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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浏览量:211     |      发布时间:2024-02-2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月13日至*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财政局进行了巡察。*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财政分局(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清单。制定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财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16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把问题认领下来,把思想统一起来,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加快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合力完成。

(三)全面落实整改,推动成果转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整改。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到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财政监督、财源建设、预算管理等中心工作中去,用整改成果指导和推动工作,确保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理论学习。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经济思想及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各级财政政策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在行政办公会上集中学习;组织科室、财政分局(所)通过科(所)务会学习最新财政政策1次;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学习财政系统经济财政专题干部履职通识网络课程。

二是及时研究更新政策文件。根据绩效管理结果应用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在多方征求建议的基础上,于2023年10月出台《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2023〕*号)。对2018-2023年10月期间以财政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印发《关于公布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3〕*号),宣布继续保留政策文件60件,废止12件。

三是加强建言献策、参谋决策能力。加强财政干部业务培训。分层分类开设“财政骨干综合能力提升班”“青年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班”等专项培训班,不断补齐财政干部知识短板,提升新形势下应对财政工作新挑战的综合能力。积极提升建言献策能力。2023年市财政局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80余篇,以专刊形式报送意见建议2篇,并获书记、市长批示肯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管领导会同相关科室,围绕如何优化财政管理深入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文章6篇。

四是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将日常跟踪监管作为财政绩效管理重点内容,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2023年聚焦乡村振兴、水利工程、困境儿童等重点民生实事,对2022年度执行数在500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和200-500万元的重点项目一一梳理,对全市22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亿元。最终形成了《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并以调研专刊形式形成《我市重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送市领导,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讨论。

2.关于“组织收入存在‘开源乏术’”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抓牢抓实收入征管,充分发挥财税工作五人小组作用,每月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对收入组织进行分析研判。加强与公检法等重点非税部门沟通对接,对归属财政的非税收入依法及时征缴入库。加强对非税单位的指导监督,会同市经发局公布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通过微信群形式发布通知,要求执收单位及时在醒目位置公开公示收费目录、标准及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局对46家单位公开公示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已全部按要求公开公示。2023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同比增长11.28%。

二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以“财政法治宣传月”为抓手,组织集中宣传。通过在市民广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务院33条、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等财政保障改善民生、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走进诺得物流、万新光学、冈田精机、长丰纸业等企业,做好面对面政策宣讲和现场解读。走进市融媒体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在线》栏目,开展财政领域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市政府网站“财政专栏”,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政策开展广泛宣传。2023年我市共获得专项贷款304笔,共计*亿元。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2023年以来,已成功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亿元。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围绕“十四五”新一轮大湖流域治理要求、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和沟通,提高申报项目的准确性和精准性。

3.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存在‘节流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压降“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强编制控制,2024年市直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比上年压减17.79%。加强执行控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设置“黄、橙、红”三级预警监控,“三公”经费执行70%黄色预警,80%橙色预警,90%红色预警,严格控制进度。加强执行审核,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类行政事业经费,确保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监督检查,对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实际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并持续提升财务水平。

二是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力度。督促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加快万善塔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进度,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达到条件的及时支付。截至2023年12月,“万善塔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经费”已全部支付完毕。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做好2022年度预算指标结余结转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2024年预算编制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尽力而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先安排“三保”及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2023年在去年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压减到位的基础上不反弹。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原则上不受理、不安排、不审批预算追加事项。加大往来款项清收力度,根据不同用途类型、暂付对象,制定清收计划,明确清收目标,坚决消化老欠。

4.关于“防范财政风险意识还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扎实做好“三保”保障。2023年10月,印发《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的通知》的通知》(*〔2023〕*号),明确各镇(区)政府“三保”风险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镇(区)加强“三保”执行监控预警。以预算一体化系统为载体,按月监控全市“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统筹可用财力和资金,优先足额安排和保障“三保”支出,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执行率为100%。

5.关于“预算管理还不够精细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理念。2023年9月下旬,启动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市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2023〕*号),要求各预算部门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项目预算。加强预算支出审核,突出“五严”要求(严控公车购置费、严管办公设备购置、严审社会化用工人员经费、严控培训费、严格项目预算管理),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项目内容。目前基本支出和人员类项目、部门预算内项目已基本编制结束。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卫健委“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和商务局“《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编制经费”项目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取消。

二是提高预算执行率。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市财政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非必要非特殊不予追加。2023年年终预算指标结余结转工作中,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资金,确保基本支出和人员类项目不予结转;项目资金除审核确需使用委托业务费外,其余一律不予结转;跨年度项目需分年实施的、一次性项目且项目未完成的,经审核后,列入下年预算;非税资金指标一律收回;2022年(不含2022年)前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结余一律不予结转,2022年(含2022年)以后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结余经审核予以结转。

