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374 | 发布时间:2024-08-28
近年来,**市司法局对照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以防治结合为突破口,着力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思想引领、关心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制,靠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定《**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等文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与全民普法各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教育、团市委、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在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方面的主体责任。同时,制发《关于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共上“法治第一课”“送法进校园”“宪法伴我成长”等活动,深入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全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履职尽责,做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任务。一是研究部署到位。牵头召开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调研座谈会,深入研究探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堵点、难点,对下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为开展工作夯实基础。二是法治副校长配备到位。制定印发《关于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联合市教育局按照每所幼儿园1名、大中小学2-5名的标准,为全市各学校配备配齐法治副校长**余名,覆盖率100%。三是法治宣传教育读本编发到位。根据不同时期青少年接受知识信息特点,精心组织编写《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读本》幼小版、初高(大)中版、家庭版等三个类型读本,印刷5万多册“送法入校”供广大青少年学习。四是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到位。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基)地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学校因地制宜,全面加强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潜移默化中涵养青少年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至目前,共建成青少年反邪教、反电诈、禁毒等警示教育基地**处,建成模拟法庭、法治图书室、法治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处,积极筹备建立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年底实现县区全覆盖,满足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需求,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五是专门教育矫治到位。及时成立全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赴外学习借鉴外省先进做法,于2023年底建成专门学校并实体化运行,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和矫治。制定专门学校建设规划,探索开发符合专门教育矫治需求的校本课程体系,历经十次修订,建立较为科学的学生日常量化考核评价体系,成功矫治转化*名学生,较好地发挥了专门学校教育优势。
(三)拓展领域,为青少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一是严格监管。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事由、悔罪表现、性格特点等情况,制定“一人一策”差异化矫正措施,确保对症下药、措施精准、矫正有力。至目前,在册未成年矫正对象**人,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二是真心帮扶。扎实做好矫正期满、刑满释放青少年安置帮教工作,从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靠实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帮助他们自强自立,顺利回归社会。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就学就业权利。近年来,累计帮助*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实现就学意愿,为*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帮助。三是积极维权。全市建成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一律简化程序,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四优”原则;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团,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取得联系,对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专人专援;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社区等活动,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制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年,全市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有短板。一是普法载体有待创新。目前社会面上采取的普法方式主要为摆摊设点、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学校方面的方式主要为上道德与法治课或班会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单一,不能同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相适应,宣传效果有限。二是教育理念有待转变。我市的教育模式还不同程度存在以分数论英雄的导向,有的学校只注重应试教育,只关注学习成绩,不重视法治教育,对学生没有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3.1.5”日常法治教育机制【开展1分钟法律晨读、3分钟国旗下法治和安全教育、5分钟案例分析讲法治和安全教育】落实不够严格,学生依法维权意识不强,校园欺凌情况依然存在。三是保障措施有待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套保障措施不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人员短缺、专项工作经费缺乏,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缺乏必要的工作支持和激励保障,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二)合法权益未得到完全保障。一是特殊人员就学问题依然突出。在青少年社区矫正实践中,部分学校考虑到校园整体教育教学环境,不愿承担对有前科劣迹的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教育责任,以各种理由和方式劝其退学,导致其失学,过早流入社会,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加大。二是法律援助全过程保障困难。法律援助律师获取未成年嫌疑犯信息相对滞后,介入碎片化,诉讼全过程提供法律援助比较困难,存在未成年嫌疑犯得不到实质性辩护的情况。
(三)社会防治体系不够健全。一是重点场所管理仍有漏洞。旅店、酒吧、歌舞娱乐场所等“三类场所”的社会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场所经营者为了经济利益,缺乏行业自律,对未成年进入该场所不禁止,在一定程度上为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重点人群管理仍有缺位。一些家庭不健全的“问题少年”离开学校后在社会上游荡,有关职能部门、社区、街道关注不够,联合教育管理存在缺位。三是家庭监护不到位。未成年人发生犯罪,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父母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父母监护缺失和家庭教育引导不足导致未成年人得不到有效教育和关爱,导致未成年人交友不慎、沾染不良习性后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四)协同联动不紧密。未成年人犯罪防控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政法机关、人民团体、村(社区、居委)共同参与,协同推进,但定期会商联系制度机制不健全,衔接配合还有“真空地带”,如对于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未经审查入住宾馆、民宿等问题共同进行监管整治还不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一)创新宣传载体,不断提升宣传效果。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充分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账号,创作一批集趣味性、实效性、教育性为一体的优秀法治动漫剧、微视频、公益广告等,通过各类平台广泛刊播,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靠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平台等各类媒体,把法治宣传列入日常宣传重要内容,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构筑线上线下立体式普法格局。
(二)强化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应将不断改进工作和完善学校教育制度作为有效预防未成年犯罪的任务之一,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把增强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教育部门要主动承担起“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学校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制度,定期开展校内法治宣讲,不断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
(三)聚焦短板弱项,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教育部门应督促学校积极接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学接受教育,采取措施防止辍学,充分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于不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给予处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公检法办案机关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辩护律师尽早介入案件,实现辩护全过程,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四)突出协同联动,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能。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各职能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与政法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和会商。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三类场所”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出入、雇佣未成年人用工、为未成年人纹身等情况从严从快处罚,倒逼行业场所落实监管责任。从根源上消除一切不良诱因,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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