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98
发布时间:2025-04-04
大家都知道组织生活是我们发扬民主的重要渠道、体现党群一致的重要形式、互助提醒纠错的重要平台,更被写入《党章》,可以说意义重大。今天,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就“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这一主题进行一个探讨交流。
第一个方面,谈一谈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性。
大家知道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什么重要吗?从历史轴线看,“五四”运动扬起了“民主”大旗,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摆脱了封建主义、殖民主义的桎梏,从发展建设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是维护党员群众个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端正风气的重要保证。特别是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肃纪反腐工作进入“攻坚期”“决胜期”,面对歪风邪气的顽固性和复杂性,亟待广大党员群众凝心聚力,锐意攻坚,把隐藏在阴暗角落的恶性毒瘤、深埋地下的腐朽土壤、穿着隐身衣的变种变异彻底铲除。
首先,要认清我们的民主权利有哪些?
作为中国公民,我们依法享有《宪法》规定的:平等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权、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活动权等诸多权利。
作为党员,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外,还享有《党章》规定的8项权利:①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②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③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④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⑤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⑦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⑧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其次,明白为什么要行使民主权利?
我认为主要有这么2个“需要”。
一方面加强单位建设的现实需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着力增强内生动力和工作主动性。”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依靠基层、相信基层、尊重基层、理解基层,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热爱基层、建设基层的主人翁意识,汇聚强基固本的智慧和力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作为一项法规,是必须刚性落实的制度要求,是贯彻贯彻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从我们单位自身建设的角度讲,这几年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凝结的是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更需要全体干部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倾心付出,发挥好手中的民主权利,从各个方面提建设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治破坏良好发展势头的人和事。
另一方面是深入正本清源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三个永远在路上”和“三个仍然”的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特点规律。要打好最后一公里的“纵深仗”“攻坚仗”“歼灭仗”,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就需要我们每名同志发挥从基层中来、对基层风气感受最深、最为了解的优势,提供强大“火力”。近年来,我们也先后查处了XXX等腐败份子,得益于广大党员群众的“仗义执言”,这个“义”是保护单位全面建设的“大义”,是保护他人权益的“公义”。正是这部分“义士”,让那些妄想动人民群众奶酪的“吸血鬼”不敢露头,让哪些企图啃食发展墙角的“蛀虫”不敢繁衍,让哪些隐藏在阴暗角落的“变异人”不敢招摇过市,推动基层风气建设不断纯净,广大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攀升,单位建设发展基底不断夯实。但是,我们基层风气仍然存在不小的问题,从屡次调研反馈的情况看,敏感事务仍未完全脱“敏”,党员干部作风形象仍有“软肋”,如何整治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大家大胆“仗义执言”,发现苗头及时遏制,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凝聚起合力。
第二个方面,讲一讲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存在差距。
刚才,我们讲了民主权利有哪些,为什么要行使民主权利,下面我们来分析,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存在哪些差距。
一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意识不够强烈。我分析有这么几种思想: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佛系”思想,有的同志认为各级都有负责人,用不着自己操心,天塌了还有个高的顶起,追究责任也是官大的扛起,平头老百姓老老实实不出事就行,其它的一律和自己无关。二是说说而已何必当真的“噱头”思想,有的同志“精于事故”,认为所谓的民主权利,不过是说说而已,常把“认真你就输了”挂在嘴边,觉得最后都是领导说了算,提了也白提,反正没什么效果,还不如不提。三是秋后算账不得好报的“担忧”思想,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提意见得到的是笑脸,转过身就被“穿小鞋”,还可能被冠以“出卖集体”罪名遭到孤立,当成“个别人”,甚至被打击报复,非但达不到理想效果,反倒给自己惹下麻烦,在单位待不下去,得不偿失。四是证据不足反为诬告的“落差”思想,有的同志认为虽然这个情况属实,但是手里没有证据,这个时候去举报反映,组织会觉得是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最后查不属实,反被扣上一顶“诬告陷害”的帽子,导致领导对自己有看法,简直是自找没趣,引火烧身。
二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方式还有欠缺。近年来,随处可见的实体意见箱,四处张贴的联系电话表,无不为各级构建上下贯通的“绿色”快道,我们有问题,有线索,有情况可以直接向纪委反映。但从渠道使用的情况看,有这么“三化”值得我们警醒。一是情况反映虚拟化。从接到的信访举报和上级纪委批转的问题线索看,举报人大多通过使用他人的手机或者找第三方进行匿名或冒名举报,问题一举报就玩消失,工作人员无论怎么联系都联系不上,大有“问题我给你了,你看着办”的意味。这样做就断了反馈的链路,调查的结果也不能与举报人掌握的情况进行印证,一定程度上导致出现偏差。还有就是我们组织座谈交流时大家一片喝彩,组织个别谈话时大家相互叫好,一旦采取不记名方式就有发声,把自己隐身于群众之中,做不到实名。二是情况反映概略化。每季度进行风气建设调查摸底,也在常态组织监督检查,每次都能收集到不少问题,但这些问题都不够具体,指向性也不是很强。比如,有的同志讲单位领导存在违纪行为,也不讲具体是谁,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再比如,有的同志讲被教育要“懂得起”“会做人”的情况,具体情况就“不便告知”了,有的同志讲单位作风存在问题,需要纪委深入调查了解作风情况。像上面这样反映情况不是不可以,而是面积太大、范围太广,不便于我们解决问题,群众一句话,机关忙半年,时间拖久了性质就变了。所以,我们在反映情况的时候要尽可能详尽具体,多提供线索、证据,方便我们尽快处理,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三是超越层级普遍化。我们有的同志总对组织缺乏信任感和归属感,也不管是哪一级解决的问题,反正举报层级越高越好。越级反映问题行不行呢?肯定是可以的,但我们每名同志都是单位的一份子,是“主人翁”,老话讲“家丑不外扬”,我这里说的不是遇到问题就忍气吞声,或者包庇纵容,而是逐级的把情况反馈上来,该哪级解决的就哪级来解决。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