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68 | 发布时间:2024-02-23
按照《关于开展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检查的通知》(〔2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检查工作要求,顺利完成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抽组专门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推进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工作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为自查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开展自查,确保整改到位。我县共有X家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小区X个,管理面积X万平方米,物业服务从业人员X人。除一些旧、小、分散的住宅楼(栋)没有实行物业管理外,其余住宅小区基本实现了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我局组织物业股工作人员深入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城区X家住宅小区通过现场巡查、随机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全面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区域、维修资金、规划建筑、设施用途及管理用房用途情况和各小区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消防通道、环境卫生及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张贴下发《物业管理条例》,对有投诉举报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填写物业服务情况检查表,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人,并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局立即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发动广泛宣传,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并通过网站、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发动社会力量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物业服务行为,重点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投诉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我局将在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上,主要做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知晓率,使广大居民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标准及权利义务。
(二)加大检查力度。依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的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对物业管理混乱、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的企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指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三)健全管理体系。我局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坚持“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不断强化管理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着力从解决物业服务行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解决物业服务企业进出物业服务市场的灵活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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