三是提升绩效管理成效。强化项目梳理筛选,2023年经征求市人大、审计局意见并报市领导后,确定对19个项目支出和3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目前评价结果已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出台了《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2023〕*号),进一步优化了“反馈与整改、报告与通报、向社会公开、考核问责、与预算挂钩”等应用方式。

6.关于“国资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根据国资国企监督管理职责,经编办批准,国资中心核定4个内设科室(综合科、资产服务科、发展规划科和评价监督科),明确科室职能和分工。与11名财政和国资在编人员签订岗位自主意向选择表,厘清财政与国资混编混岗问题。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录财务管理类、基金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3名,进一步充实了国资专业化监管力量。

二是强化国有企业资产动态监管。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国有(集体)企业房产土地类资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指导我市国有(集体)企业规范开展房产土地类资产管理工作。2023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市国有(集体)企业不动产信息系统,将2023年全市国有企业不动产排查数据全部录入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府国有资产的监管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三是完善投后评价管理体系。2023年11月印发了《关于报送市属企业“三重一大”研究决策事项情况的通知》,督促企业上报“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目前9家市属重点企业已全部上报2023年度企业“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推动企业不断规范投资决策行为,防范企业投资风险。根据上半年印发的《关于报送2023年度投资计划及投资效益分析报告的通知》,结合4家平台企业上报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和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完成对4家平台企业的投资项目投后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8项。目前,已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加大对国有企业监管力度。督促平台企业按照《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2023年10月印发了《关于报送2023年度企业在手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通知》,4家平台共报送20个在手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000万元以下备案投资项目7个。出台了《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全市国有企业资产出租行为。2023年10月中旬,对经发局和市场监管局两家部门下属企业资产出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下发了检查意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资产出租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出租行为。

五是加大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力度。建立完善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2023年9月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专班和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小组,形成跨部门协商和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市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盘活并做好镇区工作指导。召开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研判协调*、*、*等镇区闲置低效资产处置工作。督促9家主管部门和集团企业对具备盘活条件的闲置资产制定和上报2024年度盘活计划。同时压茬推进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资产处置盘活工作,重点推进经发局下属粮管所、*食品公司食品站、教育局闲置校产等一批可利用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以及煤气公司股权划转工作。

7.关于“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完善市级储备粮食补贴项目专项监督和公安局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专项监督程序,补齐相关过程性资料。严格实施《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对镇区、市级部门财会监督的工作流程;加强业务科室对预算单位的日常监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多次深入预算单位,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核实系统后台数据等方式,对有关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就重大事项实施专项监督,目前已按照序时进度全面完成全年9个专项监督项目检查。

二是加大对会计行业的指导和监管力度。2023年9月以来,利用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会计职业素质提升培训以及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会计政策法规,着力提高会计的遵法守法意识。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引导广大会计登录*省财政厅会计综合管理平台,学习“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等方面的知识,着力拓展会计的业务学习渠道。举办“市企业会计职业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财务负责人及青年骨干参加培训,有效提高了重点企业会计的职业素养。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全市100余家企业单位账簿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着力提升企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年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和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3年11月,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并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利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契机,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党课、交流研讨等形式,加强财政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强化财政信息宣传,全年110余篇信息宣传稿件被财政部、学习强国、镇江日报等各级媒体平台录用。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和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的通知》,加强对办公电脑、QQ及微信工作群的使用管理,不断增强网络和信息化工作的安全保障水平。

9.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实抓紧主体责任。加强对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2023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坚持抓住“岗前、任前、节前”等重要时机,开展警示教育2次,集体廉政谈话4次150余人次;组织新提拔的12名股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坚持重大节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常态化教育提醒。加强基层财政责任点走访,班子成员先后对责任点财政分局(所)开展四季度走访,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开展基层干部涉企“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抓好“软环境”建设。

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工作责任点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等制度要求,经常性与分管科室、责任点财政分局(所)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做到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年底,将班子履责情况纳入“述责述廉述职述学述法”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考核评议。

三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情况的掌握。紧盯五一、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节前节后“四风”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监督检查。围绕财政重点领域,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对耕地地力保护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学重建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等进行了跟进监督。进一步向基层财政分局(所)延伸监督触角,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措施进行问责追究。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拓展发现问题的渠道。积极主动参与财政日常学习培训,对单位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进行廉情分析,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实”;综合运用财务审计、专项督查、专题调研、专项治理等手段,从日常监督中查找问题;认真核查巡察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本质,挖掘违纪违法线索;结合其他地区部门同行业、同领域、同类型问题案件发生的特点,开展比对核查,触类旁通、举一反三。

