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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党员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努力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积极建设“四个xx”、奋力实现“四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发展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四个xx”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来进行,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把更多的优秀分子和优秀人才凝聚在党的周围。
2、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贯彻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争先创优。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3、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做好在35岁以下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4、坚持教育引导,突出发展重点。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重点做好在“双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农村优秀青年、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和企业生产一线等人群中发展党员工作,突出做好在各类能人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做好在女性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做好在社会团体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主要目标
1、壮大党员队伍。按照控制总量的要求,全县党员总数保持适度增长,三年计划发展党员xx名左右,平均每年发展党员xx名左右,其中发展农民党员xx名左右,每年实际发展数与计划数相比较,上下浮动控制在10%以内。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实现小村每年发展党员1-2名、大村每年发展党员2-3名的目标。防止出现两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做到基本消除无党员的村民小组。
2、提高党员质量。注意发展文化程度较高、带头致富并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改革,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做出贡献的优秀农村青年;在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的青年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校、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发展德才兼备的优秀青年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党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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