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304 | 发布时间:2024-03-07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数字政府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形成了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的战略思想。2022年4月,他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时强调“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要坚持把党建统领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贯穿各领域各环节和制度创新全过程,确保数字政府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就必须回答好“为何统”“统什么”“怎样统”这三个问题。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中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党领导一切”的内在要求,顺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客观要求
党性与人民性是高度一致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当前,数字政府建设出现一哄而上和无序扩张的现象,个别政府部门推出的智能应用脱离群众现实需求,使用效率低;有的地方数字化不但没有实现“便民”,还增加了公众负担,一些事项线下办理完成后,还得在线上再走一次。只有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才能有效避免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的本末倒置行为的发生,彰显我国政府的人民性,才能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精准对接公众需求,用数字化手段破解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在提升政府治理效率的同时不断提升公众获得感。
(二)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是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的坚实支撑
数字政府建设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建设之路,更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深刻改革。在中国共产党深入推动执政能力建设的当下,主动应对信息化挑战,推动将大数据技术创新嵌入党的建设当中,成为党在治国理政中的当务之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向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要战斗力,就是把数字政府建设的目标导向、宗旨方向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只有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才能更好地以系统观念、应用牵引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充分发挥数字化在政府科学决策、经济调节、社会治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三)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力保障
数字政府安全涉及包括公共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多个方面在内的国家整体安全。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由之路,意味着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信息网络安全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只有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才能压实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责任,综合运用法律、制度,加强督查、监管,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安全,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只有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才能更好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深度参与全球互联网与数据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二、新时代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统什么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时代加快构建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体系,必须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明确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不是大包大揽,不是“一揽无余”,而是增强统的意识,在统方向、统规则、统安全、统人才等方面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聚焦统领管理体制,构建以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体系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全局思维、系统谋划的方法,协调一致地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近年来,**坚持把高质量发展要求体现在数字政府建设的各方面,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以“一朵云”为载体、“一张网”为链接、“一道墙”为防线,强化省市联动、整体协同、统分结合、条块贯通,打造全省一体化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从组织领导看,全省各级各地大都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数字化改革的责任落实机制,省、市、县三级成立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调、执行有力的高效执行链。如省级成立高规格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一局一中心一集团”工作体系,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各司其职,厘清三者职责定位,初步建立起了局负责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信息技术服务保障、集团负责建设运营的“三位一体”协同工作机制。整合省直29家数据信息服务机构组建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统一负责省级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
一是搭建全面协同的工作体系。按照党中央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各级数据和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制,强化集体领导和统筹协调,打破传统的临时性专班或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党委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及其常态化办公室,并将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国家成立数据管理局为契机,健全完善政府数字化职责体系与机构设置、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会商机制,推进管理模式创新,优化组织结构,明确各级各部门数字政府建设的权责,扣紧责任链条,形成全面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构建党建统领的职责体系。各级党委是数字政府建设的主角,党政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负责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和推动改革。各级政府是数字政府建设的主体,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做好顶层设计、框架结构和制度性重塑,系统梳理好业务流程。党委改革办作为总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大数据管理(技术支撑)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由此形成纵向省、市、县、乡各层级之间,横向各部门各领域之间,以及网络平台、数据场景规划设计等各业务之间多主体跨界协同、一体化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是优化全方位保障体系。学习借鉴其他先进省市数字政府运营模式,积极筹划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构建符合实际的数字政府建设“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加强全省数字政府各类平台(系统)统筹谋划和统一运维、运营,规范企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形成统筹有力、开放多元、优势互补、安全可靠的建设运营格局。以数字技术服务党政机构职能转变、制度创新、流程优化,充分发挥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的枢纽作用和带动作用。强化党政机关数字化转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增效赋能作用,构建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基础、以服务为导向的集约化整合型政府组织架构,整合相关联的组织机构、职能、目标与手段、人力、资源等要素,统筹政务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聚焦统领制度规则,构建以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的政策体系
