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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培训会上的辅导报告

浏览量:319     |      发布时间:2024-07-31

同志们: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组织类型,也是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原有体制机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影响了自身作用的充分发挥。自2011年中央部署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以来,**市先后实施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重点解决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问题。2022年,省委部署推进市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提出在精简机构、压缩编制的同时探索实行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推进管办分离,赋予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市委编办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开展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在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聚焦理顺体制机制、突出公益属性、提升履职能力,不断促进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辅导报告,与同志们共同探讨交流。

一、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一)建立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的目的。围绕理顺和界定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强化公益属性为着力点,开展政府职能部门与事业单位职权清理和履职分析,明确主管部门、相关综合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的权责边界。推动政府承担的事业单位出资人举办职责和行业管理者监管职责相分离,推动政府从“办事业”向“管行业”转变,更多创造公平机会和公平环境。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中,政府职能部门要转变工作重心,加强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等职责,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更加注重绩效目标管理,强化正向激励,赋予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益产品和公益服务。

(二)建立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当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仍然承担着许多管不住或管不好的职责,通过制定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明晰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主管部门只做自己管得好、管得住的事情,其余事项可以放权给事业单位去做。这样既可以减轻主管部门的压力和责任,同时还可以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有利于扩大公益类事业单位自主权。事业单位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缺乏生机和活力等问题,通过制定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进一步推动管办分离,有利于从真正意义上扩大事业单位的自主权,激发其生机与活力,提高单位自身的积极性,切实履行向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责使命。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建立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能够进一步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以清单的方式将行政职能固化到行政单位,防止行政职能回归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二、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制定原则及主要内容。**市按照党建工作、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5大板块,以及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等3个大类,由承担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的市直部门逐项梳理具体职责,最终形成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

(一)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定原则。一是找准定位。把重心放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上,行政部门要从单纯注重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事业发展向更多创造公平机会和公平环境转变,从“办事业”向“管行业”转变,加强宏观管理,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赋予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二是划清边界。全面梳理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各自的管理事项,该规范的规范,该清理的清理,该下放的下放,划清两者在党建工作、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权限。三是明晰责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准确界定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相应责任,健全制度规范,既防止有权无责,也避免有责无权。

(二)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从党建工作、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5个方面,对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逐项进行明确。其中,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是按照规定需要经举办部门批准同意的事项;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是事业单位能够自行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是需要经过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党建工作方面

(1)审核基层党组织设置并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发展党员审核备案;核算党费。

(2)选举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发展党员;收缴党费。

(3)负责党组织成员备案管理;督导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审核确定发展对象;党费收缴。

2.干部人事方面

(1)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务工资及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备案、

监督等工作;负责领导班子职数、机构编制批复备案;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

3.收入分配方面

(1)负责审核所属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指导监督实施。

(2)落实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负责经费安排;负责拟订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核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4.财务资产方面

(1)负责所属(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指导监督。

(2)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并组织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

5.业务运行方面

(1)对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开展XXX方面相关业务工作。

(3)这部分内容主要针对管办分离的事业单位,在业务运行方面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持和配合。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城管局所属的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开展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三、探索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的主要做法

**市委编办结合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的思路,选取部分市直单位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的具体做法,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科学制定方案,压实试点任务。按照协同高效原则,市委编办根据部门意向、履职情况、编制配备、机构设置等实际情况,分别选取住建、城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5个部门所属和管理的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并参照外地做法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的通知》,框定清单内容、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压实部门责任。通知中还向试点部门提供了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模板。通知的印发和模板的编制,既提高了该项工作的规范性和可复制性,也使试点单位少走了弯路,提高了效率。

(二)梳理政事权限,厘清职责边界。试点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事权限清单相关工作。一是按照党建工作、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5大板块,制定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样本。各个板块逐项分解为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等3大类。二是组织事业单位在“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范围内,逐项梳理、逐一厘清,按要求填报具体事项名称、主要内容、事实依据等,做到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表述规范。三是针对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存在权责边界不清、职能分工不明等问题,由主管部门负责与事业单位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后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边界清晰、分工明确、履职顺畅。

