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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浏览量:194     |      发布时间:2024-10-20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为实现党的自我革命的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常态化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也为党的自我革命的发展升华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与实践引领。构建并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其核心目标和关键意义在于提高自我革命运行效率,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巩固自我革命实践效果,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重要制度资源,从而形成打基础、管方向、利长远的基础性、战略性制度合力,进而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长期战略目标,切实保障自我革命实践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进行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不仅有利于持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党的全面建设,而且有利于强化党的制度固本力、改革创新力、监督约束力、自我建设力。

一、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逻辑思维

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革命之所以必需”,在于能消除“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党“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但同时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党,必须进行最彻底、最坚决、最无私的自我革命,才能担负起伟大历史使命。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向中国乃至全世界展现了党勇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非凡气魄。面向新时代新征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深入探索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强化理论思维,必须涵育固化马克思主义革命型政党的本质属性以深化历史思维,必须以党永葆活力执政兴国的本质要求活化实践思维。

(一)理论思维: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探索

“革命”一词意指一定历史周期内的政治秩序带有循环往复性的剧烈变化。对于马克思主义者而言,“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中国共产党人是信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彻底的革命实践者。自我革命实现了革命主体与客体的一体化革新和发展,革命主体为了崇高价值目标,以强大的实践理性和行动自觉,对革命客体即自我进行扬弃、革新、再造,从而使革命主体永葆肌体健康与活力,实现浴火重生。自我革命包含三重本质属性,即强大的主观能动性、积极的历史主动精神和完善的自我纠错机制,三者缺一不可。自我革命的目的是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在实践层面上就是清除思想与行动上的“灰尘污垢”,通过对“自我”的改造与提升,达到更高的境界,从而更好地指导兴党强国的伟大实践。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顺利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取得预期成效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居于核心和基础地位,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理论特征。

第一,革命思维和批判思维。自我革命是党以革命和批判精神“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的实践活动,尤其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其错误思想更是要坚决剔除、决不姑息,目标是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实现对自身的深刻体认和自我确证。就本质而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随着党对革命和治国理政实践的深入探索,不断自省、反思和纠偏而逐渐形成的,是对自我革命实践经验的不断总结、创新、发展、升华和制度化,是我们党勇于超越自我的理论智慧结晶。

第二,开放思维和发展思维。马克思主义是开放发展的人民理论,在此指导下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然有强大的开放性、发展性作为思维支撑。作为一个开放的巨系统,只有善于归纳、总结和吸收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理论成果,自我革命才能成为同外界进行物质、信息、能量交换的有效发展的政治系统,才能引领人民开展伟大社会革命、取得更大发展成就。以灵活有为的开放和发展思维不断构建并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充分彰显法治完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制度治党、治党必严的革命性、进步性和现代性,更体现了党从战略高度、长远谋划中强化党建顶层设计、坚持全面依规治党,进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瞻远瞩。

第三,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从战略思维的高度设计、谋划、构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体现了党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强大战略定力。我们党具备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体现了党“防患于未然”的深刻底线思维。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复杂要素,触及的利益之多、涉及的领域之广、改革的程度之深前所未有。自我革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驰而不息地深入推进,除了坚定维护、践行并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之外,别无良法。因此,持续动态化地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充分体现了党的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

第四,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我革命是党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反思超越自我,实现“先解构再建构”的辩证统一,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形成对党的建设和治理的规律性认识的政治实践活动。党的自我革命突破了西方政治学对政党政治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认识论,凸显了党强大的主体自觉、政治自觉、革命自觉。在党建认知层面,自我革命勇于突破固有思维和陈腐观念,体现党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强大理性自觉;在党建实践层面,自我革命坚决打破利益固化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体现了党作为坚决行动者,为人民利益不惜破釜沉舟的强大决心意志;在党建理论层面,党初步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党的自我革命理论体系;在党建制度层面,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升华了党对自身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深刻理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并提出更高要求。自我革命充分呈现了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知行合一的逻辑思维。概言之,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就是党把握自身建设和治理内在规律,化解党的各类矛盾,提高党的政治韧性,保证党的肌体健康与活力而形成的实践活动的革命理论结晶,以及规范全党的制度规约。

