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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调研报告 

浏览量:687     |      发布时间:2023-08-30

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调研报告 

从机关党建工作的实践经验来看,机关党组织的体制设置和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高低。只有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体系和党建工作机制,才能确保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从而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2019年7月9日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全面部署,为指导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新时代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照讲话精神和条例要求,从机关党建工作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许多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探索和研究。

一、影响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机关党组织体系上来看,仍然存在不够科学严密的现象

一是组织架构设置不尽合理。有的单位党员人数超过100名,应设立机关党委而未设立,设的还是党总支,有的单位党员人数超过50名,应设立党总支而未设立,设的还是党支部,造成了大总支、大支部现象,既不符合党章、条例的要求,也不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有的党员人数和内设科室较多的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的设立划分不够科学合理,不利于党支部活动的开展;有的机关党委应设机关纪委而未设立,不利于内部监督。二是党组织书记选配不够到位。有的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委应设专职副书记而未设;有的不设机关党委(党总支)的直属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然而是由其他党员担任,不利于主体责任的落实;有的党员人数和内设科室较多的机关党委以工作团队(相关科室组成)设立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不是由分管该团队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而是由其中一名科长担任,这样不利于党建业务一齐抓。

(二)从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上来看,仍然存在不够健全完善、落实不够到位现象

一是“四级四岗”责任清单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直工委于2020年3月制定下发,从近两年贯彻落实情况来看,这项制度是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从市直工委层级来看,在横向上,指导督促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协同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协同合作还不够密切,形成工作合力还不够强大;在纵向上,与省直工委和各县(市、区)直工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中,还未形成上下左右立体化的大党建格局。从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层级来看,在落实“四级四岗”责任清单的过程中,存在重视程度不一、落实程度不够均衡的现象,有的已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三岗”责任清单,形成了“三级三岗”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有的还没有落实到位。从各机关党委(党总支)层级来看,在协调推进本单位机关党建任务落实的过程中,存在一些破解难题的新举措、新途径、新办法不够多,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力度不够大等问题。从各党支部层级来看,在抓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的过程中,存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够标准化规范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树的不够牢、党建和业务一体推进的手段不够多、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待提高、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有待提高等问题。二是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不够健全完善。2021年3月,市直工委制定下发了《**市直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也还存在重视程度不一、落实程度不够均衡的现象,还没有把党建和业务融合贯穿到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之中。特别是有的单位党组(党委),还没有健全完善推进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和业务融合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同步”;从机关党建活动载体上来看,有的活动载体没有找准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存在就活动搞活动的现象,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三是机关党建工作综合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从机关党建工作办事机构的设置来看,有的机关党委应设党办而未设,而是由办公室或人事科等相关科室代管;从人员配备上来看,除少数单位外,普遍存在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少、兼职党务干部多的现象,没有达到《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的要求,而且对党务干部的交流使用不够畅通,不同程度影响了党务干部的积极性,导致专职党务干部不安心、兼职党务干部不用心;从经费保障上来看,有的还没有把《条例》规定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的要求落实到位,有的单位虽然列入了财政预算,但没有单列党建活动经费数目,财政部门在审批各单位预算经费时也没有把党建活动经费单列,使用中存在挤占党建活动经费现象,导致党组织活动经费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从阵地建设上来看,部分党支部活动室不健全,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楼内办公的单位,因办公用房紧张,建立单独的党支部活动室较困难,同时在市级层面还缺少具有一定规模的党员教育基地或党群服务中心。四是机关党建工作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主要存在党支部对支部委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特别是党支部纪检委员对党员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员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监督不够到位,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督促检查不够到位。同时还没有真正形成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五是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主要存在党支部对党员的考核、机关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的考核、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委(党总支)的考核不够到位,奖惩兑现也不够到位,也还存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不够完善以及考核方式重痕迹轻实绩等现象。