(三)建立长效机制,理顺管办关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试点部门政事权限清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做好对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试点部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做法,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为政府部门职能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工作实践中,绝大多数市直事业单位都能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机构编制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顺畅运转。但部分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以及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仍存在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问题,主管部门不能对事业单位实行有效管理,行业管理部门无法实行有效的行业指导、管理。针对这些问题,**市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一)市直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主管部门对部分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不能实行有效管理。部分正处级事业单位,特别是因事业单位改革其隶属关系由党委、政府直属调整为部门所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行政级别与主管部门相同且在隶属关系调整前一直独立运行,人事、财务等工作自己管理,可直接向市领导汇报工作、直接参加市有关会议。隶属关系调整后,在实际工作中易出现主管部门管不了或者不愿管,事业单位不让管等现象,导致政令不通,出现事业单位自行其是的问题。特别是原来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其隶属关系由政府直属调整为部门所属,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应全部上划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内设科室承担。但事业单位提出各种理由不愿交出权力,或明交暗不交,或者是主管部门内设科室人员力量较少无力承接,实际仍由事业单位全盘履行相关行政职能。此外,因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涉及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编制人员情况报送、接收文件通知等具体问题时,存在主管部门无法管理或不愿管理,由事业单位直接对接机构编制部门。这样既不符合流程,也容易造成相关事项无法办理或工作研究不及时等问题。

2.行业管理部门对存在业务关联的非所属事业单位不能有效实行行业指导、管理问题。多数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管理下开展工作,因隶属关系、单位职责任务范围扩大等,部分事业单位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业务关联,但互不统属,行业管理部门不能有效实行行业指导、管理,事业单位在履职过程中也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例如,城管执法改革时,住建全领域及市场监管、环保、水利等领域部分行政执法权均由城管局所属的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承担,相关行业管理职能仍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规定,城市管理局所属的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主要承担上述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相关的行政检查工作。住建、环保、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仍然承担本领域内其他行政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移交给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为自己在行业检查中没有了行政处罚权,发现问题也没有硬性手段促使单位整改,且失去了罚没收入,因此,不愿意再去深入实行行业监管,或者在监管中发现问题也不愿意移交给执法支队。如此一来,不仅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反而消减了原有的监督力量。

(二)破解事业单位与行政部门之间关系问题的意见建议

应该以探索实行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为契机,从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两方面发力,进而形成行政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权责清晰、监管有力、互为补充、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有关权责固化和细化到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里。

1.研究制定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围绕“管什么”和“怎么管”,研究制定关于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事业单位特别是正处级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定位、事权划分、与党委政府关系等内容,通过规范性文件解决事业单位脱离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一是准确定位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关系。从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来说,机构规格低于主管部门的,参照主管部门对内设机构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机构规格与主管部门同等级别的事业单位,应按照确定的隶属关系、管理方式,主动接受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二是准确定位事业单位与党委、政府的关系。除党委、政府直属之外的事业单位均应通过主管部门向党委、政府请示工作。此类事业单位不直接接收党委、政府下发文件,不参加党委、政府直接组织的会议,均由主管部门向其传达有关事项。三是准确定位事业单位事权、财权、人事权。除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之外的事业单位均应接受主管部门管理,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执行主管部门决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监督,单位领导调整需征求主管部门意见,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由主管部门报组织部门备案。特别是原承担行政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原承担的行政职能任务量较大,理论上将行政职能移交主管部门相关科室,但实际承担之行政职能相关事务性工作。行政职能相关事务性工作和行政职能的最终确定有着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建议原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兼任主管部门党组成员(或者直接明确为部门党组副书记),在管理自身事业单位基础上,分管从该事业单位移交而承接行政职能的相关科室,确保履行行政职能的科室和履行行政职能相关事务性工作的事业单位都由同一位领导分管,实行相关业务的无缝衔接,确保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能够交得出去,承担行政职能的行政科室能够接得过来。

2.研究建立事业单位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由行业管理部门牵头与业务有关联的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之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重点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行业管理部门主动协调业务相关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以及明确定期会议制度进行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有效衔接行政监管和事业单位业务开展信息。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行业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业务相关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思路、凝聚共识,推动部门与直属事业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如,针对某项重点工作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开展联合执法等。如果有可能的话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比如,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城市管理执法通过建立执法共享平台,将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监管部门之一。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在平台予以登记推送,并将平时监督检查内容及时上传,发现违法违纪需要处罚的,自动推送到城市管理执法单位,执法单位执法后及时将执法情况予以反馈,从而推进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三是建立监管评价机制。强化行业管理部门对业务相关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考核监督作用。行业管理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建立一整套监管评价体系,有效监督相关事业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推进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制度,是近年来**市在推进事业单位“管办分离”方面进行的一项有益尝试。但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的编制、发布并不是目的,如何用好清单才是关键。在推进此项工作中,应聚焦充分发挥清单在事业单位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把清单用在日常,依据清单查看主管部门是否把权力真正赋予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否真正用好了权力。同时,积极推动制定出台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有关部门之间尽快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并根据新的政策变化,指导主管部门及时修订完善政事权限清单,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真正使其从“办事业”向“管行业”转变。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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