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62 | 发布时间:2024-03-10
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使命任务是“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2020年6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把中央和国家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广泛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市直机关工委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安徽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模范机关创建的相关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广泛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实践,市直单位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做法
(一)抓好顶层设计,创建“五型”机关。市直机关工委申报市级软课题,紧扣“以模范机关创建带动单位建设全面进步发展”这一指导思想,专门开展了“市直模范机关创建标准研究”,提出了创建政治型、学习型、高效型、廉洁型、活力型“五型”模范机关。在“创建政治型模范机关”中,一方面,进行定性,强调将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另一方面,进行定量,将年度机关党建责任制考核、全市综合考核、省驻铜单位在全省行业系统考核排名进入优秀等次的作为加分项,对意识形态工作、网站信息工作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予以扣分。在“创建学习型模范机关”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党员教育、党建与业务融合等党建典型案例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情况作为加分项;对没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视情扣分。在“创建高效型模范机关”中,重点围绕“为企优环境、为民办实事”设计评价标准,将全市机关作风和行业行风评议、信访工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省对市营商环境18项指标季度点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收集的相关问题、机关效能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等作为加分项或扣分项。在“创建廉洁型模范机关”中,一方面,对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典型做法受到省级以上媒体宣传的予以加分;另一方面,对单位违纪问题区分情况进行扣分。在“创建活力型模范机关”中,聚焦和谐向上,做到创先争优氛围浓、团结协作精神强、关爱职工温度暖,将市级以上“一先两优”表彰、星级党组织评比、省级以上综合表彰等情况作为加分项。
(二)坚持顶格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市委高度重视市直单位模范机关创建工作,2019年11月,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建设模范机关的实施意见》。2023年1月,市委主办的“**市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获省表彰办批准。2023年3月,市委办印发《市直单位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工作方案》。以市委名义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这充分说明市委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为市直机关工委高质量开展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三)立足久久为功,抓好常态实施。一是上下联动。宏观层面,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由市委主办,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实施。微观层面,具体到每个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二是搞好结合。创建中,做到与双招双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相挂钩,与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相挂钩,通过创建模范机关,有效地推动全市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单位业务建设高质量完成。三是跟踪推进。市直机关工委通过调研、培训、召开专题推进会、机关党建述职评议等形式,加强指导督促,强化过程督导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创建工作基本做到了有力有序、扎实推进。2023年“七一”期间,组织开展了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二、当前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有的部门党组(党委)没有深刻认识到创建模范机关对于推进机关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完全依托于机关党组织推进实施,将一项本该总揽单位全局的重要工作变成了党务机构的单一工作。有的机关党组织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雷声大雨点小,没有真正用心思、花精力思考谋划开展这项工作。一些单位对创建模范机关发动不到位,宣传引导不够,一些党员认为创建模范机关是单位党组(党委)的事、是机关党组织的事、是党务干部的事,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
(二)科学部署有差距。有的单位工作方案照抄照搬上级文件,没有体现单位职能和行业特色,创建方案上下“一般粗”。有的单位缺乏务实管用的载体抓手,导致计划方案停在纸上,创建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地见效。有的单位缺乏周延完整的责任链条,没有形成党组(党委)、直属机关党组织、二级以下党组织分工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没有形成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结合融合有差距。一些单位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与全市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单位业务建设融合得不够,没有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创建工作游离于全市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单位业务建设之外。这既有主观认识有偏差、不愿抓结合融合的问题,也有能力素质有短板、不会抓结合融合的问题。
(四)广泛参与有差距。创建模范机关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在评比表彰方面,不仅要考虑党建方面的工作成绩,同时也要统筹全市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单位业务建设成效等因素。因此,申报“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的门槛比较高,市直机关工委在制定“五型”机关评比标准的基础上,设置了9条申报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些条件才有资格申报“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同时符合9条申报条件的不多,较大地影响了市直单位创建模范机关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在凝聚思想共识上下功夫。紧扣为什么创、创什么、怎么创,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是党组(党委)提高站位。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创建模范机关首要前提是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创建工作,强化创建责任,努力以机关党的建设引领带动机关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发展。二是宣传入心入脑。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模范机关的重要论述,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内涵、把握本质要求。三是不断总结提高。通过组织开展经验交流、课题研究、理论研讨、成果展示、考察学习等方式,多渠道、多路径总结梳理、深化认识,不断总结模范机关创建的经验,深入探索模范机关创建的规律,切实提升创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注重潜移默化。充分运用网络、办公区域宣传栏等平台,大力营造创建模范机关的浓厚氛围,引导机关党员在润物无声中养成参与创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在强化明责履责上下功夫。一是明确党组(党委)负总责。将模范机关创建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压实党组(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党委)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创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明确机关党组织负专责。机关党组织是创建模范机关的专责机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党支部是模范机关创建的基础单元,承担着大量具体的工作,必须对标对表抓好规定动作的组织落实,结合自身实际,谋划开展自选动作,真正把重要工作的难点、业务建设的堵点作为党支部的发力点,并努力使其成为亮点。三是明确全体党员都担责。模范机关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其评价体系包含全市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机关党建、单位业务建设和行政工作的完成等情况,创建指标涉及单位建设的方方面面,行政和业务科室、单位全体人员必须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当。
(三)在丰富方法手段上下功夫。一是抓好结合融合。模范机关创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很多评价指标都要引用全市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完成情况、业务建设成果,因此,必须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建立一体化的工作机制。二是抓好载体创新。市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针对性强、参与性高的自选动作,打造一些有特色、有亮点的活动载体,增强创建工作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三是抓好分类指导。党组(党委)坚持以机关带系统,结合本单位、本系统不同行业和单位实际,指导基层制定具体创建方案,推动创建工作紧贴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朝着既定目标有序开展、深入推进。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坚持久久为功,建立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典型激励、动态管理等长效机制;坚持开门搞创建,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创建模范机关的过程成为提升党建质量、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五是抓好典型引路。定期组织开展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评比活动,选树一批立得起、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推进。
(四)在优化考评体系上下功夫。一是优化考核指标。根据形势任务变化,不断优化完善考评指标体系,考评指标既要体现政治性、方向性,也要体现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成效,具有针对性、有效性。二是优化考核办法。坚持定期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把模范机关创建纳入年度机关党建责任制考核体系,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平时结合相关工作做好跟踪指导,避免年度考核、评比表彰时“一锤子买卖”,导致结果不客观、不准确、不科学。三是优化表彰方式。针对同时符合9条申报条件难度大的实际,在今后的评比表彰中,可以区分表彰类型设置申报条件,即表彰“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这一“全能奖”,申报门槛设置高一些;表彰“创建某型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这一“单项奖”,申报门槛设置低一些,最大限度地调动市直单位参与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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