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62 | 发布时间:2024-07-12
2024年以来,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现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议定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领导班子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座谈交流、听取工作汇报、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提出整改举措。具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体责任合力有待提升。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三是统计数据质量仍需提升。针对以上差距和不足,调查队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根源,并坚决整改。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利用党支部学习、青年理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规章制度,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履责意识。加强纪检监督,引导班子成员树立“严管厚爱”思想,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二是转变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带队下基层对各专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走访乡镇和调查户,了解基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指导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倾听基层的意见和建议,真正了解民情、掌握实情。三是严把数据质量关。进一步加强对各专业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并对辅助调查员开展培训。开展住户和畜牧业统计数据自查自纠,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情况
(一)突出政治建设,着力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等讲话文件精神。上半年,开展党员集体学习12次,队领导读书班3次,主题党课2次,组织生活会1次,集体研讨2次。二是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体研究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纪检工作要点,从数据管理、干部作风、“三重一大”等方面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善于集中,始终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扎实有效。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研究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制定学习计划,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新修订有变化的条款,深刻领会修订意义和重要内涵,提升理论学习成效。
(二)突出作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生态。一是对于上级党组下发的文件、通报做到每期必学,在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前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提醒3次,纪检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财务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二是召开全队大会通报传达违规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3次。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杜绝餐桌上的浪费,在办公室粘贴绿色节约标志、勤俭节约海报,提高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识。
(三)突出依法治统,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堤坝。坚持从政治高度看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上半年,党支部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1次,队委会学习1次,全队大会学习1次。二是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传达《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有关统计造假问题情况的通报》和《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米杰、胡旗平2名同志违纪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严防“数字腐败”。三是加大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上半年对全部住户调查记账户开展入户走访,核查有无漏记、错记等问题。下发《关于开展X县畜牧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源头数据质量、落实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主动性不够。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和手段方面,习惯于老方法、老套路。比如,满足于开会布置任务、讲话强调要求的工作方法。抓支部建设时,也习惯于开会部署、听取汇报的老套路,缺乏真抓严管、真督实查、跟踪问效的务实管用的有力招数。工作创新性、主动性不够,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以文件落实责任”现象依然存在。落实工作“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象征性执行、机械式执行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在制定党建、纪检要点时,没有认真思考,照搬上级文件,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压力向基层延伸的可行举措,导致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落实力度层层递减。
(二)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制度虽然研究了、印发了、修订了,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因为管理弱化、工作不严谨、审核把关不严不细、监督缺失等等,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监督。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作用发挥不够突出,制度监督、过程监督有时流于形式,让不遵守制度行为有可乘之机,或是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比如,新制定了《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考勤规定》,但请销假落实不严格,考勤情况未及时公示。班子成员签到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职工请假并未事先提出申请且填写《请假审批表》,更多是口头或者电话请假。同时存在他人代为请假,事后补办审批和备案手续不及时,销假不及时现象。再比如,虽建立了印章管理规定,但执行中存在打折扣的问题。用印人使用队印章并未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只是口头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未经分管领导签批。用印人需外出使用队印章时,存在办公室没有派专人携带印章陪同办理的现象。
(三)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在党建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亮点不够突出。当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形式较为单一,对党员干部缺乏吸引力,个别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存在被动应付心理,较少主动对工作献言献策。比如,党支部活动内容不够丰富,有时仅满足于按照上级布置开展规定的活动,很少结合实际去认真思考和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形式是什么,同志们需要什么,喜欢什么样的内容和形式。另外,支部建设缺乏创新,支部特色不明显,还存在“就党务抓党务”的现象,工作推进不够持续。虽然努力打造创新品牌,但影响力不足,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力度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投入更多的精力去结合业务谋划创新党建工作。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持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正确处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重点工作任务等,提出“自选动作”。把党建工作与评先评优挂钩,评选的“优秀党员”,在单位进行通报,给予精神激励,同时作为推荐上级人才库建设、“优秀公务员”的依据。既完成“规定工作”,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也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地完成“自选动作”,实现二者有机结合。
(二)狠抓制度执行,加强过程监督。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建立制度执行情况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
(三)强化党建工作,激发创新活力。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为出发点,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的载体,在工作方式上要有所改进和突破,结合统计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开展特色党日活动,在探索创建党建品牌上集思广益,提想法、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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