10.关于“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要求各部门利用科(所)务会,认真组织学习《市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常见政策问答》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做到对中央八项规定各项具体要求入脑入心。注重岗前任前廉政谈话、节前廉政提醒,2023年10月以来,通过集体谈话、个别谈话,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共开展廉政谈话70余人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2023〕*号),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确保公务接待“三单一函”齐全。

二是规范财务支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支出报销必须附有原始票据且实事求是,财务凭证附件不全的不予报销。常规日常支出做到填写规范、手续齐全。

三是规范合同签订要素。及时核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系统服务合同签订落款日期情况,确保补齐落款日期。今后将从源头把关合同签订,涉及合同约定等事宜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

11.关于“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坚持深化“四个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兜牢“三保”底线,大力压减非急需、不必要的项目,确保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量入为出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核机制。及时了解部门资金性质,按轻重缓急,做好资金统筹和分配,强化部门资金监控和使用进度,保持部门资金进度在合理区间。

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建设。在财政评审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两年来的评审经验,填补工程变更的制度盲点,起草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意见》报市政府审议,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直面现行政策制定的局限性,及时修改完善《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主动提级管理,将局业务科室内部质控措施提升至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国家审计的外部监督。招标控制价评审的结论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再履行报告签发程序,确保财政评审结论的公正性、合理性。

12.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结合预算编制、项目申报、财政评审等工作,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各分管领导结合重点工作和分管业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6份高质量的调研文章,积极向上建言献策。同时班子成员分头开展四季度责任点财政分局(所)走访工作,深入了解基层财政运行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基层干部工作状态,大力促进财政工作全市上下同步联动。

二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明察暗访,2023年12月,通过自查形式开展作风纪律暗访1次。严格执行《市财政局作风效能督察制度》,全年督查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担当敢为精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资金拨付后,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聚焦乡村振兴、水利工程、困境儿童、路灯运行维护等重点民生实事领域,对22个项目开展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亿元。绩效评价结果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讨论。

1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班子成员主观能动性。在每月召开的行政办公会上,互相交流近期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使各分管领导对全局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每次党组会会前,由办公室牵头对需要上会讨论研究的议题进行收集整理,提前与党组成员沟通。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将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等重要事项及时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

14.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党组主动谋划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积极构建基层党建“五责联抓”工作体系,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事项。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党建实践。充分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具体抓好基层党建日常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10月以来召开机关党委工作会议2次,并部署开展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实行党费收缴“月交季缴”制度,党员每月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每月上缴到局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每季度上缴到市级机关工委党费专户。严格规范“两册一本”记录,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活动记录,机关党委指导党支部对无故空缺内容立行立改,及时补填,确保活动记录准确、规范。

三是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相互批评开门见山指明问题,达到思想交锋、“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党员大会、“五事联动”主题党日等活动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确保参与人数达到支部人数2/3以上。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

1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执行选人用人程序。11月,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和相关业务干部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选人用人工作的政策法规,确保各项政策精准掌握。12月,在选拔任用股级干部过程中,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同时强化票决过程的监督,规范计票、监票过程。主动加强同上级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络,确保凡遇人事调整,及时按规定做好任前事项请示报告。

二是扎实做好干部人事基础工作。全面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在12月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实行“一人一表”,认真记录得票、排名等重要信息,将涉各环节资料统一整理归档,确保全程纪实清单“应纳尽纳”。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加强对干部档案资料的审查甄别,通过多种渠道,准确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时规范做好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核查公务员159卷、事业人员92卷。

三是完善干部队伍管理建设。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工程,实行优秀年轻干部动态管理,12月,选拔任用股级干部12人,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7人,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积极调动中层干部工作激情和积极性,全面梳理中层干部任职年限,有序组织4名正股级干部和5名副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得到有效提升。

16.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将本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时以党内文件形式进行通报,提高重视程度。召开两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是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党支部及时调取存在问题的党员发展材料,对错误进行彻底排查和更正。通过工作群指导、面对面辅导等形式,加强对支部委员的业务指导和党员发展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党员发展工作严谨规范。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无。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财政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阶段,市财政局党组将在巩固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整改的政治定力,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助力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的具体体现,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二是以更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的现象,对于已经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巩固效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查摆潜在问题,一以贯之自查自纠,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以更实举措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财政事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全方位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建强战斗堡垒,完善体制机制,筑牢廉政防线,以担当务实的举措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作出财政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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