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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浏览量:231     |      发布时间:2024-01-12

刚才x宣读了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工作的意见》(〔X〕X号)文件,明确了分流安置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基本要求,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分流安置工作的高度重视。从刚才五个县区工作情况汇报和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县区及乡镇党委、政府对分流人员安置工作思想上是重视的,各县区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围绕分流安置工作,搞调研、查底数、排问题、抓补课,酝酿制定工作方案。应该说,除X县以外,四个县区在确定人员定岗、界定分流人员方面所做的工作是扎实有效的,为全面完成人员分流安置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期,X县也制定了“补课”措施,正在组织实施。但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工作的进展是不平衡的,进度也是不太理想的。分流安置工作之所以进展缓慢,固然有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分流渠道窄、分流任务重,但究其主观原因,还是与思想认识有关,特别是与县区及乡镇党政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有关,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就摆不上位置,致使工作一拖再拖。

我市乡镇事业单位要分流人员为2449人,省委、省政府要求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分流安置任务。这项工作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必须按时完成。下面,我着重就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乡镇分流人员安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工作,目的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减轻农民负担。如果分流安置工作不到位,乡镇还养着那么一大批人员,农民负担就不可能真正减下来,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和继续推进就无从谈起。道理就是这样简单。为进一步提高认识,我简单讲四点。

1、要深刻认识乡镇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要实现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的新突破,而“三农”工作的新突破,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扩大。乡镇机构改革是对上层建筑领域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方面进行调整,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现在各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已经精简下来了,但财政供养人员还没减下来。只有把乡镇分流人员安置好、彻底分流掉,才能推进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能从根本上减轻乡镇财政负担,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因此,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工作是改革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

2、要克服畏难情绪。目前,县区及乡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畏难情绪。大家要认识到,乡镇机构改革是一次深刻的变革,第一次直接冲击了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直接涉及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人们思想观念必然带来巨大的影响,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尽管难度大,但又非做好不可,必须把这项改革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在5月底前全面结束。就全市而言,能快的,要加快进度、争取提前结束。如X县、X县分流任务不重,应该提前完成。X、X区虽然分流任务较重,相信只要扎实工作,一定能尽快结束。X县是缺了一“课”,但要知难而进、迎头赶上。

3、要克服求稳怕乱的思想。求稳怕乱,主要有二点,一怕造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引起群众上访;担心资金不到位,影响进程。二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回避矛盾只能是进一步加剧矛盾,只会为今后解决问题形成更多的障碍,增加更大的难度。因此,各县区不能以稳定为借口而放松工作要求,要敢于面对现实,充分发挥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靠深入细致的工作,靠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办法,竞争择优,赢得乡镇分流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打消顾虑,扫清障碍,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一个信息,4月11日,常务副省长在召开座谈会时表态,同意将省里转移支付的资金先预付一半,以便于把工作启动起来;另外,对因开展分流安置工作造成的少数群众上访,除因工作不当造成的外,省信访部门将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不计入市、县区集体上访总数,可见省政府的决心之大。

4、要克服等待观望的思想。由于种种原因,三年前应该完成的分流安置工作,拖到现在仍没有完成,不仅给工作造成了被动,而且增加了财政负担,增加了改革的成本,加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现在领导已到位,政策已明确,条件已具备,希望大家不要再有任何幻想,不能再等待观望,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抓紧开展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

二、认真落实政策措施,积极拓宽分流安置渠道

为确保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在三年过渡期满后能够得到妥善安置,自乡镇机构改革实施以来,省市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去年省委、省政府的X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的X号文件。现在的任务就是用足用好这些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拓宽分流安置渠道。

1、用足用好现有分流人员安置工作政策。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8号文件,规定分流安置的主要渠道包括七个方面,分别是⑴择优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⑵按政策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⑶办理辞职手续,一次性领取退职金;⑷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⑸补充到乡镇事业单位空缺岗位;⑹推荐安置到企业工作,支持兴办各类中介、服务类经济组织;⑺从市公安交警专项编制中拿出15名编制用于考试录用分流人员。这七种分流渠道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本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从安置好分流人员出发制定出来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其中为分流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措施,就是一个具有创新性的的做法,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应当讲,省、市出台的扶持措施只是在政策层面上提供了解决问题的依据,这些措施能不能变成广大分流人员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优惠和帮助,取决于各地贯彻落实的程度。希望各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现有优惠政策的兑现和落实工作。凡是省里政策明确的,必须确保落实,尤其是对自谋职业分流人员的补助资金,X号文件已做出明确规定,省里已同意预拨一部分资金,各县区分流安置一个就按规定给予一个补助。尽管目前县级财政都十分困难,但相匹配的资金要落实到位,决不允许因资金不落实而影响安置工作。

