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95 | 发布时间:2024-06-01
为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xx区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提升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通过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措施,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开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要求全区x个采购单位对20xx年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公平竞争情况、取消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落实情况、采购单位履约支付情况、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环节进行自查梳理及整改。对区属x个采购单位自行设立的以资质入围,却未同时确定服务标准和定价原则的供应商库,予以清理。
二、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印发了《xx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率。从20xx年x月x日起,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主体由财政部门调整为采购单位主管预算部门,同时简化采购资金支付流程,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由原来的国库直接支付调整为采购单位授权支付,资金支付周期由原来的x个工作日缩短为x个工作日。对实行电子化招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操作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且不得拒收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资金,降低供应商的交易成本。
三、创新政府采购模式,优化采购程序。x月x日起,全区各采购单位采购纳入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内,单项或批量采购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通用设备、纸制品、办公消耗品等三大类下x个品目商品,可登录“xx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进行采购,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强化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采购环境。强化对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对供应商围标、串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中限制、排斥民营企业参与采购活动,不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或歧视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今年xx区财政局共作出x个行政处罚决定书,x个责令整改处理通知书,积极营造“依法采购、违法必究”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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