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63 | 发布时间:2024-04-06
2023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法工委坚持踔厉奋发,笃行不殆,持续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共接收有关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双辽市人大常委会决议1件,没有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及审查建议。经依法认真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没有发现违背宪法法律规定的情形。
二、主要做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不仅仅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究工作措施、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强化调度、狠抓落实;法工委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协调推进;有关工作人员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学习专研、专职专责推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架构和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文件报备范围,排除了会议通知、内部工作制度(方案)和部署、人事任免和表彰、向上级机关请示和报告等文件;进一步优化了工作环节,明确由法工委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分办、审查、归档等,实现了规范性文件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进一步减少规范性文件纸质版报送份数,将原来每件规范性文件报备一式十份纸质材料缩减为五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规定报备文件原则上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必要时法工委可以组织开展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处理、反馈由法工委统一负责;进一步对有件不报、有备不审、有错不纠的问题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规则》,建立了对上联系、对下指导、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文件移送、文件会商、专家论证、意见反馈等八项工作机制,为开展联动审查提供了有力遵循。
三是注重学习培训,强化能力提升。打铁还需自身硬。法工委及有关工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域外调研、以会代训、专题辅导、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备审工作的理论知识、工作要求、实践技能等进行专题或者嵌入式学习,全年共举办专题培训2次,利用“委室主任大讲堂”讲解有关备审知识1次,赴域外调研学习2次。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备审工作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有效提升了备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强化沟通联系。继续实行“媒体浏览、每月上报、定期会商、随机抽查和适时通报”制度,加强与文件报备机关的联系沟通,监督指导其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深入“一府一委两院”现场查阅文件制发情况,督促其按要求及时报备文件;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制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进行上门指导。为持续提升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指导督促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开通政务外网专线,建立了备审工作信息平台,自2023年10月起,市县两级人大备案审查信息系统均已上线使用,备案审查工作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性、系统性不断增强。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知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备案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普及不够,社会公众对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了解不多、不深、不细。审查人员的法律素养、专业能力、实践经验等需要进一步强化,审查能力有待提升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工作中加以改正。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备案审查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围绕备案审查的法律规定、工作要求等组织备审工作人员深学细研、细照笃行、以学践知,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的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动态重要进展,提高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的社会知晓率。综合运用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依法开展审查工作,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尤其要注重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的内容,认真研究涉宪性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二是丰富备案审查方式。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积极探索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的方式方法,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备案审查的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立法专班、备案审查咨询委员三支队伍在备审工作中的“外脑智库”作用,组织专题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三是增强备案审查系统性。进一步树立备案审查一盘棋思想,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沟通,掌握备案审查工作的最新动态和部署要求;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交流,形成备案审查强大工作合力;发挥衔接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党委办事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工作协调;支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备案审查新机制新方法,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指导服务;发挥备审工作信息平台载体功能与作用,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推动备审工作全面系统开展。
风劲扬帆正当时,奋楫争先再出发。新的一年,法工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稳步推进备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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