2、大胆探索,积极拓宽分流安置渠道。省委、省政府一再强调,一定要在分流安置的主渠道上下功夫,即鼓励离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这方面,特别是要在安置的机制上、渠道上、措施上积极探索,创造出更多的经验,摸索出更有效的办法,走出一条妥善安置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的新路子。各县区要在省、市统一政策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分流安置措施。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积极拓宽分流安置的渠道和途径,凡是有利于安置工作开展的,凡是能为分流人员带来实惠的,只要是不违背法律、法规,只要县情可以承受,都可以去试,都可以去做。

3、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从现在起到5月底,只有短短的40多天的时间,能否按时完成乡镇分流人员安置任务,就在于这40多天最后的冲刺。各地要充分把握住有限时间,分秒必争,按照倒计时的要求排定时间表,加紧工作,不能再有丝毫的拖延和懈怠。各县区近期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手,全力抓好分流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任务

市委、市政府对做好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工作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这项任务必须完成。能否坚定不移地抓好这项工作,是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政治意识和工作水平的一次最现实的检验。现在要明确,各县区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承担工作,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工作。下面,我强调几点: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负起做好分流安置工作的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要加强工作的调度和指挥,随时掌握工作动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既要坚决把分流人员分流出去,又要妥善安置好他们的生产、生活,避免出现大的震动。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处在分流安置工作的第一线,对做好当地的分流安置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领导工作体制。要明确目标任务,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方案,排定工作时间表,精心组织实施。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保证执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政策不走样。要注意研究分流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加以处理。

2、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做好乡镇分流人员安置工作是当前全市工作的一个重点,重点工作就要重点抓,重点工作就要有纪律作保证。我在这里强调两点:一是在5月底前必须完成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任务,这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最后时限,到时市领导小组将进行检查验收,完不成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二是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省委28号文件已经明确规定了分流对象的条件,对于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对于乡镇自聘的人员,对于不在编的人员,以及乡镇机构改革以后新增加的人员,一概不属于分流人员的范围。市委8号文件明确的考试录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教辅人员,以及办理提前退休、辞职手续等,政策性很强,各地要严格执行。严禁随意突破省、市规定的政策界限,随便开口子,造成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严防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只要做到这一点,就完全可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哪个地方如果出现严重违反政策,造成大的社会不良影响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将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3、坚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分流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只有动员广大分流人员积极参与,取得支持、理解、配合,我们的工作才能有群众基础,完成任务才能有保证。各地在工作中,必须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条基本的工作原则,作为重要的工作抓手。县区、乡镇两级的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做出表率。县区的主要领导是当地分流安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样也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带头人,不仅要组织好面上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更重要的是,自己要亲自做思想政治工作。对一些特殊困难的群体,对工作难以推动的地方,县乡主要负责同志要首先深入进去,掌握分流人员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以此推动面上的工作。班子的其他成员,也要承担起相应的工作任务,包片包点,各守一方。各地在工作中,要善于从利益动因上分析分流人员的思想动态,把正确的思想引导同关心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用不同的方式处理不同的问题。对于合理正当的要求,要认真研究解决,不能推诿;对疑惑误解的,要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不能搪塞;对于一些敏感问题和突出矛盾,要坚持原则,积极疏导,确保稳定。总之,一定要善于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调动好广大分流人员支持改革、拥护改革的积极性,为做好分流安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会议之后,市里将组织由处级干部带队的督查组进行督查。县区也要结合实际,派出工作指导组。要把督查工作作为一项保障措施来落实,切实负起督查职责,认真抓好督查指导。从现在起,建立周报制度,各县区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向市乡镇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由办公室汇总在全市进行通报。从以往的一些工作教训看,一些好的政策措施,往往由于工作作风不扎实,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这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现象必须在这次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工作中得到彻底扭转,促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领导责任制的建立、完善。

同志们,做好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工作是一件难事,确保完成全省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任务,更是一件大事。在难事面前,我们不能退缩;在大事面前,我们更不能含糊。各县区一定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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