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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浏览量:256     |      发布时间:2024-03-14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新时代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要关注粮食生产的可持续性、粮食流通的稳定性和粮食产业的安全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是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是建设世界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积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从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出发,积极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制度化、法治化的粮食安全全过程保障体系。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战略意义

(一)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要毫不动摇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始终坚持粮食自给自足的基本思路,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在粮食安全问题上始终要有危机意识、忧患意识,以增强粮食产业安全韧性为重心,提升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紧急状态下的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快速化解内部风险;降低粮食进口对外依赖,深化粮食安全国际合作机制,应对国际粮食市场波动等不确定性外部冲击。只有把握粮食安全发展主动权才能赢得战略主动,全面提高防范和化解粮食安全风险能力,以粮食安全筑牢国家安全根基。

(二)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是建设世界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建设农业强国是立足我国发展国情、农情、粮情的重要战略抉择和战略判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建设世界农业强国的第一要义。一是强在供给保障能力。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粮食供给体系高效完善。二是强在可持续能力。在打造资源节约型的农业生产模式进程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现代化强国,将绿色低碳农业和生态循环有机农业作为农业强国建设的新增长点,破解环境资源约束,从源头上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三是强在创新能力。遵循农业科技发展规律,加大农业育种、农业机械、农业环境领域创新研究,强化涉农科技前沿领域核心攻关,开辟农业科技助力粮食安全建设新境界。四是强在竞争能力。要以塑造特色化、优质化、品牌化为竞争指向,盘活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历史转变。

(三)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从供给看,就是要确保粮食产业体系完整,粮食供给丰富充足,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好、效益高;从投入产出看,就是要加强农业现代化基础建设,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上大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及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从分配看,就是要稳定粮食价格,实现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农民种粮积极性显著提高;从宏观经济循环看,就是要逐步实现粮食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循环通畅,粮食主产区、主销区空间布局平衡合理,粮食价格稳定,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有力,积极主动参与全球粮食治理。

(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作出了全面部署。广大乡村地区是粮食生产的“主阵地”,不但要确保乡村粮食生产的基本功能不弱化,而且要进一步细化、强化。要以“产业振兴”焕发农村粮食产业发展新活力,以“生态振兴”确保粮食生产的绿色化、清洁化、低碳化,以“人才振兴”构建新时代粮食安全事业建设的专业队伍。此外,乡村振兴还要加大对产粮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的政策倾斜,更快更好完善利益补偿机制。

二、牢牢把握新时代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关键

(一)增强粮食生产的可持续性,确保粮食有效供给。粮食生产保供给,重在确保粮食“可得”和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粮食生产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首要任务是提升粮食产能。以“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为基本战略指引,在粮食生产的供给端,保证生产能力的可持续性,着力提升各大粮食主产区的产能,确保粮食供应量满足需求,从而进一步降低粮食供求不平衡的风险,形成既要“粮食有效供给”,又要“粮食质量安全”的粮食供给新格局。鉴于粮食安全一头连着粮食生产、一头连着粮食消费,在着力增加粮食产量产能的同时,要坚决遏制粮食浪费与损失现象。

(二)增强粮食流通的稳定性,保证粮食高效流通。粮食消费保流通,重在确保粮食“可及”和稳定。粮食供应的稳定性和粮食流通的高效性要求打通粮食生产、粮食收购、粮食储存、粮食运输、粮食销售、粮食消费等环节,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得出”的基础上,构建高效的粮食流通体系。聚焦“收得上”,即实现粮食市场化收购“藏粮于市”,坚持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制度;关注“存得住”,即粮食流通既应满足当下的消费需求,又有足够储备粮应对未知风险,守好大国粮仓;重视“运得快”,即打造高效完备的粮食物流运输体系,广泛应用冷链保鲜技术减少运输流程中“看不见”的粮食浪费;强调“卖得好”,即粮食消费价格稳定,保证粮油产品经营者的效益可得;着眼“买得到”,即保障和满足粮食消费者的多元化、个性化、优质化消费需求。在统筹粮食流通效率和粮食安全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集中破解粮食流通领域发展桎梏。