二、对造成影响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在思想上对影响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从工作实践来看,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在机关党建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党组(党委)特别是党组(党委)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是否重视、重视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高低。然而,有的党组(党委)书记还不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分析研判机关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理解党建和业务工作的辩证关系,还不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严密机关基层党组织体系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灯下黑”现象,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二)思考研究不够深入,对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与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缺乏深刻认识

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对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否在基层落实落细。反过来,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也必然要求有一套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来推动和保障,机关基层党组织体系是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证,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是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同时要想保持机关党建持续高质量发展,还必须要求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可见,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与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逻辑关系。然而,部分单位的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对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不去认真的思考和研究,也就不能主动地去解决影响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创新意识不够强,不善于创新地去解决影响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在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有的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没有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理念思路不够创新,方法手段不够创新,仍然沿用传统做法,甚至还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的“两张皮”现象。不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来科学合理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体系,来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来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还不善于紧扣机关党建时代特点和党员思想行为特征来开展工作,来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体制机制等难题的新途径新办法,来积极探索网络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新载体新途径;还不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研究制定如何围绕中央和地方决策部署、结合部门行业实际、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三、破解影响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破解影响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问题的政治自觉

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必须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规律和特点,使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我们破解影响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的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在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要深刻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与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要积极主动探索研究完善创新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健全完善体现时代性、符合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具有部门特色的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持续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制度保证

1.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严密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体系,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健全完善科学严密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体系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在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要结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必须设立机关党委、超过50名的必须设立党总支,或者党员人数不足,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机关党委(党总支),成立机关党委的同时必须成立机关纪委;要合理设置机关党委(党总支)所属党支部,一般以内设科室为单位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和科室较多的单位(职能相近的科室或者同一个领导分管的科室可组成一个工作团队)可以工作团队设立党支部,党小组设在科室;机关党委和党总支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委设专职副书记;不设机关党委(党总支)的直属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机关党委(党总支)所属党支部,以科室为单位设立的党支部由科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书记,以工作团队为单位设立的团队党支部可由分管领导担任书记,科长担任党小组组长。这样设置可以形成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也便于党建业务一起抓,从而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坚强的组织保证。

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一些单位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比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强化党建引领,配强机关党委力量,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机关党委书记、政治部主任担任副书记、还配备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与干部人事工作有机融合,强化了党组对机关党委工作的领导力度;优化党支部设置,根据司法改革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并合理设置9个党支部,建立了“支部建在团队、小组建在庭室”的组织架构,制定了《党支部星级考核细则》,明确提出党支部可以通过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形式来研究部署业务工作,并以党支部为单位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市委重点工程法律服务、入企服务等工作,从而使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改变,有力地推动了党组织力量与行政力量有机融合。该院的经验做法得到上级肯定,2020年党建工作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2021年又获全国“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殊荣。

2.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好科学有效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完善落实好科学有效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是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对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继续落实好,对需要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要不断健全完善,对需要创新的工作机制要不断创新。

第一、继续落实好《**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机制。“四级四岗”责任清单机制是机关党建工作总的抓手,针对前两年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到位现象,要不断加以改进,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直工委、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四级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形成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从市直工委层级来讲,担负着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职责。今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放大格局,创新举措,多措并举,提高站位,要站在全市的高度来谋划机关党建工作。在纵向上,要落实好省直工委2021年底制定下发的《省市县机关工委“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试行)》,主动接受省直工委的工作指导,主动指导各县(市、区)直工委的工作,承上启下,积极推动省市县工作指导常态化;在横向上,要落实好市直工委2021年底制定下发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协同机制(试行)》,积极推动市直工委与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合作,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链条,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力度。积极构建纵横结合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共同打造共建共享的机关党建大格局。从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层级来讲,党组(党委)担负着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已经按照《**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要求,建立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三岗”责任清单的单位,要继续创新举措,抓好落实;还没有健全完善“三级三岗”责任清单的单位,要尽快健全完善“三级三岗”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形成领导本部门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真正履行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从各机关党委(党总支)层级来讲,机关党委(党总支)担负着协调推进本部门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要根据市直工委和党组(党委)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有力破解机关党建体制机制难题的新举措、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推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协助党组(党委)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从各党支部层级来讲,党支部承担着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具体落实的责任,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网络信息化平台,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开展星级支部创建等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树牢“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不断创新党建业务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的新手段新方法,进一步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提高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水平,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落细。

