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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2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锻造过硬党员队伍,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支部实际,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政治引领、分类指导、守正创新、服务大局,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政治导向,提高政治能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取得更大成效,广大党员对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理解把握更加完整准确全面,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坚定自觉。
(二)强化效果导向,提高实践能力。党员教育培训成效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初心使命更加牢固,纪律作风更加严实,党性修养和实践本领显著增强,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三)强化全员覆盖,注重分类指导。按照“全员覆盖、分类指导、按需施教”的要求,确保每位党员都能受到教育。2025年,党员全年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X天或X学时。支部书记全年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X天或X学时。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支部支委成员必须接受不少于X次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X个学时。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时应占总学时的50%以上。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
三、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党组织关系在系统内各级党组织的所有党员。对流出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微信教学等形式开展培训,也可依托驻外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
四、教育培训形式
(一)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
坚持以线上学与线下学齐步走的方式加强个人自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网和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作用,督促全体党员充分开展网络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鼓励党员在主动学习、积极思考的基础上,加强分享交流。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主动走上讲台,定期为党员讲党课。
(二)理论学习与现场教育相结合
利用好内外部教育资源,就近依托各类红色教育基地、纪念馆、博物馆等,探索课堂+基地的教学模式,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按要求定期讲党课,通过集中培训,引导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三)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
有针对性地培育和挖掘本地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也可选择部分在我乡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典型,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七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选择有代表性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腐化变质等方面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能够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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