(二)历史思维:马克思主义者的革命性与批判性。自我革命是将革命主体与客体辩证统一在一个共同体之内,以否定之否定的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完善党的建设,是党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自我超越与发展的长期历史过程。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就是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强身健体”、以伟大社会革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历史实践。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涵养着自我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品质,始终坚守着为国家、民族和中国人民奋斗的崇高理想,全面客观看待自身问题、勇于深入肌理刮骨疗毒,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推行法治理念,以全要素、强治理、打基础、讲实效为目标,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这是党的强大政治制度性资源,彰显了党的革命性、批判性以及顽强的政治韧性,确保了党的自我革命的正确推进路向。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中国人民迫切需要进行救亡图存、复兴中华的伟大社会革命,时代呼唤着一个强大的无产阶级领导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而党的自我革命的锤炼至关重要,自我革命的重要依托就是强有力的制度规范体系。党的本质、党的基因和党的血脉中铭刻着批判和革命的优良传统,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信仰者,中国共产党人就是要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要毫不畏惧、毫不退缩地进行最全面、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意志构建并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成功实现自我革命伟大实践的根本制度保障。党在领导人民推翻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伟大社会革命中,实现了三个“统一”。在理论体系创新上,将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统一;在高举政治旗帜上,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治理想相统一;在夯实组织基础上,积极学习世界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经验,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将学习外来先进经验与形成自身组织体系相统一。在此基础上,我们党在革命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雏形,从而实现了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壮举。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土性内生性思想批判保守主义、本本主义、经验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通过八七会议、古田会议等重要历史节点推动全党整风,深入开展自我革命。在全民族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领导全党充分总结以往历史经验教训,通过整风运动等系列化的党的自我革命斗争实践,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合当时环境并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塑造了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勇于革命的光辉形象,鼓舞和领导全国被压迫人民,实现了党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的伟大社会革命的胜利。我们党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以自我革命为强大武器,实现了党的思想、政治、组织的高度统一,深刻彰显了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欣欣向荣、奋进不止的历史必然性。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中,党善于“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通过自我革命引领和推动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通过“三反”“五反”“整风”“整党”等自我革命实践,党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复杂斗争形势下站稳了脚跟,经受了“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等多重考验,适应了改革开放后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文化多样化、主流意识形态受冲击的复杂社会场域,全体党员得到了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的双重磨砺锻造,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能力都获得极大提升。自我革命强化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夯实了党的组织基础,使我们党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马克思主义革命党的辩证统一。进入新时代,党准确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回应人民心声,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国之大者”着眼,从“民生小事”着手,始终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积极从思想上、理论上、制度上、实践上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全面贯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的法治理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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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动力机制

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承刀刃向内的伟大自我革命精神,并将其贯彻到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构建中。自我革命不是针对党自身的局部调整、不是为了维持现状,而是具有历史性、彻底性、根本性、系统性、坚定性的全面重塑。因此,党始终以初心使命为引领,以党的政治韧性为驱动,从党的实践理性出发,持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一)以党的初心使命为引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始终不变的初心使命,而奋斗目标随着时代的进步、形势的变化、人民的要求不断发展,体现了党作为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的根本任务和职责担当。进入新时代,党的目标任务就是着眼“两个大局”,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带来的新问题,通过自我革命不断涵育政治韧性,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阶段性理想相统一,将党的根本价值追求融入国家、民族乃至全人类共同进步的战略谋划之中。作为“中国人民的最忠实的代言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批判性是铭刻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丰碑上的显著标识,党能够将初心使命所产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贯彻到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理性中,充分彰显了初心使命与自我革命之间辩证统一的内在规定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既是本质性的思想理论命题,又是基础性的革命实践命题,这是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懈地探索如何更好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体现了党的主体自觉、行动自觉,是党的自我革命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不要忘记我们是共产党人,我们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在推动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党的初心使命是引导构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指针,有利于全党上下产生高度一致的价值认同、形成方向一致的实践理性。积极培育和塑造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和言行,进而在自我革命主体与客体、党员干部主观世界与现实社会客观世界之间建立有效连接。初心使命所蕴含的价值理念需要通过完善管用好用常用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具体化、行动化、机制化,使自我革命实践常态化、稳定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制度治党、深化依规治党,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走稳走深走实。

