质效。通过举办高质量的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让党员发展对象在集训中“淬火”。近年来,**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富有实效。一是有“严”的氛围。培训前严把“入学”资格,非党组织确定并备案后的党员发展对象不能参加培训。参训学员在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就要提前学习包括培训纪律、培训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手册》,下载“学习强国”APP,观看《红旗渠》等影视作品,以便培训期间作为教学案例分析使用。培训会场的主屏上时常显示“升官发财请走他路,贪生怕死莫入此门”的字幕,以此警醒大家端正入党动机。培训班全程采取封闭式教学,实行全程淘汰机制。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半天以上则不予结业。近三年来,3名学员因违反培训班纪律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被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二是有“准”的内容。课程安排对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围绕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把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必学课程,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发表的重要讲话。三是有“活”的形式。培训班专门开设《国歌》《国际歌》课程,让学员了解歌曲背后的故事,并通过反复吟唱来歌颂伟大时代,感悟信仰的力量;通过观看电影《钱学森》让学员对比老一辈科学家的入党初心,观看《第一大案》等警示教育片让学员深知中国共产党的初心要用理想信念坚守。培训班设置分组讨论交流,每期培训班均确定“我为什么要入党”的主课题,附带“我与合格党员的差距”“我的理想与党的追求是否一致”等子课题进行讨论。各组均安排一名党性较强的党务干部担任指导老师,对学员讨论中出现的偏离主题、走形变样以及错误观点及时纠正,以保证讨论的思想性、政治性不出偏差。四是有“实”的效果。每年组织学员对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进行评估,满意度均在98%以上。学员普遍反映自己的心灵得到净化,党性得到锤炼,入党动机得到进一步端正。许多学员感慨道,培训最大的收获是认识到“入党不是一时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培训效果远超出自己参训前的预期。
(四)规范程序,在发展党员全过程上要质效。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业务水平。通过举办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改善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重视不够、业务不熟、能力不足的问题。不仅在市公安、教育、卫健等领域选取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现场观摩会,并录制视频用于培训教学,还在培训班开展发展党员情景模拟教学,以提高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过程管控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最大限度杜绝补材料情况发生。一经发现突击式、应付式的“材料培养”,坚决不予发展。二是严格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制定《关于发展党员规范提质若干举措》,建立发展党员政治标准13项负面清单,把那些入党动机不纯、一心想借入党捞取好处的人,坚决拒之门外。三是强化单位党组(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把关作用,督导各单位在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前必须经党组(党委)讨论决定。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培养考察、政审联审、预备党员审批转正等工作细节进行规范。在基层党组织完成政审的基础上,组织市纪委监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卫生健康等执纪执法部门的相关人员,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进行联合审查,明确涉黑涉恶、失信、酒驾等9种负面情形,对党员发展对象逐一“过筛子”,坚决把不合格人员挡在门外。
(五)坚持目标导向,在党员发挥作用上要质效。近年来,**市直机关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着力点,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锻炼,引导各级党组织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搭建实践锻炼的“练兵场”,让入党积极分子经风雨、见世面。经过精心培养和实践锻炼,一批又一批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觉悟较强的积极分子被吸收到党员队伍。在问卷中:“你对所在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感觉()”——94.5%的人选择良好,5.19%的人选择一般。机关新发展党员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环境治理、文明创建、乡村振兴、节能降耗、“四送一服”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了重要作用,呈现出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市人社局机关广大党员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医保缴费年限确认等15个退休相关事项联动办理,建设“退休一次办”服务平台,实现退休办理“一次申请、一网(窗)受理、一站服务、一体反馈”“零跑腿”,并推动实现电子退休证在看病就医、观光旅游、养老认证等方面的应用,切实提升退休职工的幸福指数。被省委评为“‘一改两为’支部见行动”优秀案例、省政府评为“全省十大改革案例”,入选人社部“推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社保领域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为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组织党员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开展“孺子牛”党员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全力办好雪中送炭的好事、善事和实事,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发展党员不主动,整体水平提高难。一是发展党员是一项程序严谨、政策性强、标准高、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的工作。个别书记还没有站在发展党员的质量关乎党的未来这种高度,仍然停留在程序上入党、组织上入党的认识上,甚至还存在论资排辈、平衡关系、人情入党的现象。这不仅难以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也挫伤了政治上追求进步同志的积极性。二是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处于关键地位,但个别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没有起到应有的把关作用,重领导“意图”,轻政治把关。这些问题根源在于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到位,“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凸显,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不够强,也导致一些同志参与政治的热情不高,入党意愿不强。在问卷中:“你接触的群众想加入中国共产党的()”——45.45%的人认为很多,52.6%的人认为比较少,1.3%的人认为很少。
