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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末端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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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5

同志们,根据培训安排,今天我给大家一起交流如何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在末端落实质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之决心和力度制定推进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已取得了历史性成效和压倒性胜利,党引领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党的建设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遵循,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在“全”、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教育系统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是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人才摇篮。教育系统要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攻克新时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顽固性、多发性问题,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确保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

一、要清醒认识当前存在的短板不足。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是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加强党的领导和思想教育引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坚持完善制度建设和严肃执纪、推进组织协调强化监督、营造良好党风廉政建设氛围和育人环境为主要目标内容而开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但是在实践中仍有不少短板弱项。首先,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普遍得到重视,但仍存在一定差距。部分教育系统党委有“上热中温下冷”“空转”现象,尤其是院 ( 系 ) 层面就更薄弱,“最后一公里”存在盲区。部分党员干部重业务轻党建“两张皮”,“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出现“中梗阻”,且“四风”问题依旧存在。其次,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不完善。尤其多元主体责任存在部门之间的责任目标分工不明确,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缺乏统一性,有时出现“多重领导、多头管理、号令不统一”问题,造成合力运行氛围缺失,当遇到问题的时候,各责任部门、责任人之间就会出现无原则的争论纠缠推卸责任扯皮现象。最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管理不严格。监督管理不力,制度执行不到位,考核体系不完善,问责追责不严格,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与利剑高悬震慑态势。尤其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例如财务管理、招生录取、干部任免、招标采购、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漏洞,严重影响教育系统的权威性。

新时代教育系统党委已充分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予以充足的支持。但一些教育系统党委凝聚力和核心作用还不强,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党风廉政建设认识有偏差,存在求稳怕乱思想,缺乏担当精神,对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认识不到位,对分管的部门要求不严,认为自己只要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就是履行了党员的职责和义务,不必关注党风廉政建设,甚至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等侥幸心理。制度制定缺乏科学性。部分教育系统制度没有跟上当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要求与速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缺乏科学切实的可行性。且其内部组织不健全、工作职责不清晰,缺乏梳理,造成权力配置不科学责任边界不清,权力运行不规范压力传导不畅,工作执行不彻底联动协调不顺,容易造成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廉政监督防控不力。在实际工作中,纪委部门工作缺自主性,监督力量难以发挥其有效作用,造成监督的实效性不强,一些基层纪检机构受制于同级党委,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甚至部分纪委部门等监督主体无法按照相关制度章程,匿名保障判定责任执行惩处,导致其监督防控功能失效,严重影响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协同机制。一是目标要协同。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是要依法办学治校,从严管理行政,确保学校的教学秩序质量,防止和打击学校的腐败行为,包括教师的腐败行为和学生的腐败行为;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养坚持“四个服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教育系统党委、纪委、行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学生等多元主体之间应为实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目标,围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客体、内容、环境等进行沟通、协调、配合、互动,并进行及时调整研究解决问题,最终实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目标,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从一家做到大家做、齐心协力上下协同的积极氛围。二是制度要协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构建以“党委统一领导为核心、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为基础、纪委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为关键、部门各负其责为保障、依靠师生员工共同参与为力量源泉”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协同机制,从而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协同机制应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通过制定建设科学、系统、协同、创新和可持续的党内监督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生就业制度、科研管理制度等,以及完善和实施严格的教育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问责和监督机制,形成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和相互补充完整的制度协同体系,从而提高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效果和效率。三是组织要协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同机制,是教育系统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委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凝聚力和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校长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职能部门及基层党组织“牵头抓总”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规范用权和廉洁从政;四是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五是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并纳入教育系统的整体工作布局,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谈话、承诺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四是评价要协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协同机制是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发现问题、分析病因、改进工作,提高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与成效。一是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且要客观公正,既要包括学校内部的师生员工、管理人员,也要包括学校外部的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社会公众等;二是评价内容的全面性,既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如廉洁自律、纪律作风、权力运行等,也应有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三是评价方法的科学性,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手段,如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四是评价结果应该公开透明,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优秀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同时可作为各级评优推荐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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