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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浏览量:193     |      发布时间:2024-03-27

为认真做好今年全市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维护安全有序祭扫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讲话、批示和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充分认识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遵循“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及时应对”的工作原则,突出移风易俗和绿色殡葬,大力宣传引导,落实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文明祭祀、保护环境、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二、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各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要指导和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清明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安排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要深入开展以“鲜花换纸钱”“撰文寄哀思”等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安全接待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督促各祭扫点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在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抛撒纸钱、占道销售冥品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制定应急处置措施;要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三个必查”,现场协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严防火灾、踩踏和车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公安局负责祭扫区域及沿线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要针对植物园、榆树沟公墓、金山陵园、马鞍山沐露陵园等群众祭扫较集中的区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执勤备勤;要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采取分流措施,保障祭扫群众和车辆的疏导疏散;要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及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减少交通拥堵。

市交通运输局要根据清明节祭扫群众流动特点,提前做好通往公墓陵园、殡仪馆的道路勘察、标志设置、道路维修、障碍清除等工作,保障道路畅通;要及时增开往返祭扫区的专线公交车,对人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要实时发布便民出行信息,保证祭扫群众乘车需求。

市生态环境局要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进殡葬服务,推广环保殡葬新技术,支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市卫健委要在植物园、榆树沟汉民公墓等重点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做好祭扫活动中疑似新冠肺炎病人隔离检测、突发病人以及突发事件致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要对公墓、陵园附近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依法制止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殡葬祭奠行为。

市自然资源局、园林管理局要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

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类似人民币图案冥币的行为。

市财政局要支持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市惠民殡葬及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保障对公益性殡葬事业和节地生态安葬项目的投入,落实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保证资金及时发放。

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群众安全祭扫保障机制,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二)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地、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殡葬改革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与群众诉求,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坚持“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文明健康、优质高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殡葬为民”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月”活动,提升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全面推动殡葬改革进程,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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