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510 | 发布时间:2024-05-27
第一篇:当前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与应对措施
近年来,我国在防范新型洗钱犯罪、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洗钱犯罪涉及领域和规模也呈扩大化趋势,基层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亟待关注解决。
一、当前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由于我国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开户及结算的渠道类型增加,致使客户从原始的网点办理业务转变为网上办理业务,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对客户和交易识别的难度加大,给犯罪分子以“捡漏”的可能性。金融机构“职业”分类较为简单,不利于对客户进行精确的身份识别。由单个账户或几个账户扩展到上百个账户导致犯罪行为隐蔽化,单个账户通过三方渠道频繁发生交易导致交易对手隐蔽化,特别是客户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增强,而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导致反洗钱工作难度大。
近年来,由于电信诈骗及买卖客户信息案件频发,导致人们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已持续加强,但反洗钱宣传力度及宣传的有效性并没有跟上信息保护意识强化的步伐。具体表现在客户不愿向银行提供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旧信息甚至虚假信息,而银行无法全部去核实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导致反洗钱工作发生错漏的可能性增加。
二、基层金融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应对方法及建议
优化基层金融机构的反洗钱部门人力配置。配备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并形成A、B角互补的工作方式,人员均通过反洗钱相关业务知识考核后上岗。反洗钱工作人员均从事多年相关专业,熟练掌握反洗钱工作要点,这样才能确保人力物力的充分到位,更大地促进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并落实大额及可疑交易的汇总、分析、报告等职责要求,确保反洗钱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防止因为人员不足问题而阻碍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凝聚反洗钱工作合力,明晰管理职责。秉承以合规风险管理为目标,以有效融入业务经营管理为中心,以合规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构建了反洗钱合规管理的矩阵式组织架构,提高基层各部门预防洗钱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体系保障。
提高对反洗钱工作之重要性的认识。健全风险监测系统的相关功能。提高识别、分析和报告可疑交易的能力。建立业务指导、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通过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反洗钱工作动态,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探索信息共享提升银行系统的识别能力。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可以协助金融机构及时全面了解客户的经济状况和以往行为模式,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合理精确把控风险。对此可尝试探索建立全国范围人口信息系统,防止不法人员利用身份证件进行欺诈或利用非法收购的身份信息进行犯罪活动。对于在银行有可疑交易或洗钱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等级及以上的客户,银行在建立该客户关系时,能够进行识别,审慎为客户开立账户及相关非柜面的开通。同时,密切关注和审慎制定客户个人信息共享的范围、应用场景、保密制度等,杜绝客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新形势下的反洗钱工作蓝图
当前反洗钱工作的内涵、重心和方法都发生着根本性调整,洗钱活动也日趋严重性、专业性、复杂性、多样性。面对反洗钱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未雨绸缪,继续以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为指引,严格落实人民银行及总行工作方针和要求,坚持以“风险为本”为核心,积极迎接反洗钱工作新挑战、主动推动反洗钱重点领域的转型工作,加强深化反洗钱内控体系的系统化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
第二篇: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商业银行作为资金活动的载体,客观上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渠道,一旦商业银行被动卷入洗钱犯罪或失察成为洗钱活动的工具,不仅严重损害商业银行的声誉,而且会带来巨大的法律和运营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履行好反洗钱法律义务,有利于维护商业银行声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经济金融环境愈加复杂,洗钱手段呈现出隐蔽性、专业性、复杂性等特点,对作为反洗钱主要义务主体的商业银行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一、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经济金融环境日益复杂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深入发展,跨国洗钱活动日益频繁。目前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型金融业态迅猛发展,P2P第三方支付平台、网贷平台井喷式发展,微信支付、扫码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不断涌现,比特币等网络数字货币也相继出现。这不仅对传统金融业务模式产生了一定影响,也使洗钱活动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进一步加大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
(二)反洗钱监管压力日趋加大