(二)以党的政治韧性为驱动。中国共产党是受到人民拥护支持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强大的先进性是党克敌制胜、历经百年沧桑而风华正茂的本质属性所在。党的先进性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源于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是因为秉持“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根本价值追求、持续进行自我革命,党才能历经磨难而初心不改;正是在党的自我革命中不断淬炼,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涵养的政治韧性才成功升华了党的先进性。根据党的自我革命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党的政治韧性特指党在复杂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全党动员、齐心合力,积极主动应变求变,改造自身以适应社会环境变化,在高难度多样化的政治性系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能够卓有成效地应对各种危机、解决各种困难,从而不断实现党组织同持续变化的现实社会的融合与发展,进而巩固组织生命力与战斗力,实现党组织整体素质不断强化、政治领导能力持续提升的政治特性。政治韧性内在推动党以自我革命实践不断构建和完善制度规范体系,以制度性、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的强大政治合力,组织全体党员实施统一行动,防范化解我国社会革命实践中的各种矛盾风险,发现并解决自我革命实践中暴露的突出问题,不断查找消除党内的消极因素,清除各类党内腐败分子,从而锻造出无比强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我们党持续淘汰不合格党员,彰显出党勇于清除自身“毒瘤”、不断自我净化的坚毅果决。正是全党上下始终铭记共产主义崇高理想,毫不退缩地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才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行彻底的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态势,为党的自我革命奠定了强大的阶级基础、夯实了社会根基,推动党形成强大的政治领导力、群众号召力、社会动员力、变革创新力、决策执行力、学习实践力、监督约束力和自身建设力。用制度深入推动自我革命是管长远、固根本的重大创新性战略举措,是党面对新时代国内外、党内外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的必然选择。推动构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就是告诉全党、全国乃至全世界,无论如何发展,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人民的政党、革命的政党,全党同志要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错误思想斗争到底,一定要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清除一切“病毒”、铲除各种“毒瘤”,帮助全体党员树立思想警戒线、坚守纪律高压线、落实行动防护线。百年奋斗中淬炼而成的政治韧性助力党在时代变化中勇立潮头,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确证了“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不断自我革命中淬炼而成的”这一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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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方略

“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深入开展党的自我革命,校准方向、修正偏差,必须把系统性、操作性、有效性、开放性和适应性作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本质要求,不断涵育其结构生成、优化其执行效能,使之与时代同步发展、同频共振。

