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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3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和水平
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中央和省先后召开会议,对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具体要求。经市委批准,今天召开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综合施策、夯实基础,不断提升社会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落实,努力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讲三方面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
“枫桥经验”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其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全面创新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其科学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理解和把握:一是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充分转化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强大效能。二是科学理论是根本指引。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三是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立场。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好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作用,用各种有效方法化解矛盾问题。四是就地解决矛盾是目标导向。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发挥基层干部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不上交矛盾、不推诿责任,把基层一线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主阵地、最前沿。五是依法办事是时代特征。要坚持法治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六是基层基础是坚实支撑。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筑牢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根基。
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市委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XX书记直接研究部署、扎实予以推动。今年以来,XX书记、XX市长多次到群众工作中心公开接访,以身作则带领全市上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目前,全市建成人民调解组织1.2万个,调解员队伍达3.8万人,实现县乡村全覆盖;17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8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48个,在化解行业领域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个人品牌调解室达132个,涌现出“乡理乡亲”“老陈调解室”等一批优秀调解品牌;近年来,全市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万余件,近85%被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城乡安宁、群众安乐。工作实践中,各地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文登县的“乡理乡亲”调解室、复兴区的“五方会谈、协商议事”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山海县的“六中心合一”、文星县法院的“诉前调解中心”,实现来访即化解;广山县南便镇、清山县鲁屯乡扎实开展基层调解工作,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了“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这些做法很有成效,也贴合工作实际,展现了基层的探索精神,推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与基层治理工作紧密结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全市情况看,一是矛盾总量比较大。今年全市共处理矛盾纠纷18.4万余件。二是情况比较复杂。矛盾纠纷更趋多样化,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逐步向金融、房地产、劳资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扩展。从进京赴省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自然资源、涉法涉诉等领域。各类诉求中,合理不合法、部分合理合法、缠访闹访等情形相互交织,解决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风险比较高。有些矛盾纠纷易引发群众聚集,一些涉众型热点问题极易通过互联网传播扩散、发酵放大。
分析以上问题根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有的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凝聚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二是基础建设不完善。多数综治中心缺少人员编制、经费不足,不能实体化运行;乡镇政法委员职责不清,制度不完善,统筹力度不够;调解员年龄老化,能力参差不齐;信息化建设不足,不能打通矛盾纠纷信息壁垒,影响有效流转和全程督办。三是调解实效不突出。基层各类解纷资源存在牵头单位不统一、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缺少实体化平台支撑,对矛盾纠纷吸附能力不强。对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作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确保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二、把握关键环节,认真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
随着时代发展,“枫桥经验”面临的形势任务与诞生之初相比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矛盾性质上,新时代“枫桥经验”处理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在矛盾对象上,主要用于更好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在工作手段上,以协商调解为基本方式,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作用,注重在法治轨道上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具体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坚持预防在前,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做好预防工作,必须坚持“治未病”理念,做到“见之未萌、化之未发、止之未诉”。一是注重源头防范。要坚持依法办事,重大决策提交会议前,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执法过程中要依法办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关口把控。二是做到及时发现。县乡两级要构建系统完备的动态排查机制,整合各领域的排查力量,推动有关部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用好群防群治力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政法干警下社区、进网格,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发生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出现网情访情第一时间报告盯办。三是强化预警处置。加强涉稳形势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影响稳定的矛盾问题。要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矛盾风险预警响应能力,对社会稳定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研判评估、指挥预警、响应处置。
(二)突出调解优先,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把调解贯穿解决问题的始终,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一是用足解纷方式。打造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领域的资源力量向调解环节用力,特别是对涉金融、涉房地产、涉企业改制、涉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的矛盾问题,要发挥好主管部门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作用,确保得到专业化调解。对基层调解不成的,要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二是重视初信初访。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狠抓问题线索办理,力争案结、事了、人和,防止初信初访演变为重复访。三是加强一线解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各级干部坚持深入一线,主动接访约访下访,因地制宜能解决问题,做到宜早不宜迟、宜见不宜避、宜散不宜聚、宜实不宜虚。
(三)强化法治保障,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紧密结合,将法治作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有力抓手。一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就地解决。要明确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明确矛盾纠纷受理登记、流转办理、跟踪回访等各环节的法定要求,推动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履职、按照法定环节配合。对失职渎职的依法律法规追责问责。不能把所有解纷任务全部压到基层,解纷资源掌握在哪个部门,就要由哪个部门解决。二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定分止争。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做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各种解纷方式都要依法进行,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从根本上定分止争。对同一类矛盾纠纷,要守住法律底线,不能为了一时解决问题,就放宽条件,助长缠访闹访歪风邪气。三是以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确保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提高信访工作质效。
(四)立足就地解决,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要立足基层,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一是建强战斗堡垒。要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影响力。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推动政法力量下沉基层,推动法院、检察院人员力量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推动市县公安机关警力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建立司法行政干警下沉司法所制度。要建强专业化调解队伍,选聘律师、教师、专家学者担任人民调解员,提高法律素养。要用好网格员队伍,规范网格事项清单,合理确定工作补贴,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网格化服务落到实处。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党委领导下统筹指导基层政法力量制度机制,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三是规范平台建设。建强综治中心,落实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人员编制,完善“一站式”解决问题机制。县乡两级平台要实化“一站式”化解实战功能,村居级平台要强化“第一道防线”功能。由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推动综治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有机整合,引入住建、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凝聚解纷力量,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推动政法单位、信访部门、行政机关的矛盾纠纷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现矛盾纠纷的准确录入、有序分流、全程跟踪,完善各种解纷方式之间的数据链条和线上流转督办,提升矛盾化解质效。
三、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法宝,对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定期分析会商社会矛盾风险形势,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问题。要完善人民调解经费地方政府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要积极推进综治中心建设,落实好社会稳定评价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化解突出矛盾问题;信访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重点信访问题,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二)加强典型引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地域社情、行业特点,按照“一县一品牌、一行业一品牌”的思路,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枫桥式工作法”。要加大帮扶基层力度,打造一批“品牌调解室”,有效化解当地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要加大典型宣传推广,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一批叫得响、管用务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成果。
(三)加强考核问效。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落实、保障力度、化解成效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建立党委政法委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应对风险隐患快速预警响应、及时处置反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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