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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浏览量:234     |      发布时间:2024-03-22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统筹做好今年市安委会工作意义特别重大。今年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坚持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实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指标持续下降,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组织观看电视专题片,推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对实施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推动各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顶层设计。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印发《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指导统筹全市“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推动将各类应急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范围;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安排,推动出台交通运输、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轨道交通局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压实党政领导安全责任。推动制定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将履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推动增加考核比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5.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机构改革后各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特别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桩、校外培训机构、通信业及通信设施建设、‘低慢小’航空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地下管线、物业区域电车动停放充电安全、网络预约出租车等新行业、新业态的安全监管以及叉车、拖拉机等移动作业机械、车辆的源头安全监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省的部署安排,推进“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进一步督导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三问”考试抽查力度,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强化安全生产督检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织修订《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市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制度》、《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开展重点镇街、重点行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坚持问题导向、事故导向,高标准组织市202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组织开展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市道安办牵头负责)

8.健全完善齐抓共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商渔船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海事局、市轨道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9.深入攻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各区和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力。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市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季度报告制度。参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的做法,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市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2件针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市安委办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强化监管执法。(市安委办会同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11.针对重点开展明查暗访。针对重大活动、岁末年初及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市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四、突出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2.突出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对《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梳理的21类风险、75项主要任务,细化工作清单,强化专班运作,突出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在“人、车、路、企、救”5方面风险,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实施情况汇报,推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落实落地,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依据《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职责分工落实)

13.突出防范化解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落实“港长”管人管船安全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技防水平和水上救助能力,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全面加强我市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风险,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各有关部门依据《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职责分工落实)

14.突出防范化解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持续提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开展“红、橙”风险等级的企业安全许可“回头看”,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管控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建立完善许可监督考核机制。配合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平台,健全应急管理部门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突出防范化解建设施工安全风险。全面落实危大工程动工前主动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在动工前要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制定专门安全应急预案,危大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要在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紧盯高速公路、高铁地铁、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轨道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突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和村镇工业集聚区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全面防范化解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以工业煤气、涉氨、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金属冶炼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安全等专项排查整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五、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8.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化“智慧安全”建设,健全完善市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中心运营工作机制,加快重点行业和区域风险评估技术与应用、森林火灾智能监测与应对技术、高风险企业安全管理及服务体系、地下管网泄漏检测技术与应用等的研发进度,努力把智慧安全项目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安全管理示范项目。推动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9.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化工园区“一园一策”治理提升。对化工医药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加强一般化工企业和医药制造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摸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发酵提炼、溶媒提取等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底数,开展精细化工安全整治“清零”行动。(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 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局分工负责)

21.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编制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方案,启动创建前期调研等工作。(市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工负责)扎实开展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22.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修订《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职责分工方案》、《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事故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3.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规则,制定年度联合执法行动方案,部署推进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对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配备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做好应急救援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收集、编制各相关单位责任人、应急专家、救援队伍联系方式,健全相关数据库。加强民兵轻舟机动一大队训练,保障抢险救灾装备物资,确保“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推动各区、各部门做好应急演练工作,督促各区、各镇(街)应急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场自然灾害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引导企业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实现平台内企业应急演练“全覆盖”。完善救灾物资信息化建设,制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对全市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信息化管理;制订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产能储备、家庭储备规划,满足常见灾害的使用要求。完成应急现场指挥通信系统项目的建设工作任务,与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应急指挥通信设备设施深度融合,提高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通信保障水平。(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5.推动建立社会化治理格局。持续深化安责险3.0模式,积极主动开展安责险宣传推广活动,完善“分散推动、集中管理”和“五统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预防“五个一”服务机制,探索将安责险纳入联合激励约束监管体系,拓宽重点行业覆盖面,出台《市安责险数据治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安责险风险防范功能。启动应急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大赛,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入应急志愿服务,提升应急管理专业化水平。培育符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的应急志愿服务队,各级联动、分类展业开展持续性的社会安全促进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联合住建部门、人社部门、总工会深入开展“百万职工岗位零事故行动”,把2020年零事故行动中探索的建筑施工领域“岗位零事故”举措和制度成果向我市建筑企业全面推广,提升建筑业企业本质安全。(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分工负责)召开全市应急宣传工作研讨会和战略合作交流会,融媒创新,打造一批高质量安全文化产品、安全文化阵地、安全文化品牌,建立高层次宣传矩阵。(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制度化。按照“1+5+5”模式(即每个区打造一个安全宣传“五进”品牌,根据“五进”要求创建5个示范点并扩展宣传载体和阵地)进一步提升“五进”品牌创建力度。(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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