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547 | 发布时间:2023-08-01
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防止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第一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汲取近期我国部分省区接连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起"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思想,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第一课",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使用和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授课时间。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第一课"学习培训。在全年其他节假日,根据服务人员思想状况、安全设设施状态等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授课人员。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亲自授课。可以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邀请消防大队、安委办及专家等讲授法律法规、案例警示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三)授课内容。安全生产"第一课"是政策形势课、思想动员课、警示教育课、安全部署课,授课内容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宣讲政策形势。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和《XX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宣讲各级党委、政府当前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和采取的重要举措,宣讲本单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宣讲管理服务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职责义务、纪律规定,宣讲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对政策形势有清醒的认识。
2.深入思想发动。教育和动员全体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清醒认识目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和严峻现实,进一步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过关"思想和"松懈症",保持高度警觉状态,"视隐患为事故",持续抓紧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3.开展警示教育。以本系统往年发生的安全事故、本地其他单位发生的事故或者国内外本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教训为警示,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分析事故会带来的生命账、自由账、健康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管理服务人员真正受到警醒,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
4.安排部署工作。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内部管理,服务人员政策是否贯彻落实,单位环境卫生、饮食安全、住房安全、消防安全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是否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限期抓好整改。
(四)授课方式和参加人员。采取动员会、现场会等方式组织实施,保证全员参与。注重创新形式,采取播放视频、利用图文展示等互动体验式授课形式,让管理服务人员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增强"第一课"的学习教育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划。充分认清面临的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到上好安全生产"第一课"是强化民政各服务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和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其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严格抓好落实。
(二)严密组织,确保实效。根据本单位实际,精心准备授课内容,采取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充分借助新媒体手段,确保安全生产第一课"取得实效。严格落实覆盖全体人员的要求,对因值班、休假等未及时参加的人员,及时组织补课。
(三)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局党组加强对安全生产"第一课"的检查指导,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及时发现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不落实、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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