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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关于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浏览量:157     |      发布时间:2024-02-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领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有力促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开创2024年我市工作新局面,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直工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我市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建设出新出彩的中心型世界城市” ,提升城市能级量级和全球竞争力中做出新的贡献。

(二)把握主要原则。一是坚持从严治党。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把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坚持聚焦中心。按照“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工作思路,统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把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以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三是坚持创新发展。遵循党建工作规律,积极探索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的新路子、新机制、新办法,使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突出重点内容。按照省委巡视我市反馈指出的问题,紧密结合我市“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党建材料专项检查”、“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我市围绕落实党建责任制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举一反三、集中梳理查找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一)部分党组织压力传导不够,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对党建责任制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一些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意识比较淡漠,缺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韧劲。一些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够,“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落实党建工作中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现象。

二是在统筹推进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口头强调多,督促落实少,跟踪问效少。一些党组织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还存在“两张皮”现象,抓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满足于过得去。个别基层党组织书记对担负的责任不清楚。

三是落实党建工作缺乏有力抓手,成效不突出。党建工作形式单一,创新力度不够。部分党组织在抓党建过程中缺乏真正过硬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领,拿不出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全市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新时代新要求,重新修订我市《党建工作责任制》,并下发全市各级党组织,明确市直机关工委、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市直机关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在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市直机关工委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制定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2.建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其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坚持把落实各级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关键抓手,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3.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成立以党组(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层层有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确保党建工作机构健全、领导有力、有人专抓专管。

5.结合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办法(试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

6.创新载体,助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认真梳理12345平台、网络问政、政风行风热线以及信访等问题进行大数据分析,查找党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焦点,实时有效解决。

7.充分发挥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能作用。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在干部使用考察、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充分听取机关党委的建议和意见。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会和行政业务会议。

8.从2024年开始,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每五年组织开展两到三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9.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委活动经费纳入议事日程,每年落实专项经费,为机关党委开展党建活动、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创造必要条件。

(二)部分党组织检查、考核、督导不到位,党建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组织领导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对一些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也设立了办公室,但日常工作主要依托办公室推动,党组织负责人亲力亲为推动工作落实作用发挥还不够。

二是监督指导还不够。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工作还不能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往往忙于处理业务性日常事务,对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监督指导不够、缺乏深入细致地跟踪问效。

三是检查考核不到位。有的领导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面对面和群众交流比较少,了解掌握实情不够,往往是听汇报比较多,实地检查考核比较少,对一些问题没有真正较真碰硬。

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查检查活动,把加强督导和检查考核作为落实党建责任制的重要措施,不断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在推进责任制落实中的积极作用。

2.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年初成立工作指导组分区分片进行面对面的工作指导,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3.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年中与年终分别成立党建考评组,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材料、发展党员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评。

4.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或者抽查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年专题研究两次党建工作。

5.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上报党建工作总结。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建材料专项检查,机关党委在各单位党建材料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基础上,形成党建材料检查专题报告报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6.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参加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7.每年第一季度,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按要求就上年度履职情况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述职,基层各党组织书记就上年度履职情况向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述职。并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向上级党组织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要有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并将第一责任人及成员履行抓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部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

(三)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偏弱,与新时代党建工作标准和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队伍配备和结构不合理。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配备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党务干部队伍总体年龄偏大。

二是政治素养有所不足。对党的创新理论一知半解、浅尝辄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握不准确,对蕴含其中的包括“六个必须坚持”在内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得不够全面透彻,在真知真懂、真学真用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业务亟需提升。从事党务工作专兼职干部业务不熟、专业不精,尤其是一些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党务知识缺乏,工作被动应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不强。

四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不深、不细、不透。部分党务工作者没有很好地把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与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一起,不能很好地与全省创新跨越发展联系一起、不能很好地和市第*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联系一起、不能很好地和市委“**”创新发展思路联系一起。

整改措施:

1.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选拔一批熟悉党务工作的优秀年青干部优化结构、充实力量。

2.落实机关党委书记应当由本部门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一般兼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的要求。

3.按要求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照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规定,机关党委专职工作人员按不少于5人配备。

4.按规定选拔推荐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届。连续任职两届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般应交流任职,换届时不再提名。

5.着力选准配强“书记”队伍,坚持把选准、配齐和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作为提升落实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新任职党支部书记须在一年内参加任职培训。

6.在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中,要明确提出:书记必须由党性强、作风正、品行端,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或行政“一把手”担任,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

7.加大党务知识培训力度,坚持把开展党务知识培训作为提升落实党建责任制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举办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和研讨交流等形式,加强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学习培训。

8.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党务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和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业务新知识的学习培训。结合全市“大学习、大调研、大督查、大改进”工作调研问题,针对业务和党务知识学习不够问题,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将其列入2024年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四)有的党组织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纪律不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

一是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开展经常性教育不能持之以恒;有的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有的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以至于出现个别党员退党问题。

