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84 |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目前整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整改责任。把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治要求,体现政治觉悟,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中心组学习等会议11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盯得紧、抓得实、办得快。同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及时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为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落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县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分类研究整改问题清单,建立科学清晰的整改台账。按照系统问题、行业问题、辖区具体问题三大类问题清单的划分原则,将有关问题进行统一分解,形成两大类型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以及督导单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目前,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21条意见,整改完成10件,6件正在推进;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的35件信访问题,整改完成30件,5件正在整改,市生态环境局12369热线转办的6件信访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23件,整改完成18件,5件正在整改。
三是全面自查自纠,提高整改质量。按照市整改办《关于对**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和省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全县整改工作方案的落实和推进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整改销号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个问题一套整改工作资料,一套支撑材料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检查、勘察监测、走访问询、科学评估等方式,从制度规章等长效机制的制定,到具体环境问题整改支撑项目,从整改前中后影像图片资料,到项目工程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补充完善,全程留痕,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提高整改率和质量。
四是强力严督实查,确保整改实效。结合“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作为重点督查检查内容,成立专门的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社区、部门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和信访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将督查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慢作为、不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坚决予以整改或关停。同时,将“生态环境督查问责中工作落实不力、追责不到位、问责不及时”等问题,作为“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40个具体问题之一,根据省纪委追责建议,目前已对6个部门、3名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通过严肃的追责问责,有效保障了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在全省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范围内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全力实践以生态优势促进结构优化的绿色发展道路。一是安排部署到位。制定出台了《**县政府保护规划》(2020-2025年)、《**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年度召开高规格生态环境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组织学习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研究解决具体生态环境问题。二是任务落实到位。每年年初制定印发**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意见、主要污染物年度防治工作方案及阶段性和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等10多项工作方案,并与各乡镇、社区、部门层层签订生态环境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构建了全覆盖的责任体系。三是审核把关到位。在建设项目准入审批中,建立健全县政府、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审批机制,严把审批关口,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狠抓环评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坚决抑制产能过剩、重复建设,引导产业有序发展。四是舆论宣传到位。将新《生态环境法》的宣传工作贯穿于环境执法监管的全过程,深入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宣传活动,在“电视台”设置曝光台,及时对环境污染严重行为进行曝光,对环境执法和企业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公示,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2.关于“有关部门没有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一些部门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较为突出”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强改进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了严格的督办考核制度,将县政府保护考核权重提高到**分,实行工作问责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细则(试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强化环境保护“五个一”工作机制(每一季度组织学习一次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一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工作,县人大每年安排一次生态环境执法大检查,每月督查通报一次生态环境工作情况,生态环境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活动),有力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把环境保护、污染减排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逐级传导责任压力。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临一线,有力促进了各项生态环境任务的推动落实。
3.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安排部署,坚持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抓好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重点,夯实生态环境基层基础,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目前,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的信访问题正在抓紧整改。特别是今年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集镇和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和植树造林工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划定调查工作,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4.关于“大气治理工作整体较为被动”的问题。近年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气污染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召开全县生态环境工作会议,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责任部门、乡镇、社区,配套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文件20多件。成立督政、督企两个督查组,开展施工场地扬尘防控、餐饮业油烟整治等10项专项整治,确保城区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高。同时,由两办督查室牵头定期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5.关于“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总体偏弱, 执法装备相对落后,环境监测、执法专业人员占比低,专业素质、硬件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环境监管执法还比较薄弱”的问题。一是狠抓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积极申报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基础建设,经市生态环境局核查验收,现已达到西部地区二级建设标准。二是调整配强生态环境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目前,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干部10人,平均年龄40岁。今年提拔调整生态环境部门科级干部3人,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在职教育、参观学习等培训方式,进一步增强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解决了环境监测、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偏低的问题。四是县政府每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安排一定的岗位用于招录招聘环境监测、执法方面的专业人员,解决占比低的问题。同时,县政府逐年加大对环境监管执法方面特别是环境监管执法装备的资金投入,将环境监测执法专业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检查指导为契机,一如既往、全力以赴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把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与解决当前问题相结合,与推进整体工作相结合,与防范环境风险相结合,确保反馈问题彻底解决,确保全年县政府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力争使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坚持从严整治,确保整改工作抓实见效。针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按照整改要求,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环节,明确目标任务和整改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对整改不迅速、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严肃追责,切实以严格的问责机制和导向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盯生态问题整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节能降耗减排、环境隐患排查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责任制,咬定目标不动摇,全力以赴促落实,真正做到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确保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特别是运用新生态环境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治安拘留等新的强制执法措施,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和单位,该治理的限期治理,该停产的坚决关停;对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严重环境犯罪行为,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实效。深刻吸取**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教训,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广泛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提高,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区域县政府质量不断提升。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