自2006年《洗钱法》颁布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反恐怖主义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反洗钱现场检查办法》等规章制度,初步构建了我国反洗钱监管的制度框架。由于上述系列反洗钱监管制度规定细化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明确了反洗钱监管的职责,这必然给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带来更大的监管压力。
二、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问题分析
(一)外部问题分析
1.反洗钱的法律规定及社会信用建设有所滞后
我国反洗钱立法起步比较晚,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不尽完善。从目前的洗钱类型来看,偷税漏税、证券交易内幕、赌博、甚至盗版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可能涉及洗钱目的。但是,我国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仅限定为7类,法律范围规定较窄,造成了反洗钱实践先天不足。此外,我国社会信用基础提升空间较大,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库不完善、信息分散,尚难满足商业银行反洗钱履职需要。
2.反洗钱外部协作机制有所缺失
目前,由于商业银行相互之间及其与人行间的横向资金监测系统尚未能实时监控;一旦洗钱资金转移,则无法做到有效追踪监控,对多个银行间、多头开户洗钱犯罪难以追踪监测。此外,我国反洗钱外部协作机制存在一定缺位,反洗钱综合治理能力还比较薄弱。
(二)内部问题分析
1.反洗钱“风险为本”理念贯彻不深入,内控机制不健全
“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理念是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加强反洗钱监测的客观需要。近几年来,商业银行内部还普遍存在反洗钱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的反洗钱责任不够明确、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通病。例如,银行内部相关业务条线未能将反洗钱风险控制要求全部、有机地结合到业务制度或嵌入到操作流程中去,尤其是涉及到高风险产品/业务(如一次性交易业务、收单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等高风险业务),均没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这就可能让反洗钱制度流于形式,使其有效性大打折扣。
2.反洗钱工作考核机制不科学,激励作用发挥不够
根据监管相关规定,各商业银行即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的反洗钱工作责任制及相应考核机制。但是实际工作中,一是存在反洗钱岗位职责不明确、考核面覆盖不全,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的情形,造成了反洗钱约束激励作用不强的现象;二是考核对象未覆盖对反洗钱成效具有重要影响的条线部门,使得其工作主动性不强,疏于反洗钱履职;三是考核指标主要集中于反洗钱数据处理与上报情况,不注重客户身份识别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率、重点可疑交易的“命中率”等质量指标,反洗钱考核指标体系的引导功能未能有效发挥。
三、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对策建议
(一)明确定位,加强反洗钱人才队伍建设
在当前洗钱犯罪形势日益严峻、外部监管日趋严格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需拥有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人才队伍。一方面,应加强反洗钱业务培训,通过年度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训练,以及分阶段的反洗钱集中实战练兵等方式,有计划地培养反洗钱专业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反洗钱专家团队,将反洗钱核心工作、难点工作由“分散做、兼职做”转变为“集中做、专家做”,在工作中提升业务能力。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机制
一是商业银行要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洗钱风险评估、内审、宣传培训等机制,合理设置反洗钱岗位职责,强化对反洗钱工作流程的管控。二是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将反洗钱意识贯穿于制度建设、产品设计、客户营销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完善洗钱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洗钱风险操作指引和评估规程等,确保有效开展日常反洗钱工作。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反洗钱工作动力
商业银行要持续健全完善反洗钱工作考核机制,要全面落实好反洗钱工作“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机制,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责任制,实现机构、部门、岗位三个维度的反洗钱职责分工;要强化对机构、部门、高管、部门负责人、反洗钱岗位人员的考核,设计立体、科学的反洗钱考核指标体系;最终构建覆盖全面、突出工作重点、能科学衡量工作成果、务求实效、导向明确的考核激励机制,以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工作内生动力。
四、结语
当前,反洗钱工作处在经济金融环境愈加复杂和国际国内反洗钱监管压力日趋加大的严峻形势下。商业银行要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全盘的高度统筹,积极贯彻“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理念,创新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提高反洗钱信息采集、甄别、抓取及判定能力,为挫败各类洗钱违法犯罪提供有效的线索。同时,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期待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协同发展,进而提升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综合治理水平,有效防范洗钱风险的发生,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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