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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按照《关于认真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本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深入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全面对照4个方面内容,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时,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例如,对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虽能从字面上理解,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充分将其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导致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时不够精准有力,未能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在面对一些复杂多变的社会舆情和网络信息时,未能及时准确地洞察其中可能蕴含的政治风险。如在处理某起涉及群众利益的网络舆情事件时,初期仅关注事件本身的处理,未充分意识到其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及对政府形象的影响,后经上级提醒才加以重视,说明自身政治敏锐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防止和反对错误思想不够坚决。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对个别同志表现出的本位主义思想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如在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中,个别民警因担心影响本部门的考核成绩,对一些职责交叉的工作存在推诿现象,而我作为所长,未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到这种本位主义思想并加以制止,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还需进一步提升。在处理一些复杂问题时,有时会出现情绪急躁的情况,未能始终以党性原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例如,在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时,因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我一时情绪激动,导致调解气氛一度紧张,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这反映出我在党性修养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和情绪管理。二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够深入。在日常工作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够,未能充分引导全所民警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例如,在处理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时,个别民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不够热情的问题,没有真正将“为民、公正、廉洁”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彻底。在公务接待方面,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在一些细节上还存在改进空间。如有时因担心接待不周而出现超标准安排工作餐的情况,虽然未超出规定的上限,但也反映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还不够坚决和彻底,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在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疑难信访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主动担当作为的勇气不足。以某起长达数年的土地纠纷信访案件为例,因涉及多方利益,问题错综复杂,我在接手处理该案件后,虽多次组织协调,但在遇到较大阻力时,未能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导致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二是创新工作方法不够灵活多样。在推进综治工作创新方面,思路不够开阔,习惯于沿用传统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例如,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时,主要依赖于常规的巡逻防控和打击整治手段,对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治理效能的探索不够深入,导致工作效率和效果未能得到显著提升,难以适应新时代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三是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对一些潜在的风险隐患认识不足。如在支持镇域内某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时,未充分考虑到该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和环境污染风险,导致在企业后续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安全事故和环保问题,给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四是政绩观存在一定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短期的工作成绩和表面的工作成效,而忽视了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基础建设。例如,在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时,为了追求宣传活动的数量和规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对宣传效果的评估和跟踪不够重视,导致一些宣传活动形式大于内容,未能真正达到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的目的。五是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在日常工作中,虽然意识到基层工作负担较重,但在实际行动上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如在安排工作时,有时未能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导致一些基层民警工作压力过大,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据调查,有*%的基层民警表示工作负担较重,希望能够进一步精简不必要的会议、文件和检查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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