(一)体系化与整体性:构建制度框架。紧跟时代要求是自我革命出场的前提,而实践图景则是其制度规范体系的归宿。制度规范体系必须为自我革命提供行动指导和实践准则,确保自我革命取得管党治党的应有成效。因此,构建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扩展、完善、强化体系构成,在“查缺漏”“填空白”“补弱项”“做加法”“保连贯”“强系统”的基础上,以党的主体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动力,保证各项制度触点同自我革命实践的各个领域深度耦合,保障自我革命在制度中运行、在制度中深化、在制度中升华。第一,要“查缺漏”“填空白”“补弱项”。根据时代发展和党的建设需要,以自我革命实践经验教训为镜鉴,强化顶层设计,结合最新科技成果,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当前,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已经基本覆盖确立法规制度、严格执纪执法、责任到人到岗、及时纠正偏差、强化纪律红线等诸多关键要点,从制度层面较好回应了党的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但因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演变,党的建设所要面对的问题更加多样化、形势愈加复杂化,党的治理难度大大增加,要想更好发挥自我革命效能,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就必须与时俱进,及时“补位”,不能长期落后于自我革命实践发展的需要。从对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系统化、革命化、实践化重塑的需要出发,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应涵盖革命主体、革命对象、革命内容、革命方式、制度保障等多个环节,必须强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改革,对以往涉足不深的社会领域进行革命,清除党的肌体上一切“毒瘤”,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一竿子插到底”的决心意志补足制度缺漏、强化制度供给、解决规范失效,保障制度之网更加严密有效。在自我革命实践过程中,若某些制度指导性较强而可行性不足,就说明其层次结构不尽合理,程序性、配套性制度落后于实体性制度的发展需要。要高度重视可行性要求,按照系统完善、功能完备、协调一致的原则加以补充,特别是要根据自我革命各领域、各行业、各群体特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层次结构,提升科学性、规范性、层次性。第二,要“做加法”“保连贯”“强系统”。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从认识到实践,进而把握规律、探寻真理、解决问题的唯物辩证的历史过程。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构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依据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形势不断“做加法”,坚持问题导向,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目标导向原则不断优化制度、升级规范,如此才能够实现“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双重目标指向。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内容丰富、指向性强,是一个社会科学领域的复杂巨系统,由多个范围不同、功能各异、各具特点的子系统构成。根据系统学原理,复杂系统之功效大于各子系统功效之和,这是因为各子系统间实现了优势互补、相互协同、互为支撑、彼此助力的功能。为达到良好的运行效果,必须“保连贯”“强系统”,增强各子系统间彼此相通、兼容并蓄、耦合互动的特性,实现结构性环节、功能性环节的协同构建、联动、连贯和衔接。只有通过基于作用机制和联动规律的恰当逻辑安排和有机连接,将体系内不同层次、不同作用的制度规范及其内部要素合理地布局在整个制度规范系统生态中,才能够在科学组合、良性互动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激发和汇聚各项优势效能。首先,要确立制度规范在横向上的紧密关联,以实现有效的“左右联动”,消除结构叠加带来的功能重复,规避制度冲突引发的效能降低。其次,要在制度规范的纵向结构中实现“上下协调”,从而推动建立一个一体成型、整体有效、功能齐全的完整自我革命制度系统。

(二)实操化与有效性:优化执行效能。任何一个好的制度,要想发挥预期作用,就必须在制度设计之初充分考虑制度的可行性。自我革命作为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成果和重要实践抓手,其革命主体与客体高度统一,内在的阻力必然异常强大,因此更需要增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全力清除导致制度系统失效的张力。当前制度系统已粗具雏形,但部分制度规范还存在表述含混不清、理论依据不明等瑕疵,如果可行性不足,必然影响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具体执行效能。对此,必须将可行性作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充分培育“明晰性”“精准性”“解读性”三个关键特性。强调“明晰性”,就是要求在制度系统设计中,充分考虑各方面各领域各层级制度实际运行情况,将明确性、透彻性和切实性作为制度实践的根本指南,注重全方位夯实制度规范的质量基础,扎实深入转变习惯的“概括式”建章立制思维,切忌制度解读泛泛而谈,必须对抽象模糊的内容进行详细甄别,并加以明确阐释,从而避免在制度实践中出现“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老矛盾、新问题。尤其针对“办法”“细则”等部分,其内容应尽可能“少一些政策性宣示性语言,多一些程序性规定;少一些模糊性语言,多一些明确性条款”。尽量做到“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解决领导干部从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一目了然”。强调“精准性”,是指对于制度体系文件的语言表达要求实现高度标准化、准确化和详尽化,以党的学说、党内法规论述的统一标准为遵循,实现制度体系条目命名、格式、写作风格和用语最大限度的标准一致性。通过精准、细致、规范的用语,最大限度地消除对内容的理解偏差,提高制度执行力。强调“解读性”,意味着必须构建完善制度体系的阐释说明机制。这一机制通过补充、说明、阐释和附注等形式,观照制度实践中内容理不清、理解有偏差的部分条目,针对不同客体进行甄别、明确。对于不同情境产生不同理解范式带来的不同制度实践结果,对其中可能存在疑义之处,进行理性权威引述并阐释其义,以消除部分条目通过技术性调整仍难消除的抽象性与模糊性,尽最大可能消除自我革命制度实践的不确定性、提高可行性,实现统一化、标准化的制度执行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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