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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调研报告

浏览量:318     |      发布时间:2023-09-28

关于交通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调研报告

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是一个行业管理的热点,更是社会舆论的焦点,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将促进行业顺利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我局对领域内在建交通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任务抓严抓实。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副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各工程建设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内根治欠薪工作重大问题,对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做出总体安排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的原则,做到工程建设和欠薪治理“两手抓、两手硬”,各科室、各工作专班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针对重大欠薪案件局领导亲自部署协调,亲自督办解决,全力以赴打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攻坚战。

(二)落实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在建工程行业监管,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银行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深入工地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检查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花名册、工资发放流水等材料,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的风险点提前预判,以“零容忍”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依法依规审批立项、招投标等手续,严禁手续不全、资质不符和信用“黑名单”企业进入建设市场。加大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查处力度,深入工地查验投标材料和资质证书,杜绝资质造假、挂靠、滥用和违法转包、层层分包情况的发生。

(三)加大排查力度,整治欠薪问题。加大欠薪线索排查力度,通过12345热线、全国根欠平台、人民网留言、信访问政等渠道,全面排查领域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开通欠薪投诉电话,按照“有问必答、有疑必释、礼貌热情、办事高效”的原则落实欠薪首问负责制,杜绝以“不归我们单位管”“不清楚、不知道”等语言推诿塞责。建立欠薪线索问题台账,明确专人推进办理销号,在办理欠薪案件时主动与投诉人联系沟通,了解投诉人基本信息、欠薪原因、拖欠金额、欠薪证据、所在劳务公司和班组、从事工作时间段和工种等情况,及时向总包单位核查投诉线索真实性及办理进展,对于事实清晰、无争议的投诉要求总包单位立即发放工资,对于证据不足、有争议的投诉,组织总包单位、劳务公司与投诉人座谈协商解决,对于协商不能解决的引导投诉人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今年以来,我单位共办理全国根欠平台案件37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结完成销号。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组织施工单位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导则》等法律政策,及时向各单位传达各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工地一线向班组长和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农民工法治观念和合理维权意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权信息公示,公布人社和交通部门投诉电话,在农民工安全帽上张贴维权卡,在领域内营造关爱农民工、尊重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困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总体来看工作还中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部分施工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到位,存在工资保证金缴纳不及时,未实施分账管理,未使用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二是虚假投诉线索过多,存在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索要工程款、机械费、材料款等其他费用的的情况;三是农民工缺乏防骗意识,不少农民工口头讨薪,未留存充分的欠薪证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行业监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根治保支各项工作措施,主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施工源头治理,在进行工程公开招投标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资历及以往承包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一票否决;加强施工过程监管,不定期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施工末端管理,在工程即将竣工前,通过对之前线索“回头看”、对照人员花名册电话抽查、工地询问等方式,开展全面的欠薪线索摸排,对已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同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二是进一步加强欠薪线索处置。畅通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举报渠道,一旦发现或收到反映欠薪问题线索,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剖析问题发生原因,及时排除欠薪隐患。加大欠薪线索化解力度,对于事实清晰、无争议的投诉,要求总包单位立即发放工资,并对项目采取约谈负责人、通报或必要的处罚措施;对于证据不足、有争议的投诉,组织总包单位、分包公司与投诉人座谈协商,对于协商不能解决的引导投诉人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普法宣传,总结、推广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范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方面从帮助农民工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入手,让农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诉讼知识,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宣传督促施工单位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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