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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报告

浏览量:226     |      发布时间:2024-05-18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指出,任何时候中国人的饭碗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同时强调,各地要统筹抓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全方位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高标准农田是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且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为了减轻或消除影响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限制性因素、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而开展的工程建设和农田土壤质量提升活动。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定不移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重要举措,高站位规划部署,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月底,20*—2023年*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万亩、改造提升*万亩,2024年自治区下达*市建设任务为新建*万亩、改造提升*万亩。

一、*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20*年机构改革后,*市的农田建设职责由发改、财政、原国土、水利等部门整合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但发改、财政、原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及编制并未同步划转,且农业农村部门的“三定”方案没有落实人员编制或落实的人员编制少,市、县两级农田建设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大多是从二层单位抽调人员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导致农业农村部门农田建设队伍不健全,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且人员配备不稳定,不具备专业知识。如,*市农业农村局目前农田建设管理科编制*名,配科长*人,抽调二层事业单位*人,其下*个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均是抽调各二层单位的工作人员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建设标准低。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中央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标准,20*年至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入标准为*元,统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每亩再增加自治区财政投入*元。20*年*月*日,自治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号),规定从2023年起,*自治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财政投入增加*元/亩/年,到2030年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标准达到*元/亩后不再增加,提标部分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入标准为新增建设*元、改造提升*元,统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每亩再增加自治区财政投入*元。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入标准为新增建设*元、改造提升*元,统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每亩再增加自治区财政投入*元。从近几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来看,当前的建设投入标准远远不能满足项目区人民群众的建设需求,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旱涝保收、稳产高产且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建设标准低。

(三)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困难。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项目选址的要求,新增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禁止在20*年至今已建成上图入库和在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选址实施,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为20*年以前立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除灾毁农田外),重点对建设投资标准低、基础设施不配套、已建设施年久失修或损毁严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经过连续多年的建设,*市连片、平整的地块基本开发殆尽,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新建任务下达后,经现场查看,可选项目区范围小,地块面积达不到建设要求,项目选址困难且实施难度大。如:隆林各族自治县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万亩,项目区布在*个乡镇,其中连片地块面积达*亩以上的项目区仅有*乡平台村项目,面积达到20*亩,其余乡镇项目区大多数是几十到三四百亩不等的面积;20*年计划实施的项目中只有*乡那达村有相对连片约*亩的面积,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条件要求,对山区县的项目选址非常困难,很难达到要求的条件。再如:*区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部分区域坡度大于*度;其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区域,除*镇任相村全村约*亩连片耕地外,其他片区的耕地都是分散的,如汪甸瑶族乡下塘村那合屯灌片仅有*亩。

(四)水资源矛盾突出。因水资源条件限制,*市部分地区在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面临有地无水的困境,加上地形地势的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非常大。如:*县南部石山区剩余未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耕地主要为旱地,没有水源,靠天吃饭,作物产量极低,制约群众的种植积极性。再如:*乡*村属石山地区,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素有“八分石头二分土”的说法,全村耕地面积*余亩,没有水田,人均旱地面积仅*亩,且大部分村屯的旱地都分布在大石山的坡地上,地块零丁分散。全村共有*个屯*户、*人,其中有*个自然屯全年有*~*个月靠政府拉水度日,水资源十分紧缺。

(五)建后管护难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县级初步验收合格后,一般是移交给项目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管护,但是由于镇没有专业技术指导人员,村两委也没有专门设置管护人员,加上管理手段薄弱,导致监管不到位,同时村民保护意识不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难落实。如:*区20*年实施的那满镇治塘,大成、自强村土地整治项目,共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亩,但由于管护不到位,加上年久失修、人为破坏等问题,出现了渠道淤泥堵塞、流水不顺畅的情况,排水、排涝问题日益加重,每年到雨季,都会有*~*亩水田受淹,不但影响农民正常生产生活,还导致作物减产和农田撂荒现象出现。

二、解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壮大队伍建设

针对“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问题,笔者建议:一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考、调动、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渠道招收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如:*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录用水利水电工程本科生*人,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继续招考,从县级部门调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人,同时通过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水利水电工程硕士研究生*人;田东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录用水利水电工程本科生*人;右江区、德保县、田林县农业农村局从同级水利局调动水利水电工程本科生*~*人;其他县(市、区)正在谋划招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加强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培训。20*—2023年,每年积极组织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人员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农田建设管理培训班,通过系统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规范、规程及政策文件,提高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确保市、县两级人员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流程及控制手段,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市级评审时,组织12个县级业务骨干交叉参加项目初步设计市级评审,通过交叉评审,促进了县级业务骨干在项目选址、设计等方面专业理论知识的提高,加强了县级业务骨干之间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上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县级业务骨干的项目建设管理能力。

(二)提高投资标准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建设标准低”问题,笔者建议:一是落实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利用新增耕地指标调剂、土地出让等收益,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切实保障地方资金投入,提高项目投资建设标准。二是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多元化、多渠道、多层级的投融资机制,完善银企担保合作机制,健全企业、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筹资投劳参与建设,引导和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项目投资建设标准。三是利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正在或已完成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依托衔接资金有利政策,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继续完善项目区工程设施建设和耕地地力培肥等,从而提高项目投资建设标准。

(三)加强科学规划

针对“后备资源不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困难”问题,笔者建议:一是组织完成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030年)和一般性农田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根据规划和方案的项目建设清单,结合年度下达建设任务,经比对后即可选取适合的项目区进行设计建设。二是加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各县级在完成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030年)和一般性农田建设方案编制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各乡镇上报的项目建设需求表,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把各县级计划建设的项目纳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进行动态管理,加大各县级项目储备数量,确保项目后备资源充足。

(四)提升水源能力

针对“水资源矛盾突出”问题,笔者建议:一是建设水源工程,通过科学规划水源工程或者蓄水池等,保障当地农业灌溉用水,彻底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有地无水”的问题。二是在田东、凌云等县统一建设泥土储蓄中心,利用城市开发多出来的泥土,用于土地平整、“小块并大块”、“坡改梯”等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土质,提高耕地地力、耕作层厚度和土地耕作机械化水平,解决地块零丁分散问题。三是对于无法纳入高标准农田统一规划建设实施的地块,建议因地制宜列入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提高建设标准,并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下达建设资金,以解决群众生活、生产之难题。

(五)落实建后管护

针对“建后管护难落实”问题,笔者建议: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县级初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确定工程管护主体,签订工程管护协议,拟定工程管护制度,确定工程管护内容和要求,落实工程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员,以村(社区)为单位,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和需要管护的工程数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至*名管护员,确保项目移交后有专人负责管护,聘用管护员时可以向脱贫户或监测户倾斜,提高脱贫户或监测户的收入。三是参照水利系统,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设立农田建设站、乡镇设立农田管护站,指导村级开展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同时,财政部门设立管护专户,将工程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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