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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浏览量:179     |      发布时间:2024-01-31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县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国资国企改革围绕政企分离、“脱平”做实、转型发展的工作思路,务实创新,锐意进取,国资国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截止到2023年底,我县国有资产总额*亿元,负债总额*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亿元。其中,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亿元,增长*%;负债总额为*亿元,增长*%;所有者权益(国有权益)为*亿元,增长2.02%;实现经营收入*亿元,增长*%,利润总额*亿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万元,融资到位*亿元。

二、2023年所做主要工作

(一)推进国有企业整合,聚集发展合力

我县原有各类国有企业*家,为改变国有企业规模小、资产不优、竞争力弱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重新定位国有企业的职能职责,整合组建以经营城市为主的*公司(城投)、以推进工业强县战略为主的*公司、以适应交通发展需求为主的*公司(交投)等3家平台公司。并且在新组建的3家国有企业中,又重点支持*公司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二)强化资源的配置,壮大企业实力

将县域内政府资源性资产所有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划转注入县属国有企业。一是将砂石资源有偿配置给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实施**江流域(**段)综合整治项目,并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创新砂石管理机制,将全县砂石开采经营权有偿配置给县属国有企业,鼓励其打造砂石全产业链,切实做大做优建筑类砂石产品,不断增强其造血功能。二是支持企业进行优质资产资源回购。目前,**公司与管理局协商一致,启动了*水业*%股权回购工作,确保优质资源控制在县内,全面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截止到2023年底,县属3户商业类(功能性)企业资产总额为*亿元,较整合前的*亿元,增加*亿元,增长了*%。

(三)实施综合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一是推进涉及管理、薪资等九大改革。二是制定出台了《县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实施方案》,支持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三是加速实业发展。整合县住建局管理的市政工程公司的资产和企业资质进驻试点建筑领域,同时摸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四是鼓励县属国有企业“脱平”做实、多元化发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实业公司)已按程序进行组建。

(四)加强债务管控,有效防范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和区域性债务风险,将“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管理效能指标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同时出台《关于印发*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拟定了关于支持县属国有企业提升发展能力的方案,对国有企业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垫支、财融体系建立、“借用管还”机制建立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有益探索。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改革,增强国企竞争力。进一步厘清财政与企业的权责边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增强企业活力。坚定不移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有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压缩企业管理层级。深化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和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二级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二)致力调结构,增强国企效益。及时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新趋势,增强应对能力和决策能力,着力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保持企业生产经营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快企业主辅分离,促进产业分工和专业化协作,支持企业“脱平”做实。要加大创新型研发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快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选人用人机制,调动各类创新型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三)着力稳增长,加快国企发展。大力推进减债降本,引导企业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大力推进强体增效,加大企业资产的调整力度,提升企业整体素质,推动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率、人均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技术指标不断优化;大力推进创新引领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重大科研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四)着力强监管,稳步防范风险。以不断提升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推动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由财政、国资牵头,设立债务管控机构负责政府性债务和企业债务统计分析、评估、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严防企业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完善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分年度对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建立对国有企业的年度例行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强化党建引领,为国企发展掌舵。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决策约束机制,监事会主席由县国资委(国资办)选派进驻并对县国资委(国资办)负责;建立完善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从2024年开始,分年度对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建立对国有企业的年度例行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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