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97 | 发布时间:2024-10-10
违规吃请是“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县纪委监委通过下沉到一线现场调研,统计历年案件及相关数据,分析具体案例,归纳我县违规吃请典型表现,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以其扭转违规吃请的不正之风。
一、总体概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遏制了违规吃喝。但从近年来我县查处案件、监督检查和信访反映情况看,在持续深化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置若罔闻,“吃风”不减、“酒风”难去,违规吃请换着花样、悄无声息地在我们身边一幕幕重复上演。年1月至9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起,其中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就有X起,加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案件,与违规吃请相关案件总数达X余起,约占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总数的X。座谈中群众普遍反映,党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聚焦“舌尖上的腐败”、“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节日中的腐败”,严厉整治“四风”问题,明面上的违规公款吃喝得到有效遏制,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逐步形成。但是,违规吃请披上隐形变异的外衣继续存在,因为其吃喝主体身份隐蔽、吃喝手段花样翻新、吃喝地点由明转暗、费用结算错综复杂,监督手段没办法快速跟上,执纪过程中也因为信访举报线索过于笼统、证据材料不够齐全等原因,很难对隐蔽公款吃喝现象进行核实,大大增加了监督执纪的难度,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律的威慑效应,败坏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疏远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具体表现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虽然明面上的违规公款吃喝得到有效遏制,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为了规避“禁令”风险,贪图口腹之欲,玩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违规公款吃喝”分化为以下几种较为典型的表现形式:
一是不吃公款吃老板。部分单位涉及服务管理对象企业的吃请,将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农家乐、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私房菜”等隐蔽场所。参与这类聚会的多是党员领导干部,买单的多是私人老板,有的是为了具体事项而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有的则是拉帮结派,建立“关系网”。
二是巧立名目乱吃请。少数单位套取公款为私人吃请买单,往往伴随着同城吃请和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有的干部把公函当作吃请“通行证”,通过交换公函、使用“空白函”进行吃请;有的借工作交流名义变相互相吃请,或是以接待上级领导检查为借口超标准接待;有的为假借客商名义进行公务接待,吃饭必邀客商“作陪”,让客商不胜其烦;有的公款吃喝后顶格报销,将多出餐费收入私囊。
三是违规宴请收礼金。一些党员干部无视八项规定铁律,利用化整为零、异地操办、代操代办等方式超标准操办婚丧喜庆;有的将“谢师宴”“升学宴”变成“攀比宴”“排场宴”;有的利用婚丧宴请之机大肆敛财。值得警惕的是,微信转账等“新科技”已经逐渐成为收受“红包”的重要方式,通过这种渠道,收送双方自认为无人知晓,送的人理直气壮,收的人心安理得。
三、原因分析与意见建议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对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的鲜明态势视而不见,这不仅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不讲“四个意识”、不落实“两个维护”、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折射出现有体制的漏洞和监管的缺位。究其原因,一些干部被“围猎”往往从饭桌上开始,“吃老板”看似不直接违背有关规定,其实危害甚大。这种变异的“四风”问题更加隐蔽地助长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严重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也毒化了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吃公款”是权力缺乏约束的表现,尤其是财务造假的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督作用往往形同虚设。
整治违规吃请问题,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我们要以专项整治为切入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自觉抵制“饭局”诱惑,狠刹这股违规吃请歪风。
一是领导带头。大多数违规吃喝都有领导干部参与。我们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管理,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面对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经得起诱惑、拒绝随波逐流;又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坚决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同时,将整治违规吃喝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为党委(党组)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按规则办事,打破“吃喝亚文化”。
二是营造氛围。重申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同城吃请等禁令,向全社会表明“对吃吃喝喝没有松绑”,“转作风不是说说而已,也不是做做样子,而是动真格、见真招”的鲜明姿态。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对于因参与违规吃喝而受到党纪处分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典型案件的威慑作用。
三是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体系,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公务消费行为实时监管,对异常消费及时预警、及时处理。进一步明确商务接待与公务接待、工作餐的界限,真正做到政商之间既“亲”又“清”,有交往不搞交易、有交集不搞交换,实现政商关系健康发展。同时,结合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等工作,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形成红白喜事从简办的新潮流,狠刹拼阔气、讲排场、乱吃喝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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