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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工作方案

浏览量:192     |      发布时间:2024-07-20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以下简称“人防专业队伍”)是担负人民防空勤务的群众组织,是战时消除空袭后果和平时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切实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不仅是未来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需要,也是平时抢险救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城市防空袭斗争需要,为在战时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消除敌空袭后果、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期军事斗争战略方针的要求,不断强化人防专业队伍“战时有作用、平时有作为”的功能,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组织健全、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保障落实、反应迅速的人防专业队伍,不断提高遂行防空袭斗争和抢险救灾任务的能力。

二、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工作,特成立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由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县人防办主任和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县市政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县消防大队、xx县公路管理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等单位各1名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体负责组建人防专业队伍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三、人防专业队伍的种类与任务

(一)人防专业队伍的种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人防专业队伍包括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防化防疫队、通信保障队、运输保障队、消防队、防空治安队等7支人防专业队伍。

(二)人防专业队伍的基本任务

战时承担人民防空勤务、重要经济和政治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的任务,配合部队进行城市防卫;平时根据各级政府的要求,参与经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任务。

战时各人防专业队伍的具体任务:

1.抢险抢修队: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抢修被破坏的城市道路、桥梁、水电、房屋、人防工事和其他公用设施,抢救人员和运送物资。

2.医疗救护队:负责紧急情况下抢救伤病员,组织指导群众进行自救互救。

3.防化防疫队:负责对核、化学、生物武器袭击的观测、侦察;对受沾染人员、设备、物资及重要道路进行洗消,组织防疫灭菌,指导群众防护、洗消和进行“三防”(防核、防化、防生物武器)知识教育。

4.通信保障队:负责抢修抢建通讯设施、线路,保障战时城市通信联络畅通。

5.运输保障队:负责抢运疏散人员和生产、生活物资。

6.消防队: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执行对重要目标、设施的防火、灭火任务,指导群众扑灭火灾。

7.防空治安队:负责治安、警戒、保卫、交通管制,监督灯火管制和危险品处理等,协助有关部门指挥人员、车辆就地疏散隐蔽。

平时各人防专业队伍的具体任务:

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承担所在单位的灾害预防和灾害救援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抢险救灾行动。

四、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办法

(一)按照“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指挥、平战结合”的原则。各人防专业队伍分别由下列部门牵头组建:抢险抢修队由县市政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队由县卫计局负责组建;防化防疫队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组建;通信保障队由中国电信xx分公司负责组建;运输保障队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建;消防队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组建;防空治安队由县公安局负责组建。

人防专业队伍平时在本系统、本单位的领导下,在军事管理部门、县人防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战时由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统一指挥,遂行任务。

(二)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要做到队伍精干、组织健全、能胜任所担负的任务。参加人防专业队伍的人员,一般应是不超过45岁的固定职工,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部分专业队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岁。人防队伍的组建要与民兵组织区分任务,避免编组交叉,任务重叠。防空治安、消防队伍因公安、武警部门已有现役组织和相应的群众性组织,平时不另行组建,但应做好战时组、扩建和遂行任务的方案。

(三)人防专业队伍的编成。人防专业队伍的编成要与工作、生产、行政组织相适应。技术性强的队伍按系统、行业进行编组,其它队伍按行政组织进行编组。各人防队伍分别编成、自成建制。按照“平时按城市城区人口的1—3‰组建,战时按1—3%扩建”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人防队伍按平时城市城区人口的1‰组建,战时按城市城区人口的1%扩建的原则组建。按照《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5)》,至2035年末县城区人口规模为21.5万人计,人防专业队伍平时大约需要210人左右,战时扩编至2100人左右。

1.抢险抢修队(40人)。由县市政局、县住建局、xx公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队部设在县市政局,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队长由县市政局1名领导兼任,副队长由县市政局市政工程股股长兼任;分为3个班,一班设在县市政局,设班长1名;二班设在县住建局,设班长1名;三班设在县公路所,设班长1名。

2.医疗救护队(35人)。由县卫计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组成。队部设在县卫计局,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队长由县卫计局1名领导兼任,副队长由县卫计局应急办主任兼任;分为2个班,一班设在县人民医院,设班长1名;二班设在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设班长1名。各班可根据需要分成若干医疗救护小组。

3.防化防疫队(15人)。由县疾控中心、县环保局组成。队部设在县疾控中心,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队长由县疾控中心1名领导兼任,副队长由县环保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分为2个班,一班(抢救、洗消)设在县疾控中心,设班长1名;二班(环境监测)设在县环保局,设班长1名。

4.通信保障队(35人)。由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组成。队部设在电信xx分公司,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队长由电信xx分公司1名领导兼任,副队长由电信xx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分为2个班,一班设在电信xx分公司,设班长1名;二班设在移动xx分公司,设班长1名,队员由移动xx分公司和联通xx分公司工作人员组成。

5.运输保障队(20人)。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组成。队部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队长由县交通运输局1名领导兼任,副队长由县运管所1名领导兼任。分为2个班,一班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设班长一名;二班设在县运管所,设班长1名。

6.消防队(25人)。平时不另行组建,由县消防大队负责。战时按要求在消防系统内和大中型企业中扩编人员,遂行人民防空任务。

7.防空治安队(40人)。平时不另行组建,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交警大队负责。战时按要求在公安系统内扩编人员,遂行人民防空任务。

(四)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工作于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并编报专业队伍建制和人员名单送县人武部和县人防办备案。

五、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

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由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军事部门和组建单位拟制训练计划,各组建单位组织实施。

(一)训练内容。分为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共同科目主要进行军事知识、人民防空和“三防”知识教育训练;专业科目主要进行技术、战术训练;干部应重点进行组织指挥业务训练。具体内容按《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大纲》实施。

(二)训练方法。以在职训练为主,结合适当的集中训练和综合性演练。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保障、运输保障队伍,不组织集中脱产训练,每年可结合生产、工作有目的地安排五至十天专业训练。防化防疫队伍可适当组织集中训练,年度训练时间不少于七天。凡完成训练内容的专业人员,以后一般不参加训练。县人防办、军事管理部门有计划地组织防空专业队伍干部集训,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为了检验训练效果,组织协同动作,可适当组织必要的综合性训练,以全面提高人防专业队伍的战术技术水平。

(三)人防专业队伍所需装备、器材,以涉及单位平时进行生产、工作所使用的装备器材为主。人防、军事管理部门负责提供部分非生产性的专用设备、器材。

六、工作要求

人防专业队伍是城市防空袭斗争的主要力量,是不脱离生产和工作岗位的群众性组织。搞好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是人防战备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战时迅速消除空袭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敌空袭造成的损失和平时担负抢险救灾任务,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起着重大的积极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事关国家安全和国防战备需要的高度,居安思危,长期准备,平战结合,切实加强对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工作的领导。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市政局、卫计局、疾控中心、通信、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公安局等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期完成人防专业队伍组建任务,并抓好组织整顿,对因工作变动和其他原因减少的员额,要及时补充,保证组织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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