(三)增强粮食产业的安全性,促进粮食产业繁荣。粮食产业保安全,重在确保粮食产业体系完整、自主可控。粮食产业繁荣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完成“资本下乡”,而是要切实实现农民增收,维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促进粮食产业体系实现数量、质量和结构的优化,为新时代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全链条粮食产业根基。在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中,延长粮食产业链,依靠粮食和重点农产品的精细化加工及走产业融合之路提升粮食产品附加值,扩展粮食产业“宽度”,增加种粮农民收入;提升粮食产业价值链,以特色粮食品牌打造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孵化涉粮新产业新业态,扩展粮食产业“深度”,挖掘我国粮食产业独特优势;补齐粮食产业供应链,推动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搭建粮食产销对接和产销融合平台,扩展粮食产业“广度”,实现涉农涉粮的多产业协作和跨地区融合。此外,还要实施更加积极灵活的粮食产业发展政策,释放粮食产业发展活力,推动粮食产业繁荣和高质量发展。

三、合力走好新时代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强化路径

(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在粮食安全问题上党委承担领导责任、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这是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大顶层设计,确保党委和政府在粮食安全这一问题上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确保粮食安全这一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扛得起、挑得稳、担得牢。党政同责制度的创设立足我国粮食安全工作的现实需求,深刻揭示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的政治要求,强化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的落实,集中体现了党的领导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展现出党保障粮食安全的历史责任与历史使命。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以“强化政治引领,形成强大合力,做到权责平衡”为实践基点,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遏制粮食领域腐败,提升粮食安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二)坚决打赢种业振兴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那么少,稳产增产根本出路在科技。”当前,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加速推进,我国农业科技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实现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是“种子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重在解决种源卡脖子问题,确保种源自主可控。我国粮食安全的出路在于科技支撑,“未来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的动力也在于科技。深入落实“藏粮于技”战略,在重大农业科技突破上要坚持应用导向,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落地,加快农业信息技术和农业生物技术推广普及,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以科技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千万不能突破,也不能变通突破”。粮从地出,耕地保护对于端稳端牢中国饭碗具有极端重要性。一是遏制土壤退化现象,大力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通过做大做强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维持耕地生态平衡,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走绿色兴农之路。二是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加大耕地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耕地占补平衡规则,依法依规确保落在实处,打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既要良田,又要沃土,在保护高标准农田的同时,积极修复污染耕地,改造盐碱地,提升土壤肥力,保证后备耕地资源充足安全。

(四)积极践行“大食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大食物观,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以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粮食消费需求产生的新变化与新要求为立足点,掌握人民群众食物消费结构变化趋势,围绕不但要“吃得饱”更要“吃得好、吃得健康、吃得营养”等变化,将食物消费种类拓宽到米面油、肉蛋奶、禽渔菜、果菌茶等;充分发掘食物生产潜力,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努力构建食物供给数量充足、种类多样、质量安全的现代食物供给保障体系,将食物生产空间拓展到江河湖海、森林草原和设施农业等国土资源上。基于大食物观抓好“保量增质”,必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底线要求基础上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相匹配,在粮食和农产品供给上实现多渠道、多品种、多样化,满足人民群众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消费追求的营养健康、绿色有机、品牌优质等个性消费理念。

(五)构建粮食安全全过程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和法治体系,依靠最严格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和最严密的粮食安全法治体系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依法管粮”“依法护地”,确保粮食安全有法可依,从制度上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当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粮食安全全过程制度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如,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种粮农民补贴制度、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粮食储备制度、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度等全方位、全过程维护粮食安全。在法治建设上,《农业法》第五章专设“粮食安全”章;《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设置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条款;《反食品浪费法》第一条指出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土地管理法》第四章专设“耕地保护”章,等等。2023年6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标志着我国粮食安全专项立法迈出了坚实一步。

同志们,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新时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应坚持走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牢牢把握粮食安全发展主动权,紧紧端牢中国饭碗,助力新时代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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