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35 | 发布时间:2024-10-2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效司法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区人民法院通过夯实司法助企“四个坚持”,即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司法赋能、坚持问需于企、坚持打好执行“组合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各项司法助企措施落实
坚持党委领导。**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推动司法、行政和其他主体之间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依法妥善办理好各类涉企案件,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司法政策、落到个案办理中,激发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以法治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服务高质量发展。**法院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研判辖区重大项目建设、企业经营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发展的司法措施,为企业发展“加能量、减负担、乘效率、除障碍”,积极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推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司法便企举措落到实处,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司法动能。
二、坚持司法赋能,切实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优化司法服务。**法院积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措施,及时推出司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依托数字化法院建设,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云开庭”等智能化服务,努力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集中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法院进一步优化诉讼流程,通过设立“审判辅助中心”,对审判核心事务与辅助事务作出科学研判划分,将送达、保全、调解、鉴定等辅助性工作纳入集约化管理,方便涉诉企业“一站通办、一次办好”,切实让办案提速、为企业减负。减轻企业诉累。近年来,**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化“一街办一诉讼服务工作站(‘共享法庭’)”建设,在全区16个街道设立诉讼服务工作站,在机制建设上着眼于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质效;积极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中小企业协会、工程造价协会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切实发挥“评调裁一体化”等多元解纷模式作用,为优质高效处理涉企案件纠纷提供平台支持。创新解纷模式。**法院通过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持续在节骨眼上发力、在要害处使劲,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会商研判,提供法律指导,合力攻坚疑难复杂、化解难度大、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法院化解多起涉商品房买卖、企业破产等案件,以点带面推动类案化解,打造“一案解千纷”“一判解千案”审判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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