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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9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会前,本人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对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4个带头方面和1个典型案例认真查摆了问题,剖析了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二是政治站位不够高。三是落实力度不够深。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意识不够强。二是纪律意识不够强。三是工作作风不够实。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攻坚克难锐气不足。二是综合素质还有差距。三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力度不够大。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五)典型案例剖析
在某某系统曾发生的案例,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剖析其原因:一是理想信念动摇。该干部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忘记了初心和使命,将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二是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的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三是权力观扭曲。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的工具,没有正确认识到权力的本质和来源。
通过对这起案例的剖析,我深刻认识到自身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差。觉得自己远离各种诱惑,别人所犯的错误,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别人身上有的错误思想倾向,自己肯定不会有。有时候存在看客心态,错误地认为别人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太大,违法违纪的事情离我还很远,只要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干好本职就行了,不会出啥事,危机感还不够强。二是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很多腐败分子在剖析自己违纪违法的原因时,第一条写的都是“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反观自己,没有真正认识到扎实的理论基础是政治坚定的基础,学习有时会松一阵紧一阵,特别是忙起来的时候,习惯了往后推一推,造成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忽略了与时俱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三是廉洁自律有所松懈。在廉洁自律上满足于不碰底线、高压线,认为只要自己不接触消极、腐朽的东西,日常按规定开展工作、规范行为、管好家属和下属就可以了,用不被问责、不受党纪政纪处分代替了高标准、严要求。榜样作用做得不够好,“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爱粮意识树的还不牢,有时参加聚会或与家人外出就餐,没有切实履行“光盘行动”的义务。
(六)个人事项报告
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存在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情况,家庭成员均在国内,不存在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情况,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没有境外存款和投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工资关系均符合规定,没有配备专职秘书和司机,名下所有房产、股票以及基金,均能按规定向组织如实汇报,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承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自己。2024年,本人也没有涉及有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没有受到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的情况。
二、原因剖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
(二)党性锤炼不够扎实。
(三)责任担当不够有力。
(四)纪律观念不够严格。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二)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三)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担当意识。
(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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