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587 | 发布时间:2024-10-19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环境
**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强化政治担当,建立长效机制。**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健全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机构,根据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情况对院扫黑办组织架构及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扫黑除恶工作规章制度,对专项斗争期间出台的38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总结,删繁就简,确保制度衔接有序,防止程序空转。压实扫黑除恶工作考核责任。建立扫黑除恶工作量化考评机制,通过考评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提升工作质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法院刑庭先后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坚持依法严惩,打造精品案例。**法院坚持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以来,**法院先后办理了某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某、某公安分局局长邱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件,肖某等16人“套路贷”涉黑案以及程某某等10人“仙人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等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恶势力犯罪精品案例,对黑恶势力犯罪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有力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
坚持综合施策,促进标本兼治。**法院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理念,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治安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高质量司法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合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比如,在审理肖某等16人“套路贷”涉黑案中,**法院发现肖某等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放贷业务,该院遂依法向**市金融局制发司法建议,建议加强行业监管;在审理孙某某等5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一案中,对于被告人利用担任村干部的工作便利强揽工程、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法院向某区街道办事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村“两委”人选、村集体资产及村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上述司法建议均获得被建议单位的积极回复,促进了行业及区域社会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司法护航创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蓄势赋能
**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法院注重加强院校合作,先后与**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知名院校合作,共同培育新时代精审判、善调研的复合型司法人才,推动知识产权理论和司法实务深度融合,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促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质增效。通过培育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件,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引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五部委相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省首例侵犯音乐版权刑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60万元,有效保护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传播了严格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法院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作,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积极参与2024年知识产权争议解决论坛,凝聚保护知识产权共识,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裁审衔接机制,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强大合力。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