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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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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7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落实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下狠手整治”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的会议精神,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召开本次会议。目的是强化协同监管,不断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落实,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的安全。

刚才,XX等区县介绍了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治理的做法,不仅有典型案例,还有具体措施,为我市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协同治理提供了参考,希望大家借鉴学习。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升思想意识,明确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更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再次强调:源头治理是抓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理念之一,是“农田到餐桌”的第一道关口;从源头解决问题,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实现途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也对“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县局要充分认识到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把联合开展整治工作,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协同监管的落脚点,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聚焦重点任务,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选定14个重点品种进行整治。各区县局要针对14个重点品种,紧盯5个重点工作,聚焦农批、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一是不断完善市场准入、产地准出衔接机制,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加强进货查验,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中农批市场内销售者还应规范开具销售凭证;指导农批市场开办者建立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分类准入制度,对入场无法提供采用质量安全低风险等级生产方式证明、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从严把关、按照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易检出药物(清单另发)批批速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区县局要全面摸排辖区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动态更新,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将重点问题品种易检出药物清单张贴到批发市场公告栏、检测室、管理办公室等场所。督促入场销售者在经营场所或产品包装显著位置明示产品名称、产地等信息,并在监督检查中重点核查上述信息是否属实。鼓励从事连锁经营和批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优先采购绿色、无抗、无公害及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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