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99 | 发布时间:2023-10-08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立国之本,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发展。近期江西“鼠头鸭脖”、焦作高校食堂吃烤鱼吃出“蛆虫”蠕动等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也暴露出了食品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和不足,因此要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下面就我市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现状
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经营单位*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户。餐饮服务单位*户,学校食堂*户,其他单位食堂*户,食品小摊点*户;食品销售单位*户。全市食品安全的形势总体来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责,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但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还偶有发生,主要由于商家经营管理不当,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困难。
二、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我市现有A、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而C、D级小微生产经营主体为*户,占比*%,小微食品经营主体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有的甚至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法律意识极端淡薄,观念老、思想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较弱,很多不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操作技能,不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应当履行的义务,生产经营行为多数凭经验,不规范,随意性大,真正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存在一定难度。二是管理制度还不健全,风险管控还不合理,一些企业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生产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原料风险、工艺流程、产品研发等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有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内嵌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过程。
(二)食品生产经营基础薄弱规范难度大。食品行业本身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监管难度较大。在食品生产中,部分生产经营者的文化程度较低,其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不足,再加上认识不到位,容易引发问题。尤其是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简称“三小”),经营规模较小、资金储备有限、经营设备相对简单,达不到生产许可要求,从而引发了加工操作不规范、卫生条件差等现象,而我市“三小”业态占整个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约78%,监管任务非常艰巨。
(三)食品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一是监管人员缺乏。目前全市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户,而基层监管的人员为*人,部分监管所只有1到2名监管人员,这些监管人员在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还履行着特种设备监管、药械化妆品监管、产品质量等其他职能。二是物力支撑不足。基层办公设备老化、执法装备匮乏,检测设备只能针对极少部分品种做基础检测,面对琳琅满目、品种繁多的食品,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时间是采取凭经验肉眼看、鼻子闻、手摸和检查购物凭证等方式来辨别假劣产品,支撑食品安全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财力保障不足。在食品安全领域投入少,抽检经费缺乏,只保障了省、市要求的抽检任务经费,在县一级自主抽检经费不足,致使执法监管陷于被动状态。
三、食品监管问题对策建议
(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对照任务清单深入包保单位,督导企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组织包保干部进行督导,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主体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督查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二)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食品安全责任的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是关键,要转变企业“要我管”为“我要管”的理念,使其自觉地承担和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一是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诺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促进企业自律行为的落实。二是要求企业自觉建立完整的溯源体系,落实账册管理与记录,并建立可追溯的记录档案。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溯源体系建设,对要求建立或已建立的制度、记录不够完善的企业,特别是基础条件差、人员少、管理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要加强检查、指导。四是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用。在巩固当前电子追溯平台开通应用良好形势的基础上,要逐步推进现场监管信息化,督促食品小经营店加入应用电子追溯平台,小餐饮店米、面、油、调味品、肉制品、预包装食品“电子一票通”索要率达到100%,确保电子追溯系统开通应用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自觉和规范化管理措施落实的有效抓手,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农村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溯。
(三)严把食品企业准入关口。市场准入和服务通行,把好源头规范关,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在管理中服务、寓服务中管理”应该是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工作的好路子,把好了市场源头准入关,可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所带来的风险。因此,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将把好了市场源头准入关列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来抓,按照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加工必备条件要求,认真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做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绝不放行,对高危的食品行业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的初审关和准入关,将其“畸形儿”拒之门外;二是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证件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对企业尚在证件申请阶段,就介入实地帮扶指导,对其车间、设备进行合理的布局,以及检验室的建立,文字材料的审核和文件的应用,产品的使用标准和标识标签的设计等,针对问题进行现场指导,面对面地讲解,手把手地教会;三是针对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三小”业态居多,加工场所条件简陋,储存条件难以保障,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缺乏,餐具不消毒、垃圾遍地扔、污水横流、蚊蝇乱飞等突出问题,引导小作坊进驻集中区开展生产经营,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乱” 向“精、特、优”转变,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升食品产业质量。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从多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社会力量的监督责任。一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以提高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重点,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保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集中培训。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鼓励经营者之间相互交流,吸收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高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二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食品安全知识咨询、法律法规知识解读、张贴食品安全宣传画、发放宣传挂图等形式,全面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指导公众安全饮食,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三要搭建丰富宣传平台。借助各类媒体,加大食品安全宣传,优化公众饮食环境。及时发布动态信息,介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动态、宣传健康科普知识、举报维权渠道等,促进与群众的双向沟通交流,争取用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宣传网络来传递食品安全之音,传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能量,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氛围。
(五)不断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创新监管方式,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一是积极吸纳食品专业人才,补充监管队伍,强化监管力量,解决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的硬伤。二是增加经费投入,强化执法装备,配强检测设施,提升检测能力。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智慧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从而缓减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压力,促进监管工作到位。四是用好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这个不可或缺的力量,引申市场监管部门在乡村的触角,缓解市监人员少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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