第二、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总书记强调的“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理念,结合行业部门实际,不断探索研究健全完善符合本部门特点的机关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机制。继续落实好《**市直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找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结合点,把党建和业务工作的融合贯穿到机关党建工作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党建业务“一盘棋”,同频共振,互促共进,特别是党组(党委)在抓本部门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中,要真正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同步”。在推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中,还要注重创新推进深度融合的有效载体。自2020年以来,我们在机关开展了“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精品党建创建活动,在市直机关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并选树了“十佳党建品牌”,他们的经验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进行了交流展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比如:**市税务局机关党委以打造“太行金税”党建品牌为抓手,全力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在2021年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上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今后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化“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要赋予品牌创建新的内涵,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八届二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聚焦“六大战略定位”、用好“六化工作方法”、抓好“八方面重点工作”的思路举措,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中心任务,找准结合点,提高执行力,创出具有部门特色的党建品牌,以党建品牌创建促进中心任务的完成。在创建的基础上,未通过验收挂牌的要积极向市直工委申报,已验收挂牌的要提档升级,积极向市直工委报送“党建品牌”优秀案例,市直工委将对优秀案例进行评选、交流、推广,推动创建水平整体提高。

第三、要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综合保障机制。针对机关党建工作综合保障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今后要从机关党建工作办事机构、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党建活动经费、党建活动阵地保障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在机关党建工作办事机构的设置上,从工作实际需要来讲,机关党委一般应设立党委办公室,未设立的要尽快设立,建议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内设机构的设置上要统筹考虑,主动与编制部门协商解决。在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的配备使用上,各单位党组(党委)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和“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及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三方面的双向交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的规定,把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到位,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双向交流、考核评优中,要注重考虑党务干部。同时建议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处级干部中也要多关注党务干部;巡察部门要把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列入政治巡察事项。在机关党建工作活动经费的保障上,要落实好《条例》关于“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的规定。建议各单位在编制年度财政经费预算时要明确党建活动经费数目;建议财政部门在审批预算时,也要明确党建活动经费数目;各单位在使用经费中不得挤占党建活动经费;建议巡察部门要把党建活动经费落实情况列入政治巡察事项。在机关党建活动阵地建设上,已建阵地的要不断完善功能设施,有条件建而未建的要尽快建,在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办公的单位,因办公用房紧张的,可以把党支部活动室和会议室一室多用,也可以单位之间联建共享,还可以与楼外单位联建共享。同时建议市级层面在政务大厅、“三馆”等公共场所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党员教育基地或党群服务中心,为机关各级党组织提供更优质的活动场所,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监督机制。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监督体系,打好监督“组合拳”。党支部要利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全程监督,要加大对党支部委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力度,特别要充分发挥好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对包括支部书记在内的全体党员的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利用日常检查、重点督查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监督;派驻纪检组要更好地发挥好外部监督的作用;组织纪检部门要更好地利用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各党组(党委)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巡察机构要更好地利用政治巡察等形式对各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党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还要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从而真正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

第五、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在今后机关党建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等考核办法,还要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上级党组织要利用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评议考核,对好的进行肯定,对差的进行提醒谈话,对失职失责的进行问责;要利用年中督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工作中还要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办法,要科学设置考核项目,把抓党建工作成效的考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要科学量化考核指标,把党建考核分数变为考核系数,提高党建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要不断完善考核方式,做到日常考核、年中督查、年度考核相结合,既要看痕迹,更要看实绩;要科学制定考核标准,要看各单位党组(党委)特别是党组(党委)书记,是否牢固树立了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是否做到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是否达到了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同时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运行状况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调整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持续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中发挥好引领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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