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69 | 发布时间:2024-10-11
同志们: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202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同年,民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了61个试点地区。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我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坚定信心决心
(一)聚焦监管责任,加强协调联动。依托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会议,梳理讨论重点监管事项,明确部门职责,避免监管空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把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作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逝有所安的重点事项,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推进落实。编制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围绕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明确12类39项重点监管任务,明晰17个部门的监管职责,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联动。规范殡葬活动行为,维护殡葬服务秩序,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聚焦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围绕殡葬领域跨部门重点监管事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殡葬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稳定的殡葬行业环境,全力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落实。建设手续方面,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作,全面化解乡镇公墓用地难题,全市92个乡镇公墓均办理土地证,按照美观大方、肃穆整洁、经久耐用、节约成本的思路推进建设;围绕“十四五”时期各市、县均建有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的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手续办理。目前,已完成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及泗洪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并投入使用,**县、**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服务价格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墓延伸服务收费,制定公墓延伸服务项目清单,打造规范透明的殡葬收费服务格局,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研究制定经营性公墓运营管理规范,对建设标准、土地使用、价格秩序、服务质量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规范措施,全市5家经营性公墓价格均完成新一轮价格备案,价格降幅5%~54.62%,最大限度降低了群众丧葬负担。财税管理方面,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对公墓财务行为指导,执行会计制度,做到账目清楚、档案齐全、保管有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指导纳税申报,及时开展税务稽查。其他领域方面,加强遗体接运车辆经营服务规范管理,完成新一轮175辆车辆备案审查,制定驾驶员评价管理办法,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开展活人墓、超标墓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累计取缔240个活人墓、拆除2600个超标墓。
(三)聚焦监管难点,开展联合治理。围绕丧葬领域安全监管、散坟乱葬、移风易俗等突出问题,开展协同监管,补齐监管短板,确保监管到位。一是做好安全监管。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今年以来,会同消防部门深入殡葬服务机构及周边,联合开展安全检查15次,排除安全隐患26处;会同林业部门开展公墓区森林防火检查6次,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今年清明节期间,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别在凤凰岭、天堂墓园、三台山公墓配备应急消防车7辆,确保祭扫安全。二是加强散坟整治。按照教育引导、政策激励、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扎实推进散埋乱葬整治工作。重点加大“三沿七区”(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制定有主坟迁移、安葬工作的激励引导措施,明确资金、人力、机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稳妥有序开展散坟整治工作。三是推进文明殡葬。联合文化和旅游、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农村演出市场的日常检查、线上巡查和举报核查工作,及时查处低俗表演等不文明行为,累计排查整治4000余场、立案查处10起。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红白理事会、灵车驾驶员宣传作用,主动宣传文明殡葬理念。将文明治丧写入村规民约,全市1403个行政村和涉农居委会全部成立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在全社会树立厚养礼葬、文明绿色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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