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59 | 发布时间:2024-02-2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走基层、送温暖”精神,扎实推进“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结合我县实际,近期在全县集中开展“走基层、送温暖”,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是确保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增强群众获得感的现实需要,是转变干部作风、务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的重要内容。全县干部要坚持一心为民、干在实处,深入基层、传递真情、凝聚民心,确保不让困难群众有一户一人因缺棉衣棉被出现过冬困难,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信心和决心。
二、范围对象
以全县17221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为主,兼顾受灾群众、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伤残军人、孤寡老人、危重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突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困难群众,突出今年计划脱贫的脱贫户,突出因缺少棉衣棉被而无法安全温暖过冬的困难群众。
三、主要内容
采用村(社)摸底、镇乡核实、县确定的方式摸清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主要由县扶贫办根据“范围对象”收集并统计全县各镇乡困难群众所需棉大衣、棉被的数量,各镇乡、村(社)要在摸准的基础上分类建好台账,为脱贫户和困难群众送去棉大衣、棉被等御寒过冬物资,确保不落下一户一人。并在2月上旬前完成。
四、资金来源
(一)救灾救助资金。各级从救灾资金和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
(二)非定向捐赠资金。县级扶贫移民部门从接收的非定向捐赠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
(三)对口帮扶专项资金。从对口帮扶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
(四)自愿捐助资金。在今年“扶贫日”活动中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筹集的捐款和自筹资金。
(五)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需求对接。县级部门要尽快与帮扶村对接,确定所帮扶村脱贫户和困难群众对棉衣棉被的需求数量,由镇乡统一上报。
(二)物资采购。各级安排的救灾救助资金和筹集的非定向捐赠资金,可按照应急物质采购程序购买棉大衣、棉被。如县采购物资不能满足镇乡实际需求,不足部分由镇乡按程序自行采购,务必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同时,各部门也要切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三)物资送达。坚持及时送达、精准送达、分层送达。县上统一采购的棉大衣、棉被要及时下拨情况下拨各镇乡。各镇乡要切实做好物质的接收,同时根据困难群众需求及时下拨到户并完善相关手续,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责任分工。各镇乡党委、政府要明确1名领导同志牵头负责,县上由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供销社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各镇乡党委、政府负责送温暖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各方面资金和物资,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头。县级领导同志要带头开展“走基层、送温暖”。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带头走基层。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到基层一线和贫困群众家中,面对面了解疾苦,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严明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不搞层层陪同、迎来送往,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脱贫攻坚督查组和帮扶单位采取随机抽查、调研督查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送温暖活动的真实情况,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安全温暖过冬。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走基层、送温暖”的做法和成效,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营造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脱贫奔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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