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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674     |      发布时间:2023-08-08

XX县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提升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园林绿化品质,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丰绿增水、兴业强文"的目标奋进,为不断推动我县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加大城区绿化建设管护力度,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组织,成立专班,明确职责,通力协作,统筹推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园林城市复查。

二、主要任务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等文件要求,在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继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改善市容环境;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改善人居环境。力争到2023年12月,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设规范合理、建设管控得力、生态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节能减排达标的建设格局,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确保2024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通过评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6月)。召开XX县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动员大会,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任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XX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下设专项办公室,划分八个工作组(包括:宣传发动组、综合协调组、规划设计组、绿化指导组、市政建设组、城市管理组、督导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各工作组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职责分工明确,同步推进此项复查工作。指挥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各责任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制定《XX县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指标责任清单》、《XX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基础资料责任清单》、《XX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现场各单位责任清单》,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复查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要求,明确一名副职主管、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广泛动员、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组织落实各项复查任务,于7月10日前将名单和电话加盖公章报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县行政中心综合楼X楼XXX房间)。

(二)自测评估及初步整改阶段(2023年7月)。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县达标情况、完成情况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各责任单位将自查报告于7月15日前上报县创园指挥部办公室,创园指挥部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自查报告进行梳理,按照要求汇总上报省住建厅审核。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10月)。各责任单位要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分解任务,全面开展城区绿地缺株断垄的补植补栽、公园道路提升、口袋公园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立体绿化推广、数字化智慧园林信息平台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容市貌整治以及各类园林式创建等工作。

1.开展公园绿地提升。新建、改建、扩建一批中小型公园绿地,尤其是在老城区利用拆墙透绿、破硬还绿、见缝插绿等形式开展增绿补绿行动,新建一批市民身边的"口袋公园";针对老城区现状,大力推广墙体绿化和立体绿化;全面开展城区公园绿地内缺株断垄的补植补栽工作,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申报各类园林式创建。积极开展单位、小区、企业以及乡镇绿化,持续推进省、市、县级园林单位、园林乡镇创建活动。

(1)县城区内有独立办公庭院的单位(含二级机构)、小区、企业,要对照河南省园林单位、商丘市园林单位、XX县园林单位的创建标准,对庭院内外进行全面绿化提升,进一步增加绿量,努力争创省、市、县级园林单位。对已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单位的,要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提升绿化水平。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照河南省园林城镇、商丘市园林乡镇、XX县园林乡镇的创建标准,对乡(镇)建成区内进行全面绿化提升,进一步增加绿量,努力争创省、市、县级园林乡镇。对已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镇的,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巩固提高绿化成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将2023年度拟创建省、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园林乡镇目标、计划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县创园指挥部办公室(县行政中心综合楼X楼XXX房间)。

3.推广林荫路建设。要进一步做好道路附属绿地的建设工作,大力推广林荫路的建设工作,对不达标的道路要进行合理补植冠幅大的乡土树木,新建停车场应建生态停车场和林荫停车场,确保城市林荫路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努力使林荫路推广率、覆盖率逐年提高。

4.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做到县域内所有古树名木登记在册,定期检查和跟踪保护,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完成对树龄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制定并严格落实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种的制度及管控措施,在各类工程中,切实保护大树,严格杜绝大规模移植大树现象发生。

5.加强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功能建设。合理布局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场所,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要求设置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在县城区各大公园积极推进、完善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场所的建设工作,确保防灾避险场所划定规范、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6.推广节约型绿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各类绿地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生态型、节约型、复合型的城市公园绿地,从基础结构上有效降低对水、肥和人工的需要,从根本上降低绿地对城市资源的占用,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在绿地建设中要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严格控制大广场、喷泉、水景、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等情况,少用外来名贵苗木和大规格苗木,合理选用乡土、适生植物,严格控制反季种植等。

7.推广立体绿化。制定长远的立体绿化规划和发展战略,发布鼓励立体绿化建设的政策,逐步使立体绿化成为城区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城市的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

8.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应用工作。尽快开展并完成县域范围内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在绿规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编内容;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确保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植物及适生植物,通过试验推广应用自衍花草及宿根花卉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持续加大本地乔灌木利用力度,确保乔灌木占比≥60%。

9.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按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湿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确保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

10.加快建设数字化智慧园林信息平台。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动态监测体系及数据更新机制,统筹相关信息资源,实现对绿线范围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采用平台的方式搭建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古树名木、病虫害监测、应急值守、绿地监督执法、物资管理等7项主要业务为运转驱动,实现园林资源展示。推进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征占用绿地审批等审批业务信息化,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科学管理城市绿色资源提供有力保障。

11.全面提升市容市貌。持续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建成区环境整治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得到切实落实,无乱丢乱弃、乱张贴、乱排放等现象。强化商业店铺门店管理,确保其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潢、店面装饰等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规范交通与停车管理,确保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加大公厕建设管理力度,确保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设置密度≥3座/km2,设置间距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

12.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给排水设施,加强城市给水管网建设,确保城市的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在新建城区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同时对老城区制定雨污分流履行计划并严格实施,确保城区旱季无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积极推进垃圾从源头分类,促进居民生活垃圾减量,提高垃圾可监控分类回收利用率。

(3)完善道路设施。着力提升交通空间环境与品质,完善路面、交通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道路质量和美化、亮化水平,确保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

(4)完善县城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正常,维护良好。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对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制定整改完善方案并严格执行。

(四)资料审查及完善提升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创园指挥部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台账资料进行梳理、审核,汇编成册后上报省住建厅。邀请省、市专家组织进行模拟检查,检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落实完成情况,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及时通报整改完成情况,并按照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做好省级模拟检查工作。

(五)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计划安排,进一步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重点打造精品验收路线,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复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实行复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密切配合,完善资料。资料准备工作是复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要严格对照《XX县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指标责任清单》、《XX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基础资料责任清单》、《XX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现场各单位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工作内容,做好自检自查和相关台账资料准备工作,根据创园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复查工作有关资料。

(三)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各相关单位、新闻宣传部门要根据复查工作要求,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公交车车体广告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复查工作目的和重要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复查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全县市民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列入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创建指挥部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复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对在复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工作开展不力而影响复查验收目标实现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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