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路径是制度规则体系先行。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是《指导意见》提出的五大体系之一。当前,各级各部门不同程度存在数字政府管理手段比较单一、管理方式创新不足、不适应新技术新业态迅速发展需求等问题。从组织架构、标准规范、绩效考核等角度进行机制体制创新,形成全局谋划、职责明确的数字政府新格局,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立足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和方法路径,不断完善标准规范、数据治理、安全保障等领域政策,健全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十四五”期间,相继出台的《**省实施数据化转型战略工作方案》《**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链”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构成了具有系统性、战略性、全局性的政策体系,表明数字政府建设的“四梁八柱”已初步建成。
一是健全数字政府政策体系。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规范管理机制、协同办公、服务流程、平台架构、安全保障等数字政府建设内容,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科学制定相关领域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等,明确细化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政策体系方向一致、落实有效,创造良好的数字政府建设环境。如《实施方案》由1个总体方案、3个专项方案和1个重点任务清单组成,从数字政府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政策工具箱。
二是构建数字政府评估机制。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政策评估是保障。《指导意见》部署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但政策效应释放效果如何,需要通过政策评估进行衡量,通过政策评估可以发现并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为政策体系的补充和修正提供充足依据。把系统完备的政策评估体系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任务更好结合起来,以可操作、可衡量、可检验的具体要求,指导各方不断调整政策布局重点,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推行政府低效数据及问题数据“首问责任制”,构建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让社会公众更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
(三)聚焦统领安全发展,构建以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的保障体系
“聪者听于无声,明者见于未形”。近年来,**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不断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全周期安全管控,筑牢数据安全底线,实现数字政府安全发展。加强云网基础设施及云上政务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确保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实现安全稳定运行。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基本建成了高速、安全的网络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省网络安全条例、数据条例等立法工作,强化网络安全资源共享、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有效协同,切实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一是全面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设立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牵头的政务数据安全治理委员会、政府首席数据官和数据安全管理专员。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监督部门,在明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基础上划分权力边界与管辖范围。制定行业、区域数据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对数据共享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数据泄露和侵犯个人隐私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二是全方位构建安全保障体系。遵循最小授权原则,完善人员数据访问权限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权责边界,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监测。完善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数据加密保护机制及相关技术检测手段,推进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加快推进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硬件的国产替代,实现数据安全体系自主可控。制定、优化政务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和操作指引,形成差异化的防护策略,加强大数据环境下数字政府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能力。
三是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当下,各地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与公职人员的数字素养存在差异,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参差不齐。应加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数据安全意识和思维理念,营造良好的网络安全生态环境。全面增强政府内部风险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开展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网络安全人才发现、选拔、使用机制。发挥首席数据官制度作用,与高校、科研机构、信息化企业联合开展数据安全人才培养活动,加快培养复合型数据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四)聚焦统领人才建设,构建以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的智力保障体系
数字化人才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当前,个别领导干部对数字化信息化“无感”,热衷于追热点、赶时髦,在一知半解中盲目上项目、投资金,遇到问题后半途而废,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由此可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难点在于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数字素养。
一是健全数字化干部队伍。按照“政治过硬、技术过硬、实践过硬、管理过硬”的复合型人才标准,选好牵头人担任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让懂大数据、信息化、人工智能的专家管理数字政府建设,确保数字政府建设主导权牢牢掌握在忠诚于党的专家手中。着力构建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训体系,培养干部的数据分析研判与决策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治理的新期待。
