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37 | 发布时间:2024-11-08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近年来,**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通过创建实体化综治中心、推动政法资源力量下沉网格、建设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做细做实做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探索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模式”。
一、坚持一体化推进,抓实综治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建强矛盾纠纷防化解的法治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市大力推进县(区)、乡镇(街道)两级综治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全力打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终点站”和“主阵地”。
创新模式强基础。**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市委政法委全面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以新标准、新模式在全市4个县(区)、47个乡镇(街道)全面建成两级综治中心,实现组织布局全覆盖。县(区)综治中心均选址新建独立办公场所,平均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以上,内部功能分区采取“268+N”方式设置。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一按照“1窗+4室”的模式进行功能设置,接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群众诉求事项在中心内部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之间信息化流转。
配强力量建队伍。在**市委全力争取下,经**省编办批准,将4个县(区)综治中心全部设立为同级党委政法委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核定6至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照“政治强、作风实、懂法律、善调解、能协调”的要求,选配精干人员进驻两级综治中心。目前,4个县(区)综治中心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9人,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法学会等部门派驻工作人员72人,4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共配备工作人员514名,有效充实了综治中心工作力量。
完善机制提质效。突出“力量整合、功能融合”,依托两级综治中心构建了纵向“分级负责”贯通上下、横向“多方参与”衔接到边的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网络,建强了便民解纷“主渠道”。4个县(区)信访局及原信访接待中心全部迁入同级综治中心,建立了“综治+信访”衔接机制,打造了访源治理“新引擎”。4个县(区)人民法院组建了共计20人的4个专业诉讼服务团队进驻县(区)中心法庭,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形成了接待窗口解答、功能室调处、审判(仲裁)庭裁定的诉求化解工作格局。制定了共计4万余字的《**市县(区)综治中心工作手册》《**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手册》《**市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手册》《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工作手册》,涵盖工作指引、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23项制度机制,为综治中心高效运转提供了指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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