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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局长副局长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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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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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2.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3.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第一篇: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关要求,现将本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加强学习,凝心铸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动摇,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州医保系统落地生效。

(二)牢记使命,对党忠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坚定理想信念、掌握过硬本领,旗帜鲜明讲政治、讲忠诚、守纪律,全面提升狠抓政策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有号召,我们见行动、抓落实、惠民生;人民群众有需要,我们想办法、善解决。严守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抓实各级巡视巡察及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做实“当下改”,注重“长久立”。

(三)立足岗位,推动工作。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纪律、搞好服务,以全民参保的目标要求推进应保尽保,最大限度降低群众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以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以全力争取国家、省级政策支持和优化提升经办服务质量来稳步提高群众医疗保障待遇,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以钉钉子精神加快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不断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以推进职工“门诊共济”、DRG支付方式改革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情况

(一)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统筹谋划。一是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年初召开2023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全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本人分别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及时制定下发了《局党组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州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科室、中心的党风廉政责任事项,精准细化量化责任,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建章立制。一是研究制定了《州医保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了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对单位各类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促进单位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对单位机关原有运行模式进行适当优化,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三)坚持“以案为鉴”,抓好警示教育。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廉政纪律、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州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等形式,持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加固自己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思想堤坝。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的通知》精神,严禁醉驾酒驾、赌博、嫖娼、吸毒等各类违法行为,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严防类似情况发生。

(四)持续真改实改,抓实末位整改。我局在2022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排名末位,局党组及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开展整改,于7月份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同时,局党组以末位整改为契机,坚持每季度对局党组首次接受九届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在抓好“老问题”整改实效持续巩固的同时,及时排查发现“新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五)结合医保实际,抓实医药反腐。一是联合公安、卫健、检察、市监等部门出台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对各部门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检查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协同推进专项行动。联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二是制定印发了《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执法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基金监管行为,提升执法管理水平。三是定期召开全州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结合医药领域反腐专项行动和“小切口”整治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分析研判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基金监管风险。

(以下略)

第二篇: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根据《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现将个人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步调一致,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守纪律规矩,把牢政治方向。一是遵守党章、遵从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对党忠诚不渝,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坚定不移,不断提高纪律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我本人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年初与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惩治和预防腐败目标任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3年我向医保局党组2次专题汇报我本人履行管党治党和“一岗双责”责任工作落实工作,切实抓好分管各科党风廉政建设科室主体责任意识,模范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廉政勤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多次参加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专题会议。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对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过问,经常检查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止问题扩大化、严重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专题党课、参加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不断提升自我党性修养,抓实工作作风,树立“躺平”同样是腐败的理念,弘扬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精神,持续推进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及时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突出问题,以主动作为、务实举措推动医保惠民利民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担负起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努力协助单位主要领导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的一流医疗保障工作队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单位的稳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保障生态环境。

(以下略)

第三篇: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过去的一年来,在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局的大力指导下,个人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现将2023度个人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读原文、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紧跟核心、维护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是严守纪律规矩不放松。个人把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怒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服务组织决定。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班子集中学习讨论,积极参加主题教育读书班,确保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做到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凝心聚力抓好医疗保障各项民生工作,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筑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坚持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扛在肩上,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每季度研究分析待遇保障政策、基金监督管理、经办服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集中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明确科室责任,两次向党组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推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医保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上专题党课2次,聚焦“门诊共济”、基金监管、两病政策专题调研4次,廉政谈话9人次,全面压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发挥好带头作用。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分管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强化日常监督,每月2次到政务服务窗口检查督查,定期听取3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开展2次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工作组织研判分析。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三)加强规范制度建设。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主动把思想凝聚到推进怒江医疗保障事业谋划发展上,认真梳理分管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漏洞和盲区,在深入调研完善和规范监督管理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资金划拨管理的通知》《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做到制度管人管事。

(四)筑牢民生底线,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扣医疗保障分管领域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全民参保任务。坚持高位推动,班子成员分县市督办,形成四级联动的参保组织体系。全州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实现54.49万人,实现省局下达目标任务101.32%;参保率实现怒江常住总人口54.6万人的99.80%的实效。二是强化基金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医保领域“小切口”整治专项行动和打击欺诈骗保,开展全覆盖的检查和重点领域的专项督促检查,全年对39家两定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的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规使用使用基金的两定机构。追回违规使用基金795.44万元,行政处罚18家医疗机构,处罚金额345.46万元,责令医疗机构主动向患者清退违规收费286.29万元,有效维护患者权益,确保基金管理运行安全。三是不断完善待遇保障政策。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待遇制度改革,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针对待遇政策开展3次调研,制度出台了贯彻落实《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意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告知事项》《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待遇保障措施,确保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四是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决扛牢扛实责任,精准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和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医疗保障待遇长效机制。确保一般脱贫人口243908人,脱贫不稳定户9460人,边缘易致贫户941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3331人,全部实现资助参保缴费,应保尽保,精准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五是优化经办服务,提供更加多元渠道服务。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推行医保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通办”改革,制定出台了《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保业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柜台+自助”“线上+线下”“现场+远程”“本地+异地”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优化完善“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医保电子凭证参保缴费待遇报销等措施。全州共有274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5家公立医疗机构先后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定点零售药店203家,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服务网点有105家;3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窗口,为群众提供高效的便民服务。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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