二是建立人才培养体系。紧紧依托党管干部这一纽带,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用“线上+线下”“自学+集训”“课堂+实操”“专家授课+交流答疑”等多维培训模式,提升党员干部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持续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挖掘新型人才富矿,打造数字政府人才高地。如**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现有博士7名,正高级工程师16名、高级工程师57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1名,初步组建起了**数字政府建设核心技术力量队伍。
三是提升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教育引导各级管理者跳出原有的政府管理思维模式,形成运用数字化思维去认识、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习惯,利用数字技术促进各领域流程再造、规则重构、制度创新,实现从“适应数字化、运用数字化”到“驾驭数字化、引领数字化”的转变。
三、信息时代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的推进路径
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强调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从全面、系统、整体的角度把握数字政府建设的发展态势,其核心是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沿着健康、规范、安全、可持续的方法路径正向发展。当前,我国在数字政府建设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协同推进难、信息化项目建设与运维脱节、数据开放制度供给不足、数据赋能在政府履职能力中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等等。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坚持党建统领的核心作用。
(一)强化顶层设计,擘画数字政府建设蓝图
围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准确把握全球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和特点,树立区域“一盘棋”的理念,注重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坚持整体布局,打破地域与部门藩篱,“一张图规划、一体化部署、一盘棋推进”,形成各方联动的工作合力。
一是在党建统领下健全数字政府推进体系。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涉及政府履职的系统工程,只有建立起与之匹配的组织、工具、流程和方法,体系化推进,才能事半功倍。应建立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整体性推进机制,明确工作机构,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制定数字政府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规则,开展理论研究,提供前瞻性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确保数字政府建设决策稳定性、工作持续性、改革深入性。持续优化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多元参与机制和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更好满足数字政府建设迭代升级和弹性扩展的需求,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按照统筹、集约、共享、安全的原则,加快制定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由省级建立统一标准,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在统一的框架下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集约化水平。建立“一地创新,各地复用”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打造“共建、共推、共赢”政务应用生态,降低本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
二是在党建统领下构建数字政府治理体系。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丰富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构建统一领导、纵横对接、安全可控、执行有力的数字治理体系。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生态环境治理等高频率、高需求监管事项,通过数字化再造监管手段,集成打通市场监管、数据管理、生态环境、商务、税收等部门相关数据的交流共享渠道,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线上线下协同闭环管理,减少重复执法和扰民扰企。以党建为引领,重构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与“一网统管”“一网统办”深度融合,以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社会治安和民生服务为重点,打造一体化智能集约“城市大脑”,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强化经济运行数字化动态感知和趋势研判,增强经济调节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深化数字化手段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各类风险防控能力。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聚焦社会末端治理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
三是在党建统领下强化数字政府支撑体系。按照《指导意见》部署,全面把握“智能、集约、融合”三大特点,以提升基础支撑平台服务能力和共享应用平台支撑能力为重点,统筹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资源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印章。加快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整合多种认证方式和认证源,实现统一的身份安全认证核验和“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加快建设统一电子印章平台,扩大应用领域,实现电子证照企业登记、工程建设、纳税交费、医疗社保等领域跨地区、跨部门互认互通,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应用互联网等技术,升级打造安全稳定、互联互通的政务“一张网”;助力打造安全可控、异构兼容的政务“一朵云”,统筹布局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共建共享,推进政务网、云平台之间全面打通,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实现数字化平台高效运营和智能化集约化发展。
(二)回应公众需求,构建优质政务服务模式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目标,从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出发,提供医疗、教育、文化等优质资源,让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数字化成果走入寻常百姓家。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效能。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整合跨部门事项的办理流程,推进跨部门信息的共享互认,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提交审批材料的数量,提高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审批效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构建人民满意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范围,推动政府职能、服务方式、机关效能的整体性变革。从解决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出发设计应用场景,精准抓取和分析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围绕区域发展、创新能力、营商环境等方面,通过“小切口大场景”,把复杂改革变成一个个简单可行的任务。同时,设定可量化细化具体化的数据指标,让建设成效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普惠化水平。