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03 | 发布时间:2024-10-09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统筹社区工作者培训、减负、激励、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一、在能力建设上做“加法”,强化社区工作者培训“靶向力”。创新活动形式。举办区首届社工节,邀请行业专家、高校学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及基层优秀党组织书记,精选46个基层案例进行分享与交流,共同探讨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实践。搭建赋能平台。成立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依托“乡镇(街道)党校”,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建立宜兴埠镇社会工作学院,全力打造“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社区工作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加大培训力度。每年举办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作为培训重点,通过专题讲座、实地教学、情景模拟、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培训。
二、在形式主义上做“减法”,打好社区工作者赋能“组合拳”。深化明责定权。按照市级部署安排,制定区放权赋能、基层减负“双十措施”,推行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准入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厘清权责“分界线”。开展社区无法出具证明问题治理工作,厘清基层组织工作事务,严把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专项任务的关口,严防随意向社区摊派工作。规范机制牌子。开展社区“减牌”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悬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外部内部标牌,通过“点穴式”专项摸排、“联动式”实地攻坚、“跟踪式”回访问效,清理社区“滥挂牌”,让基层有更多精力、更多时间抓落实。抓实借调清退。会同区委组织部梳理全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工作情况,明确要求区级部门、各乡镇(街道)不得以任何形式借调抽调社区工作者从事其他工作。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