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75 | 发布时间:2024-04-16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存在的“中梗阻”等问题,扫除作风之弊,提高服务质效,现决定在全县开展先进股室评选活动。为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以先进股室评选活动为抓手,将日常评议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对拥有审批权、执法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机关股室、二级机构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相关下设机构进行作风监督和评议,着力解决履职不尽责、不担当,服务不主动、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作风不廉洁、不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被评议单位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xx提供坚强保障。
二、参评对象
由县委编办牵头,确定xx个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二级机构,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相关下设机构。每年的参评对象根据机构设置实际和企业群众反映实行动态调整。
三、评选内容
(一)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现场勘测与验收方面
1.促推政策直达快享。①是否建立服务企业群众沟通协调机制,优化营商环境;②是否定期梳理形成惠企政策“三清单”(政策事项清单、落实责任清单、办理时限清单);③是否推行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免于申报、直接享受;④是否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现场联合勘验。
2.简化政务便民事项。①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审批条件、审批环节的现象;②是否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无法律法规等依据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材料一律先承诺后提交;③是否落实能由企业编制的材料一律不得强制要求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要求,是否落实不得指定中介机构的规定;④是否在现场勘验过程中落实人数规定、现场勘验一次出具行政审批结果。
3.优化政务服务流程。①是否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确保大厅之外无审批;②是否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一窗通办”等工作机制;③是否公布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实现同一件事全县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4.推动服务事项下沉。①是否按照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下沉事项清单,落实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沉乡(镇)村(社区)办理;②是否落实园区赋权工作,并确保赋权事项正常办理;③是否指导乡镇规范现场勘验行为,并推动落实。
5.创新政务网络服务。①是否按照上级部署推动“湘易办”政务服务;②除政策有明确禁止性规定外,是否将电子证照全部推送至证照库;③是否应用电子证照系统获取审批资料,是否在审批服务中使用电子印章。
(二)行政监管、行政执法方面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是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涉企日常检查;是否“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
3.大力推广柔性监管。是否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编制《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四张清单,依法免除、减轻、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是否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服务型执法。
(三)工作作风方面
1.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情况;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度,办事拖拉,推诿敷衍等情况;是否存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中,故意刁难、索拿卡要等情况;是否存在插手项目建设,参与、操纵、策划阻工闹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损害党委政府形象、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2.是否存在《xx县七个一律免职暂行规定》《xx县作风建设负面清单》所明确的“7条禁令”和“30个严禁”违纪违规的行为;是否存在《xx县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十二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所明确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四、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管、行政执法2个类别进行分组评选,采取日常作风评价、职能部门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和市场主体负责人、代表、委员、作风建设观察员集中测评、互联网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选,采用百分制计分排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排名前8位的为“十佳股室”、后8位的为“十差股室”,行政监管、行政执法类排名前2位的为“十佳股室”、后2位的为“十差股室”。如评选结果因得分相同超出设定名额,对得分相同且超出名额的参评对象,由县先进股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票决确定。
(一)日常作风评价(15分)
综合作风建设督查发现问题、各类全县性会议会风会纪通报、作风问题投诉(举报)查处、县级及以上作风纪律问题通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形成评价结果。(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评价(20分)
对拥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的参评机关股室、二级机构(含相关企业下设机构)进行专业评议,形成评价结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对拥有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职能的参评股室、二级机构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业评议,形成评价结果。(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三)服务对象评价(30分)
随机抽取20名服务(监管)对象(不足20名的全部抽取),进行电话问卷调查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各参评对象于每年11月底前,将相关台账(包括服务对象姓名、审批服务内容或监管执法事由、联系方式等)提交县优办。(牵头单位:县优办,责任单位:县工商联、xx调查队)
(四)市场主体负责人、代表、委员、作风建设观察员集中测评(20分)
每年召开一次集中测评大会,从市场主体负责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风建设观察员中随机抽取50人(其中市场主体负责人占60%)作为评选代表,对相关股室、二级机构(含相关企业下设机构)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评价结果。(牵头单位:县优办,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xx经开区、灰山港产业开发区)
(五)互联网评价(15分)
在xx县人民政府官网和“xx发布”微信公众号设置先进股室评选专区,将参评机关股室、二级机构(含相关企业下设机构)的工作职能、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业绩等基本情况在网上公开,同时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县党政大楼等处电子屏集中公示,加大宣传力度。在“xx发布”微信公众号先进股室评选专区开设公众测评窗口,动员社会群众对评议对象进行网络评价;开设先进股室网络评价公职人员代表测评窗口,从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中选定一定数量的评选代表组织投票评价。综合两方面网上评价情况,形成评价结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工商联、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六)否决及扣分事项