以公民需求为导向,构建覆盖教育、医疗、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民生需求从“政府端”供给转变为“需求端”主导。搭建惠民服务反馈机制,畅通反馈渠道,逐步实现事前服务“免申即享”及主动推送,事中服务精准化引导和审批精准化分发,事后评价精准化反馈。探索依托银行等基层服务网络资源,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向偏远地区延伸扩面。从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视角,围绕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企业从准入到退出两个全生命周期,整合便民惠企的高频刚需服务,实现各类场景化应用“网购式”办事。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深化集成改革,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从“一网通办”迈向“一网好办”。积极推动跨区域协作,以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异地可办”为目标,最大化方便企业和群众跨域办事。整合各种服务方式和访问渠道,打破纵横数据壁垒,推动更多政务数据共享支撑涉企服务事项,促进更多民生服务事项“一次办成”、“全省通办”、“一站式”办理和“不见面”审批,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较好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难题。
(三)突出数据驱动,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底座
数据作为新阶段的核心生产要素,正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重要的执政资源。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石是对数据的汇聚、整合、计算和应用,推进政务数据依法有序流动、高效共享、高质赋能,为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科学认识和把握“党管数据”。党管数据是“党领导一切”的内在要求,亦是必然趋势。按照“统一目录、全量汇聚、按需申请、安全使用”的原则,深入实施惠民驱动的数据治理体系,明确党管数据的内容、方式方法和实现路径。牢固树立“党管数据,服务人民”的宗旨使命,加强各级党组织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压实党管数据安全工作责任制,把数据安全和数据开放列入各级党组织日常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党建统领,构建起多个解决地域、行业、部门痛点的大数据方案,优化党管数据战略规划、机构设置和内部职能,确保党主导数据采集、存储、利用、开放和监管。完善数据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通过制定整体战略、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政务大数据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二是加快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组织开展政务数据资源大普查活动,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做好目录审核、汇总和编制工作,建立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打破“信息孤岛”,扩大数据开放范围,提高数据开放质量,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市场主体和公众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审核制度,明确各政府部门的数据使用权限,加大对数据采集与利用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数据使用行为的合法性。加强政务数据在决策层面的应用,利用大数据技术作出合理分析,为政策行为提供数据支持。加强政务数据在社会治理层面的应用,开发适用于社会治理工作的人工智能,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政务数据在公共服务层面的应用,及时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和产品。加强大数据在风险防控层面的应用,利用大数据实时分析筛查社会状况,提升政府的网络舆情引导能力和社会事件的防控能力。
三是推进政务数据标准化建设。运用系统思维,提高数字政府建设各主体的标准化意识,建立公平规范的政务数据治理生态,整合政府现有信息系统,统一标准。针对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信息系统不兼容、数据共享不畅通、业务协同不顺畅、标准规范不一致等问题,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政务数据管理标准,规范政务数据有序流动和开放共享,促进政务数据汇聚融通应用,实现“一本账”管理、“一张网”管控。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探索数据要素标准化建设,推动各级各类系统平台整合和要素市场规则的确立维护。聚焦数字政府通用领域、关键领域,先行研制一批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确保政务数据合理开发和运用,保障数据跨部门、跨区域汇聚融合,满足政府部门更好地利用数据改进政务服务。做好数字政府标准化体系研制的顶层设计,打通“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全域贯通路径,统筹解决数据的标准化、通道、权责及更新等问题,最大程度地开放数据资产,促进数据关联应用。
(四)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数字政府建设效能
坚持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履职能力,打造适应数字时代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行政监管和服务方式,着力构建高效协同的政府运行新形态。
一是提升辅助科学决策能力。围绕党建统领重大问题决策研判、经济社会运行监测等,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对政务服务平台产生的政务服务信息、用户信息、业务系统运行信息等,进行数据清洗、转换、比对,构建形成统一的基础信息库、主题信息库和决策信息资源库。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拓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应用场景,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让政府治理更为精细化和人性化。搭建省级层面“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政务协同平台,形成全省“一屏掌控”、政令“一键下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以数字化手段辅助科学决策。
二是提升数字化履职能力。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创新数字政府“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应用,全面深化数字技术在政府履职中的应用,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度开发“*正通”政务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围绕沟通协调、在线会议、文电处理、决策考核等功能,推动政府机关内部运行“一张网”移动办公,提高机关运行效能。统筹推进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固化行政权力事项全流程数字化运行,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加强无感监测、机器视觉、算法模型等辅助决策新技术应用,提升政府决策预警能力、预测能力和战略目标管理能力。
三是提升高效监管能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用大数据创新政府监管模式,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数字监管思维,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和方式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减轻政府监管压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法人基础数据库,强化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安全和特种设备等数字化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执法全流程数字化,强化监管数据、行政执法信息的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数字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能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聚焦劳动就业、产业发展、投资消费和金融贸易等领域数据的汇集与连接,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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