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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燃气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浏览量:206     |      发布时间:2023-11-16

城市燃气管道是城市基础设施的关键组成部分,不仅能够为城市各大工业企业提供燃料,而且能够有效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燃气在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随之而来的用气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近些年来,城市燃气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用气安全亟待高度关注。

一、存在问题

一是管道系统规划不科学。不同的城市有着不同的发展速度,发展速度较慢的城市,开始使用燃气能源的时间就会偏晚,城市规划也没有对燃气管道精细考虑。我国相当一部分城市都是先做出引入燃气能源的决定,再进行燃气管道建设的规划,最后再进行燃气管道的挖掘与施工。因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原因,未能将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导致在实施其他市政工程时极易破坏燃气管网,造成安全事故。

二是居民用气操作不规范。城市燃气用户端的各项燃气设施产权主要归用户所有,部分用户在使用的过程当中,为了使用方便,往往私自串改室内的燃气管线,增加城市燃气的安全隐患,长时间使用后,很容易出现严重的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另外,在房屋装修过程中,用户为了房屋的美观性,将燃气管线私自藏在墙体内部,会降低燃气管道的安全性能,影响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当外界温度过高时,会引发严重的燃气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用户安全意识淡薄,专业知识匮乏,不能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存在私自改动燃气管线、擅自维修燃气管道的现象。

三是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发布,2020-2022年,全国燃气事故数量分别为615起、1140起、802起,伤亡人数分别为652人、879人、543人,历年燃气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居高不下。主要原因是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存在侥幸心理,隐患排查整治不实不细、走过场做样子、应付差事。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

四是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伴随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旧城区改造速度不断加快,在施工改造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燃气管道挖断与损坏现象,部分施工单位挖坏燃气管道,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部门,而是直接将燃气管道埋设到沟渠当中,很容易出现燃气管道爆炸现象,影响居民的人身安全。行业监管部门在燃气管理、安全监管、质量监管等方面时常出现权责“错位”、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情况。

二、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由执法部门牵头,住建、自然资源、供电、供暖、供气、消防等部门配合,邀请各部门专家“会诊”,摸清地下地上管网走向,梳理完整准确的管线数据,绘制城市“地下地图”,筑牢管网管理基础。强化数字赋能,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地下管线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构建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人、财、物、信息、职能等管理资源整合和指挥、应急、监测、监控系统组合共享,以数字化手段化解建设与管理的矛盾。

二是提升用户端安全意识。组织执法、商务、市场监管、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辖区乡镇、社区、物业,深入农贸市场、餐饮集中区、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燃气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融媒体、网信、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部门职能,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抖音、快手、微博、微信、QQ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技术,通过推送微信消息、发送手机短信、播放电视公益广告等途径,大力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违法改造燃气管道处罚办法及防护自救措施等,提高群众用气安全意识。

三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三必须”工作原则,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管责任,成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逐级逐部门明确责任片区、任务分工、构建“人人要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能安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隐患排查登记制度和责任制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解决遏制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不尽责等行为,严厉打击企业、商户、居民违规使用燃气、私自改造燃气管线等违法行为,真正做到隐患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整出实效、治出安全。

四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刻汲取各类燃气事故教训,结合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漏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从业人员《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技术规程等法规、技术标准教育培训,配齐配强燃气安全管理专用设备和力量,建立严格可行的管理体系和工作程序,制定完善燃气管道设计、安装、使用、检验、改造和安全监管、定期排查维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机制,规范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等行为,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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