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02 | 发布时间:2024-03-09
按照要求,现将2023年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重点任务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政治信仰更加坚定。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坚持基层党组织的定位,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基层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会议*次,开展集中学习*余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引导基层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迎接省委第十三巡回督导组现场调研,受到上级肯定。
(二)加强阵地建设,基层党建扎实有效。聚焦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色,打造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党建阵地,成立**市**公证处党支部。制定《2023年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司法局妇委会改建妇联暨第二次妇女大会,指导*律师事务所成立二级工会,完成**区律师行业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建言献策”“政法干警下基层”等活动,鼓励支部党员到村社开展志愿服务,在基层开展矛盾调解、法律宣传、政策宣讲等服务*次,提出加强法治小区建设、强化基层执法监督等意见建议*条。
(三)服务中心大局,法治惠民持续推进。打造“物流产业+法律服务”党建品牌,建成港航物流法律服务中心,配合**法院打造“一带一路”非诉讼服务阵地,为企业提供“互联网+法律服务”。结合“党建引领聚合力、‘四联四促’助发展”活动,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开展法润**春风行动、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月等活动,开展送法进企30余次。聚焦解决企业纠纷,新成立商(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家。新建*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和*个暖心驿站法律援助联络点,在**设立远程公证服务站,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不足之处:一是压力传导还不够有力。虽然完成党建工作规定动作,但仍有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出现“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二是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有效。大多依赖上级安排开展工作,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党建工作“精品”意识不够强,导致基层党建工作特色不突出。三是服务成效还不够明显。部分基层法律服务站点服务力量还比较薄弱,服务群众的质效还不够明显。
下一步措施:一是全面压实党建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传递党建工作压力。二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和上级通知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三是全面发挥服务职能。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整合全区法律服务资源,开展主动靠前服务。加强定期督查指导,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成效。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优化《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工作检查和工作考核。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做好年度重点工作部署,集中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若干规定及全区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文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的述职报告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引领力。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专题研讨6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开展集体研讨。定期分析研判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形势,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定期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强化舆论引导,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要求,带好管好舆论导向,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巩固和发展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司法行政系统主责主业,做好宣传工作,编写报送司法行政系统各类信息*篇,各级媒体发表稿件*次。选拔3名优秀干警参与“强国复兴有我担当”主题宣讲活动,不断提升正面影响力。
不足之处:一是主动性和创新性有待强化。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结合司法行政业务不够凸显特色,选树和宣传典型方面挖掘力度还不够。二是队伍机制建设有待增强。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对网络舆情的敏感程度有待加强。抓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推进上用力不足,缺乏有效监督和指导。三是宣传方式有待改进。分析研判还不够深入,宣传联系和对接不够紧密,宣传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
下一步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强化阵地管理,提高干部队伍战斗力。增强舆论引导和解读阐释力度,利用普法宣传阵地,持续推进“八五”普法。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确保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三是加强典型选树,强化宣传引导。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队伍中深挖先进事迹,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正面影响力。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全面组织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党员冬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途径对全体党员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区纪委监委关于作风建设文件等通知的宣传教育,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形成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二)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专题会议4次,廉洁谈话*人次。结合“5·10”等时点,组织年轻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向年轻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份。将廉洁承诺化在笔尖落到实处,筑牢廉洁从政“防火墙”。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坚持逢会必提廉政要求,坚持落实廉洁谈话制度。加强党支部廉政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赴律所党支部开展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深入律所支部指导工作3次,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定期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将廉洁风险防控落到实处。
不足之处: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跟踪问效上不够到位。对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对部分党员干部问责力度不够,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谈话等。二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对党员教育的重视还不够。三是形式不够丰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要依赖集中学习、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剖析、实境课堂学习等形式还比较少。
下一步措施: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员冬训等形式学习,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二是完善主体责任体系。明确党总支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党支部书记的具体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任务明、衔接紧。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常态化谈心谈话,坚持对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谈话提醒。强化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组织党员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实境课堂学习,丰富教育形式,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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