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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量:286     |      发布时间:2023-10-30

近期,**局开展了民主集中制专题培训。队伍各级党组织通过理论学习、研讨交流、查摆剖析,进一步加深了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掌握,提高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了党委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了消防救援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笔者结合中卫**局党委班子建设实际,就当前**局级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粗浅的思考。

一、**局级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局党委虽然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相关要求,但是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不足,学习停留在表面,讲起来重要、落实起来次要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准确理解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上下的功夫还不够,导致在议事过程中依靠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作决策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在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指导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破解瓶颈难题、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等方面成效还不够明显。

(二)执行程序不严。**局党委虽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局党委议事规则(试行)》,对党委议事决策的程序进行了要求和规范,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程度存在会前临时增加议题、个别酝酿不充分、调查研究不深入等问题。有的委员对民主集中制理解有偏差,不论大事小事都提请党委研究,“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的现象仍不鲜见,无形中冲淡了党委议事的严肃性。

(三)标准质量不高。在落实民主集中制过程中,议事氛围还不浓厚,各委员没有真正站在队伍建设发展全局为**局党委建言献策,普遍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说得多、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发表意见少,随声附和、相同意见的多,直言不讳、不同意见的少,有时还存在以简单的表态发言代替意见建议的情况,民主讨论环节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尚未形成工作合力。有时,片面理解“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搞简单的多数,导致“少数人”越来越少,直到没有。

(四)监督落实不力。**局从“明确落实清单、明确落实责任、明确落实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等4个方面对党委决议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从具体情况来看,一定程度还存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落不实、不到位的现象,造成了集体领导成为无人负责的借口。即使各委员在会后都能按照决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但持续推进的力度还不足,缺少一抓到底的韧劲。**局政治部也没有严格落实“会前通报上一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制度,导致一些决议决策落实不及时、不彻底。

二、**局级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理解不够深透。相关教育力度不够,重形式、轻内容,重理论灌输、轻具体实践,重表面学习、轻深入研讨,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真谛不了解,对其科学性、实质内涵理解不深,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按照规定动作、规定要领、规定内容、规定方法实施,习惯于按照老办法、老想法、老套路开展工作,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时必然出现种种偏差。

(二)对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认识有误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把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和方式简单地理解为民主加集中。民主就是让大家发表看法,集中就是“一把手”选择“正确”的意见拍板决策;发表意见是委员们的义务,拍板决策是“一把手”的权利;只要经过会议讨论就是会议决策,凡是会议决定的就是领导集中的决定。这种认识的错误在于,它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看待,把多数决策原则同集中“正确”的意见即决策的内容混为一谈,导致民主集中制中决策形式化。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机制不完备落不实。监督制约机制、纠错机制不够健全,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体领导权限不明、责任不清、奖惩不严,致使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脱离,造成轻率决策或专断决策,一旦决策失误,又容易使部分领导推卸和逃脱责任。在这种不健全的责任制下,主要靠领导者个人的政治修养、民主意识、工作经验来把握时机、火候,即使决策错误,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谁也不负责任,不损害决策者个人的任何利益。

三、加强**局级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要突出理论武装,将民主集中制教育贯穿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中,不断增强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一是定期常态学。将民主集中制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如遇班子调整应当及时组织党委委员尤其是新进班子委员学习民主集中制相关内容。深入学习领会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基本要求、根本原则等内容,能够记得住、说得清、会运用。二是专题深入学。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邀请专家学者、资深领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学深悟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化、思想上进一步统一、行动上进一步坚定。三是应用实践学。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有利时机,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委委员政治纪律、党性观念、民主意识方面的教育,深人剖析整改民主集中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使学习效果充分体现在工作中。

(二)加强机制建设,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规范性。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只有形成靠制度建党、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党委决策程序,才能把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落到实处,才能确保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一是完善会前酝酿制度。当前我们的会前酝酿多是限定在小范围中,要么是主要领导,要么是有关同志,这样的酝酿多是形式上的。一个成熟的决定,需要充分酝酿,这种酝酿不仅仅是“上层”的想法,更需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商议,就是要通过个别谈心、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更多地听取群众的心声、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把问题想全想细想透,真正达到酝酿的目的,充分做好会前准备。二是建立表决追责制度。工作中发现,党委研究决策往往重结果、轻过程,只记录谁同意谁不同意(基本上没有不同意的),这就容易导致当决议不完全正确,甚至出现错误的时候,同志们“都负责”,其实都“不负责”的不正常现象。如果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追责制度,提议的负提议的责、同意的负同意的责、承办的负抓落实的责,且完整记录每名委员的意见建议,一旦发生问题作为追责的依据,那么大家都会认真思考问题、慎重行使表决权,从而提高集体决定的质量。三是修订决议执行机制。严格落实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行政主官和政治主官按照分工统筹抓好决议落实,各委员按照工作部署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并及时跟踪掌握推进情况,在下一次党委会上汇报决议落实情况,已经办结的报结果,正在办理的报进度。同时,要加强对决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和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决策内容,修正调整党委决议内容要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约束性。强化监督制衡,突出刚性约束。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和重要保证。一是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分级分类、统分结合原则,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程序和要求,提升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接受指战员广泛监督,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委决策有效贯彻执行,防止权力无为、滥用和私用。二是加强领导组织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制度,不断把党管干部体制、普通党员监督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内部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党员干部(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列席党委会议制度,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把好方向、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抓好监督落实。三强化检查指导监督。总队党委、纪委、政治部门要加强对**局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政治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局纪委要将执行党委决议情况纳入执纪监督重点,对执行决议不力或拒不执行党委会决议,造成工作被动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防止出现打折扣、打“白条”或者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保证各项决策按照党委的意图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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