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61 | 发布时间:2024-04-18
按照市直工委、市直文明委《关于组织开展“弘扬文明,共创和谐”活动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弘扬文明,共创和谐”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促进“壮县、强市、富民”、推进“实力xx、效率xx、和谐xx”建设为统揽,以加强和谐文明机关建设为主线,以扎实开展“创建六型财政机关,争做四型财政干部”等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勇于实践,形成人人崇尚和谐文明,追求和谐文明,促进和谐文明的良好局面。全面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增强文明服务的责任意识。
一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市人大、政协两会精神、市政府工作报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编《xx市民思想道德教育读本》和《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行为规范》等为主要内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大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单位主人意识、城市主人意识,社会主人意识,形成人人思进求发展,人人识耻守规矩,人人向善讲奉献,人人崇德讲文明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开展“文明十个一”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观演、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就餐、文明购物、文明待客、文明过节、文明养犬,增强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素质,培养文明习惯。三是充分利用党校教育阵地,定期组织教育活动,把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与财政改革、创新发展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确立为民理财、秉公尽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在教育中的核心地位。继续坚持集中收听收看专家讲座制度,通过财政信息网络接受财政改革与发展和国内、国际形势教育。四是把“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同落实“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挂牌办公挂牌上岗和“一起立、二让座、三倒水、四办事”的工作规范和礼仪规范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在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文明礼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为起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净、绿、亮、美”为重点的机关形象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制。通过强化落实抓督导,推动局机关形象建设再上新台阶,并真正成为点缀xx形象的亮点,为文明城市创建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理财能力。
在坚持国家公务员“九种”基本通用能力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综合分析、财务管理、语言表达、调查研究、电子政务等六大职业能力,并以此为目标实施“226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的任职资格和素质条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个人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年度学习目标登记造册,记入《个人自学档案》。按照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和个人年度自学计划与目标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对干部自学检测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实行考学、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个人年度评优、科室年度评先“三挂钩”。把是否以科学发展观创新财政工作,树立全面、安全、协调的理财观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提高干部素质的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宗旨观、发展观、政绩观、民主观、法制观等教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知识层次,把“立党为公、理财为民”的理念付诸实践,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认真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科室、行业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文明服务标兵、绩学标兵和“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充分发挥局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大赛、体育比赛和文艺节目汇演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年年有载体、个个有主题、内容有新意、活动有成效,不断活跃和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凝聚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三)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目标,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为推进“实力xx、效率xx、和谐xx”建设提供财力支撑。
一是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集中精力上项目”的工作思路,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上档升级,培育一批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以此巩固和壮大地方财源基础等31项重点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好20xx年制定规范科学的财政体制,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等十项突破性工作。三是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工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财政管理,推动全市各项财政改革整体推进,制定《xx市财政管理综合考评实施方案》,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增和评价的原则,采取百分制,对预算执行、财政改革、资金安全和行风建设等四个方面采取百分制,进行细化、量化综合考核。四是紧紧围绕建设“文明城乡、和谐xx”这一条主线,坚持文明理财、依法理财、阳光理财、为民理财。在实施“医、学、路、水、保、养”六项惠民工程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察民情、体民意、解民难、帮民富、保民安。妥善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下岗职工、农村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救助问题;认真落实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政策,建立农民减负增收长效机制;支持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双通”工程等重点项目,彻底解决人民群众“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财政发展成果。
三、活动要求
1、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弘扬文明、共创和谐”活动要贯穿到年度财政工作始终,也是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高度,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从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站位、高起点,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单位)要加强领导,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书记是所在党支部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科室(单位)第一责任人,要确实负起责任,拿出精力抓活动,对影响活动开展或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局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把这次活动摆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目标,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3、要加强督导,确保活动措施落到实处。局“弘扬文明、共创和谐”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监督检查,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活动领导小组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文明创建与年终干部考评结合起来,把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各类评先、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
4、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局活动办公要充分利用“网络”、“简报”等不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同市直文明委的工作联系,取得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局活动的支持和具体指导,虚心学习,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循序渐进,推动“弘扬文明、共创和谐”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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