二是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缺乏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比如有些党组织不能一如既往地严格按制度抓好党建责任制工作落实,尤其在业务工作繁忙时,就把党建工作停留在会议、文件层面上,“把想法当做法,把发文当落实”的不良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抓党建工作作风不实。一些机关处室党组织存在“浮在机关多,走进基层少;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思考少;对分管业务工作用心多,对党建工作关注少;布置安排多,督促检查少”的现象。有的机关党组织责任人习惯于办公室听汇报、电话中问情况、资料上找数据,主动深入基层,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出实招、献良策不够。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学习人员、时间、质量和效果“四落实”。机关党员每年集中教育不少于32个学时,基层党组织责任人不少于56个学时。

2.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成效,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专项工作,持续推进“六型问题干部”深化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修订完善《**市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各级机关办公秩序。

3.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市关于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工作手册》,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打造“廉洁**、高效**”城市名片,层层落实责任制。

4.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抓好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市关于进一步查纠“四风”顽疾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5.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党内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注重对“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决策机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注重完善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并实行台账管理。

6.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完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机制,形成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责体系。围绕授权、用权、制权、明责、履责、追责等事项,及时推出务实管用的制度举措,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狠抓制度落实,真正让制度规定成为带电的 “高压线”。

7.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配齐市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市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查负责人列席市直部门单位党组会议制度、参与市直部门单位重大事项监督等制度。

8.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学习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政治理论学习和每季度党纪法规与德廉知识学习制度。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重要的党纪法规,举办廉政专题讲座、开展每周一案学习教育等,不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

(五)部分党组织建设薄弱、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有的党组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没有用好,红脸出汗还没有成为常态;有的党组织虽然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但还存在不规范、不严肃等问题,有“紧一阵、松一阵”的倾向。有的组织生活会省略了必要的程序环节,会前充分谈心,会后制定整改措施等制度没有完全落到实处。

二是谈心谈话不深入不密切。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党组织领导班子“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党组织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代表之间谈心谈话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少数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意识树得还不牢,不能始终如一地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抓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一些党组织功能弱化、虚化。

整改措施: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标准。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面前,带头尊崇和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各项党纪党规,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一切按纪律来、按规矩办、按制度做。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努力维护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2.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3.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紧扣主题,联系个人实际,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4.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研判和调研,加强思想状况分析,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经常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群众诉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从严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强化广大党员“第一身份是党员、根本依靠是组织”的观念。注重抓好典型引导,积极开展“模范党员”、“示范党支部”和“处室工作品牌”,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6.严格执行党组织换届工作有关规定,做到按期换届率100%,换届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规范各级党组织工作,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委员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党组织委员会议,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委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

7.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8.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规范化建设,每年12月份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统一部署,结合年度统计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核查党员在册情况和党费收缴,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9.着力强化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必修课,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学、深入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不断锤炼政治内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六)抓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党建责任制落实质量不高效果不好

一是有些制度机制还不十分健全。有的党组织没有建立党建责任制工作例会制度,只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步调被动应付。有的党组织没有建立抓党建责任制工作调查研究制度,没有真正把落实党建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有些制度机制还不十分完善。有的党组织虽建立了落实党建责任制考核评比制度,但没有很好的量化标准,没有行之有效的落实举措,导致一些工作实绩考核不科学,结果不客观不公正。

整改措施:

1.建立落实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制度。市直部门单位各级党组织都要制定本级党建工作的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要把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目标分解为若干具体量化指标,确定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并将目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责任人。目标管理情况要建立专门档案。

2.建立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例会制度。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基层党组织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具体研究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问题。研究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会议都要由本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亲自主持召开。

3.建立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联系点制度。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党组(党委)书记要选择2-3个薄弱单位作为联系点,其他党组成员也要建立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党组(党委)成员每人每年到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给基层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4.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工作调查研究制度。结合全市“大学习、大调研、大督查、大改进”工作,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要撰写1篇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方面的调查报告。

5.健全完善党建责任制督促检查制度。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建立完善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要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面报告两次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情况,各党组织书记要把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7.建立完善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定期将检查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在所属党组织范围内通报,对于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与“评先评优”挂钩。

8.健全完善落实党建责任制考核及评比表彰制度。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把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并进行单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之一。

9.建立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建责任制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本级党组织书记应在机关党委会上作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对不坚持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工作开展不正常,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机关党委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效的,机关党委会应向本级党组(党委)报告情况,并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落实党建责任制存在严重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改时间为2024年3月至6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3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组织整改,要列出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在2024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完善措施阶段(2024年4-5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措施,落实党建责任制,建立完善党的建设专项报告、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的建设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6月)。6月下旬,全市各级党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整改情况总结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在各单位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整改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总结推广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党建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通过细化分解责任,确保责任上肩,任务落地,在全市各级党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落细。

(三)健全完善机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落实党建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党建目标任务、党建述职评议、党建工作例会等基础制度,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一表三清单”,细化责任分工,逐项整改销账。不断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改,严格落实问责制,对整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党组织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一边搞整改,一边依然顶风违纪行为要“零容忍”,严肃处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建工作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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