对参评机关股室、二级机构(含相关企业下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生严重违纪行为,或工作人员因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投资者撤回在xx的投资、延误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的,由县先进股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直接列入“十差股室”名单。评选活动中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工作资料弄虚作假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商务局、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参评对象有以下情况,由县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平时督查督办问责文件,报送县先进股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扣分,县先进股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收集汇总。
1.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特别是企业家座谈会交办的事项,未及时落实到位的,每次扣1分;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其他县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落实不力的,每次扣0.5分。(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2.主流媒体负面报道,按媒体级别,国家、省、市分别每次扣3、2、1分;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红网“百姓呼声”“问政xx”、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涉及的群众问政、群众投诉,未回复,每次扣2分,回复不及时,每次扣1分;“市长(县长)热线”交办转办事项未及时办结回复的,每次扣1分;正当诉求同一事项连续3次反映到“市长(县长)热线”的,每个扣1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
3.县优办发现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每个扣0.5分;交办问题未及时解决的,每个扣0.5分。(责任单位:县优办)
4.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不规范执法、随意执法、乱执法等情况,每次扣1分。(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5.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服务窗口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每个扣0.2分。(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6.参评股室工作人员因其他方面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的,每人次扣1分;给予诫勉谈话的,每人次扣0.5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7.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3分、2分、1分。(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七)及时汇总上报
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先进股室评选活动结果。(责任单位:县优办)
五、结果运用
(一)当年度被评为“十佳股室”的负责人且符合评优条件的,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优秀;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
(二)当年度被评为“十差股室”的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优秀;所在单位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检查。被评为“十差股室”的负责人,在单位内部进行轮岗;其中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排名后二位,行政监管、行政执法类排名最后,或者测评总分数不足70分的负责人,免职处理。
(三)当年度被评为“十佳股室”和“十差股室”的垂管单位股室和企业相关下设部门的负责人,由县委向主管单位通报评选结果,并提出提拔重用、晋升职级或交流轮岗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先进股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冷亮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黄丽,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贺武彬,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龙飞,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志远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县工商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xx调查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县优办),周运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从成员单位抽调专人成立专班,负责先进股室评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组织实施好评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股室评选活动,特别是有参评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分管班子成员要具体抓。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政务质效、改进工作作风的契机,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开展改进作风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参评对象负责人在xx县人民政府官网或“xx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承诺。公开监督电话、设置监督意见箱,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测评、参与测评。
(三)推进问题整改。相关评选工作牵头单位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参评对象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督促整改。参评对象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反馈的问题,要认真排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评选工作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责,评选数据统计要实事求是,签字负责,确保数据真实,评选数据统计结果未经领导小组审定,不得私下透露或对外公开。评选代表要公正评议,不得接受参评对象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或礼品礼金。参评对象及其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拉票影响公正评议。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确保取得实效。评选活动要始终把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放在首要位置,着力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突出问题和最期盼解决的现实问题。县先进股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十差股室”作为重点督办整改对象,加强检查督办并跟踪管理,督促其健全机制,认真整改落实,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成效。要通过评选活动,力争使全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业务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质效明显提升,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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