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578 | 发布时间:2023-09-03
XX区推进管道天然气用户
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市天然气管理条例》《XX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XX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区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XX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规定,有序推进管道天然气用户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提高用户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最大限度防范和杜绝用户安全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新增用户全覆盖。新增的单位用户全部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新增居民用户全部安装使用安全自闭阀(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该建筑内所有居民用户还应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既有单位用户全覆盖。到20XX年X月底,餐饮、酒店、商场、学校、医院等既有管道天然气单位用户全部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既有居民用户全面推进。到2022年底,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中,老旧小区居民用户和生活困难用户全部安装使用安全自闭阀(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该建筑内所有居民用户还应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全力推进其他居民用户安装使用工作。
三、实施原则
坚持“属地总责”原则。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出资模式,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解决老旧小区、困难群众等户内用气安全条件较差的用户,同步推进其他用户安装使用;在运维模式上,按“产权属性”的原则,保证安全装置始终处于性能良好状态;在监管方式上,坚持“装管并重”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同步推进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安装和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用户安全装置使用管理、安全状况监测、应急抢险调度智慧管理,形成长效、常态管理。
四、主要任务
(一)拟定安装计划。各属地乡镇(街道)要建立既有单位用户、老旧小区用户、建档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等困难群众用户清单以及其他既有居民用户清单,制定安装计划,整体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
(二)建立目录清单。通过公开征集、集中比选的方式,选择资质齐全、质量可靠、售后完备、价格合理的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销售安装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称、资质等级、联系方式、产品型号、收费价格、服务内容等信息。供用户选择的销售安装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家,每家销售安装单位高中低档三档产品至少各1种。要全面推广应用智能燃气安全装置,引导居民、单位用户安装使用智能化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
(三)建立工作机制。要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挂靠借用资质、制假售假、价格操纵等扰乱市场的单位,要及时移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告。要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核查处理各类举报投诉,保障清单内、外企业合法市场主体地位,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维护市场秩序。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完善用户管理机制,将燃气安全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作为用户通气验收、入户安检必检内容。
(四)开展宣传动员。及时向社会发布加装燃气安全装置通告,明确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的目的意义、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时限要求、管理要求、合法权益、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内容;要组织宣传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宣传方案,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视频、宣讲安全案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引导,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形成浓厚氛围;要广泛发动社区干部、网格安全员、燃气服务员、物业服务管家等进店入户,主动服务,解难释疑,促进加装。
(五)完善政策措施。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等部门及时向各镇街反馈既有老旧小区居民用户、生活困难居民用户清单,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出资政策,并按序推进。对规定时限内主动申请加装的,要引导燃气安全装置销售单位给予优惠,实施差别化激励引导。要统筹安排并用好用足财政专项资金,将燃气智能物联信息化、安全监测监控及管理信息化等类型项目纳入重点支持方向。对燃气经营企业提供与用户安全管理相关的服务或资金投入,要纳入当期成本监审,计入配气成本,鼓励企业提供主动安全服务。
(六)建立管理平台。要督促燃气安全装置销售企业建立用户管理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安全装置运行、泄漏检测等情况,并同燃气经营企业用户管理平台、物业消防管理、用户使用端共享数据。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用户管理信息系统,公开接入标准,将燃气安全装置销售企业平台数据应用到入户检查、应急抢险等作业,实现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安全装置销售企业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处置联动。安全管理平台要接入燃气经营企业用户安全管理数据,对企业入户检查、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应急抢险等实施监督,提高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X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宣传动员,建立单位用户、老旧小区用户、困难群众用户和其他居民用户安装清单,制定计划并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二)单位用户集中安装阶段(20XX年X月底前)。建立单位用户清单,组织应急、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督促单位用户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三)全面普及安装使用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老旧小区用户、生活困难群众用户等重点群体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全覆盖,全面推进其他既有居民用户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建立用户安全服务平台及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安全装置销售安装企业、物业企业联测联防联动联处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XX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工作。各镇街、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辖区、本行业既有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经济信息委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用户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企业社会责任,督促其扎实开展用户安全宣传、用气安全检查、用户安全设施安装使用管理等工作。经信、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组织燃气经营企业、物业单位、燃气安全装置销售安装企业建立安装实施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运维管理落到实处。要参照《XX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和推进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工作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压实乡镇(街道)组织协调责任、部门指导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乡镇(街道)牵头,社区物业、派出所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确保宣传动员、入户安装、入户检查、隐患整改等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法监督。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燃气安全装置生产、销售、安装等环节监督管理,开展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及配件生产、销售、安装市场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产品、安装使用不符合相关规范,以及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购买服务、指定消费、不履行售后服务条约、虚高产品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安委会办公室要会同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建立暗访检查、定期通报、约谈追责等推进机制,每月排名、通报,定期向区政府报告情况。要对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情况实施考核,将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安全装置销售企业用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及用户数据接入、报警处置管理等应用情况作为督导考核重点。督导、考核情况一并纳入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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