(二)标准要求不够严、程序把握不精准,群团推优落实少。一是标准落实不够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虽然标准是一样的,但涉及的细节多,部分单位落实起来存在不够严的情况。从入党申请人到入党积极分子,再到党员发展对象,再到预备党员以及转为正式党员。每一个身份的转换不仅体现教育培养过程,还贯穿着各级政治审查、审核等标准的落实。有的单位只看到诸如年满18岁这种“硬指标”,但对是否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这样的“软指标”把握不好。二是程序落实有偏差。正常程序应该是支部先研究接收,党组讨论决定,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党委审批。有的单位则出现先机关党委审批,后党组(党委)讨论决定。个别支部党员大会意见与预备党员考察脱节,接收预备党员与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流程不清晰,存在会议走形式、讨论表决不规范现象。还有的具有党员审批权限的机关党委没有履行审批权,而是由县(区)直机关工委审批。在政审中,有的政审范围过窄,仅限于家庭成员,有的则是安排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负责开具政审相关证明。个别机关党支部考察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实际和入党动机较少,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不够细致。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责任不够明确,管理不够严格;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认识不足,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发展党员程序不够熟悉,以致个别入党积极分子达不到应有的培养效果。四是群团推优作用虚化。群团组织推优的工作程序不严格,有的单位没有建立群团组织,有的基本不能发挥把关作用,存在随意性和好人主义现象。
(三)督导把关不够细,追责问效不到位,培养教育落差大。一是存在督导大而化之。上级党组织在党员发展方面习惯于下达指标、审核材料、统计报表,答疑解惑少、靠前指导少,对机关党支部上报的结果不能认真分析,片面追求完成任务。个别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中不能准确识别哪些真正成熟,片面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做法,虽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追究有明确规定,但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纠错追责力度不够。有时存在“下不为例”的宽松软现象。二是教育培养有欠账。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教育存在缺失,教育培养简单敷衍、流于形式。有的党组织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没有召开支委会研究委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也缺乏对怎样谈进行指导。甚至入党申请书上的关键内容发生错误也未被及时指出。指定培养联系人还较为随意,培养联系人的作用发挥不够。这导致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在学习理论知识方面的深度不够、方法单一,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及时、不深入。
三、对策建议
(一)压实主体责任,狠抓组织建设,提高领导重视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定期听取发展党员工作汇报,认真审核把关、讨论决定发展党员事项。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落实发展党员程序,强化培养教育实效。二要抓实党支部建设。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落实各种组织生活制度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夯实基础,为提高发展党员质效提供保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三要抓实“一把手”责任。督促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指导单位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导。强化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明确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清单,细化“一把手”在发展党员各环节的任务,构建起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规范工作流程,狠抓党务公开,关注群众满意度。一要确保发展党员的每个环节形成闭环,对不坚持标准的予以纠正。根据入党条件、对如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制定负面清单,便于基层党支部把握标准、易于操作。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名册和培养档案,每半年进行全面考察,动态管理。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重点安排支委会成员、优秀共产党员等担任培养联系人。抓好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结合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尝试异地培训,用好省内外红色教育资源,多采取互动式、情景式、沉浸式、实践式教学。抓牢培养锻炼,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到市直机关项目一线、重点工程前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能力;到困难集中地区,主动认领矛盾调解、反诈宣传、便民服务等实践岗位,提高服务意识;坚持岗位练兵,加入志愿服务队、参与社区治理和文明创建等工作。二要对发展党员重点环节进行公开,对入党申请人数、群团推优、政治审查综合意见、集中培训是否合格等情况,分层级在支部和机关党委进行公示。在制定公示清单中,从党务公开的高度对机关发展党员中需要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进行规范,通过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发展党员质效。三要让发展党员工作接受群众评价,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结合年终的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发展党员工作质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狠抓责任落实,提高考核分值比。一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机关党建考核,每季度督导一次,把考核与督导紧密结合,将督导情况运用到单位考核中,适应发展党员工作的“经常性”特点,有效避免年终考核发现原则性问题来不及纠正,或者即使纠正也可能是“亡羊补牢”等问题。二要落实责任追究。运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教育批评、及时通报、不予承认、纪法处理等措施,切实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建立支部书记、支部班子成员培养考察责任制,解决好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立纠错问责机制,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调研督查中发现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及时查处和通报,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入党介绍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进行追责。三年来,**市直机关对3名违规入党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三要提高发展党员工作在机关党建考核中的分值比,充分形成导向作用。对具备党员发展条件而长期不发展的要进行“解剖式”调研,对出现违规入党,或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在考核排名中“一票否决”,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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