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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量:232     |      发布时间:2023-10-03

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玺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较为详细地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内容建设和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决策、管理、执行、服务和结果公开,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制定政务公开基本程序,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等相关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健全工作组织机构,成立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组成部门职责分工和责任主体,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防护的原则,集约整合政府系统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建成政府系统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数据资源有效共享。今年1-7月,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7万条。实施政府系统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政务公开专区51个。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关停“僵尸”“睡眠”新媒体500个。

(三)服务能力切实增强。聚焦群众、企业等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强公开,围绕政策文件、双招双引、民生服务、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加强主动公开,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服务效能明显提高,群众知情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有力助推了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对政务公开认识不足,认为政务公开是额外工作,可大可小、可多可少。习惯于权力封闭运行,宣传报道类信息公开较多,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二)业务能力有待增强。特别是在基层部门,政务公开具办人员存在身兼多职、更换频繁等情况,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随着政府工作的细化,信息量倍增,相关单位对于本部门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如何公开,不得其门,存在公开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同时,有的单位还存在涉密信息上网问题,在公开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等补贴公示时,泄露公民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电话等问题。个别单位政务公开网页存在暗链指向不良网站,在涉及重要表述时存在错别字或表述错误。

(三)公开内容有待丰富。政策文件制发有待规范,在公众意见征求、征求时间、采纳情况等方面标准不一。文件解读不够及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有的没有真正发挥政策解读的答疑释惑作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重点民生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在政务公开评估时,每次都指出涉及重点领域有关信息更新不及时,或者公开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证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之一,有利于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提高政府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树立抓政务公开就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抓政务公开就是抓稳定、抓政务公开就是保障民生的理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渠道,让群众及时知晓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标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只要不是保密事项的,能公开的主动公开。确定政务公开内容和标准,便于部门操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和措施,行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行政机关办事时限,主动公开让群众知晓,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畅通违法违规行政行为投诉渠道,及时反馈投诉处理结果。

(三)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职能定位,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建立部门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压紧部门主体责任。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强化约谈问责。加强日常监测、问题反馈,定期开展公开效果评估和工作调度,实现监测常态化、考核日常化。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培训,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核制度,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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