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88 | 发布时间:2023-10-23
关于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5月以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联动XX、XX等地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开展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市能源局等部门情况汇报,通过代表联络站、“**人大”综合数智应用等平台载体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分析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健全管理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加强节能监督,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扣除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消费以及国家单列能耗后,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3.75%,降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超额完成同比下降3.4%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目标管理。制定《XX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XX市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结合各地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现状等情况,科学确定分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等考评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区(县、市)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市级重点涉能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跟踪评价,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坚持把好新上项目能评关,否决多个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节约能耗指标15万吨标准煤。严格落实能耗等量置换要求,完成8个能耗强度超过0.52吨标准煤/万元项目的全能耗平衡,合计平衡能耗127.7万吨标准煤。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双随机”和专项节能监察,对158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监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完成129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挖节能潜力。推进工业节能,2022年通过整治高耗低效企业(1452家)、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451家)和整治提升“低散乱污”企业(1979家),腾出用能空间44.6万吨标准煤;获评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各20家,数量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和全省各地市第1。推进建筑节能,2022年新建民用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77%,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41.5万平方米。推进交通节能,新建公(专)用充电桩6500余个,主城区公交车辆实现100%新能源化。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探索公共机构节能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8.16%、4.29%。
(四)坚持多管齐下,优化供应体系。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截至2022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容量达589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比重24.4%,较2021年提高4.3个百分点,其中光伏装机477.2万千瓦,持续居全省首位。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截至2022年底,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工商业电量比例突破86%。面对去年夏季历史性极端高温天气等因素影响,开展“电力需求侧响应”,相关部门靠前服务、科学调度,确保了经济社会运行平稳有序。
(五)深化创新驱动,提升治理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在全国创新性开展碳资信评价体系建设及金融应用试点。加快推进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成立XX市能源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全市智慧能源服务系统。截至2022年底,集成1万余家规模以上企业、3239家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用能数据。推行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将7个高耗能行业、348家企业纳入用能预算化管理,能耗总量2285.8万吨标准煤。支持镇海炼化、万华化学等企业参与编制国家和省行业能耗标准,积极争取能效标准“话语权”。
二、节能降耗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能耗目标管理与刚性需求矛盾依然突出。根据《XX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省对各设区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目标管理。省下达我市“十四五”期间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16%,年均需下降3.4%,而2021年、2022年我市能耗强度年均仅下降1.99%,要完成目标任务,今后三年无疑需要承载更大压力。能耗总量方面,在扣除国家单列能耗550.89万吨标准煤以后,“十四五”期间全市三次产业及居民生活等领域新增用能需求预计为1310万吨标准煤,按照“十四五”期间GDP年均增长7%、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3.4%测算,仅有新增用能指标728万吨标准煤,供需缺口达582万吨标准煤。
(二)面临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双重压力。我市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产业基地,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明显。八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强度(1.57吨标准煤/万元)是全社会平均水平(0.38吨标准煤/万元)的4.1倍,八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全市规上工业总能耗的76.5%,产值仅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33.9%,重点耗能行业“产值和能耗”倒挂现象比较突出。基于这一背景,从节能边际效应来看,由于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高能耗行业技术改造,大多数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已达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拓展节能空间的成本越来越高,节能降耗边际效应逐步递减。如我市某重点用能企业,2022年至2024年计划实施重点改造项目2个,总投资约7200万元,项目建成后仅可节约能耗0.2万吨标准煤/年。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调研中了解到,八大高耗能行业大类中有32个小类能耗水平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目前就高耗能行业中的小类行业在项目审查监管、有序用电等方面未采用“分类分级”模式,不利于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此外,2022年居民生活用能增长11.7%,预计刚性增长的态势短期内不会改变;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提效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共节能领域一些公共机构用能设备老化,节能改造推进缓慢,示范引领作用还没有很好发挥。
(三)监管力量配备和基础工作需要夯实。区(县、市)节能监察人员力量配备、专业素质与节能监察繁重任务不匹配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利于工作的深入开展。如某区能源监察大队实际在岗执法人员仅有1名非专职人员,2022年开展“双随机”监察企业数量仅占全区重点用能单位的5.1%。调研中基层反映,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存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偏低、检定率偏低;配备的能源计量管理人员为兼职,履职情况不能满足《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的要求。此外,农业农村领域节能意识培育、节能产品推广、节能工作体系建设等工作存在短板,城市照明和亮化工程在合理控制亮度、实施智能控制等方面还有改进空间,需引起重视。
(四)引导激励和宣传教育仍需持续加强。我市节能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总体较为规范,但在制度建设、绩效评价、分配科学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开放式的节能服务市场体系未有效形成,节能服务专业第三方机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支持引导大型能源企业、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机构需要持续发力。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针对性、系统性还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方面存在短板,全社会的能源节约意识有待提高。从面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结果来看,1853位参与者中认为应该“大力宣传节能知识”的占比17.4%,认为应该“加大法律法规解释力度”的占比25.3%。
三、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做好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的关系,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要扎实开展《XX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推动主要目标任务有效落实。要结合各地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科学确定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健全节能目标管理机制。要完善节能降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重点节能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要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认证机构、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重点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
(二)坚持创新引领,推进节能提效。要加强节能科技资源集成,强化源头治理与全过程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术攻关,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要深入实施制造业淘汰落后产能攻坚行动,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要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要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要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更好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效应。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风光倍增计划”,开展“光伏+”专项行动,统筹规划氢能等新型能源产业布局。
(三)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管理。要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项目倾斜。要探索推进用能权市场化交易,健全有利于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机制。要加快推进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推广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建立跨行业、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要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加强节能领域事中事后监管。 要加快研究制定高耗能行业中的小类行业“分类分级”审查监管、有序用电政策举措,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健全节能监察工作体系,夯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大对执法人员、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依法从业能力和水平。
(四)夯实基础工作,做优节能保障。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资金奖补办法,提高使用效益。要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能力建设,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要优化激励引导政策,大力培育领军型、复合型、专业型节能领域人才和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加快构建节能服务产业市场体系。要运用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平台载体,深化绿色节能低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政策法规、节能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度。要针对节能领域热点事件、最新政策和常见法律问题加强分析解读,正确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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